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走哪些职称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该是公务员系列广东食品药品监督局职称,没有职称广东食品药品监督局职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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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东食品药品监督局职称,广东食品药品监督局职称评审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设1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 *** 、政务公开等工作,拟订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承担食品药品安全新闻、信息发布和对外交流工作。 (二)规划财务处。 编制全省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安排、管理有关项目经费,组织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组织编报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经费收支预算、决算草案;承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 *** 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内部审计、财务和资产的管理等。

(三)政策法规处。 研究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重大政策;负责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办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协调和发布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听证等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

(四)综合协调处(应急管理处)。 承担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食品安全统计工作,分析预测食品安全状况,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并根据该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承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协调地方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承担有关部门和地级以上市人民 *** 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

(五)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处。 掌握分析生产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督促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承担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承担食品强制检验工作。

(六)食品市场安全监管处。 掌握分析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督促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承担酒类流通监督管理工作。

(七)食品餐饮安全监管处。 掌握分析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督促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实施餐饮服务许可、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承担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监测、监督管理工作;优化行政许可管理流程;指导协调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八)药品注册处。 监督国家药品标准的执行;承担地方药品标准的制定及监管工作;审核、审批药品、药用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注册申请;承担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的审批工作;承担药品再注册以及不改变药品内在质量的补充申请行政许可;优化注册管理流程;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九)药品生产安全监管处。 掌握分析药品生产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督促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组织实施药品生产、中药材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药物临床试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监督管理特殊药品;承担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医疗机构放射性药品使用等许可证的核发工作;承担药品委托生产的审核审批工作;优化行政许可管理流程;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再评价。

(十)药品流通安全监管处。 掌握分析药品流通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督促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承担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工作;承担药品广告的核准工作;承担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药品交易行政许可工作;优化行政许可管理流程。

(十一)医疗器械注册处。 监督国家医疗器械标准的执行;承担医疗器械标准的有关监管工作;监督实施医疗器械分类管理;承担相关医疗器械注册申请的审核、核准工作;承担国产第三类医疗器械不改变产品内在质量的变更申请行政许可;优化注册管理流程;承担医疗器械广告核准工作。

(十二)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处。 掌握分析医疗器械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督促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承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核发工作,拟订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准入条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注册真实性核查工作;组织开展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再评价和淘汰工作;优化行政许可管理流程。

(十三)保健食品监管处。 掌握分析保健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督促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督国家保健食品标准的执行;承担保健食品质量和标准的有关监管工作;审核保健食品注册申请;承担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核发工作;承担保健食品广告的核准工作;优化注册和行政许可管理流程。

(十四)化妆品监管处。 掌握分析化妆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督促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监督国家化妆品标准的执行;组织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承担化妆品质量和标准的有关监管工作;审核化妆品的注册申请;承担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核发工作;承担化妆品的生产许可和强制检验工作;承担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工作;优化注册和行政许可管理流程。 (十五)人事处(与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和党群工作;组织指导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有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审评工作;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十六)科技和标准处。 组织实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重大科技项目,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拟订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食品安全标准。 (十七)稽查局。 负责组织查处跨区域或重大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案件,指导和监督市县稽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施和监督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工作;拟订、组织实施全省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抽验计划,并发布质量公告;组织开展互联网违法食品药品信息的监测和查处工作。

广东省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有几位副局长

黄绍龙广东食品药品监督局职称:副局长(正厅级)

陈德伟:副局长、党组成员广东食品药品监督局职称,省卫计委副主任(兼)

陈祝生:副局长(兼)

吴圣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方洪添:副局长、党组成员

严振:副局长、党组成员

食品药品管理局有什么职称可以评定

初级广东食品药品监督局职称,中级。

初中级评定职称如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博士研究生毕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广东食品药品监督局职称,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2年广东食品药品监督局职称,本科毕业后广东食品药品监督局职称,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专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7年,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取得助师级专业技术资格满4年,1982年底前取得中专学历,并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15年。中专毕业后,从事农业技术及农田水利,水利建筑施工,农村能源,水产,林业等工程技术工作满15年。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本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1年。专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3年。中专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

你好,我是学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不知道该如何进职称?

我也在药监局啊。。。药监局哪有职称一说,药检所晋职称都执业药师,主管药师。食品工程师肯定不是全国统考职称! 事业编?那是食药所?职称老老实实进,有正常组织,参加职称英语那种,没事别瞎信什么烂考试。营养师是省人才发的,跟职称一毛钱关系没有!

如何评定药师?有哪些条件和程序?

这要看你毕业以后是工作在药品行业还是在卫生部门(比如医院制剂),

如果是在药品行业,你就在了解一下当地药品主管部门的相关职称评定的办法,如陕西省药监局就出台了K关于开展2005年度我省药学系列 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其对药师的评定条件如下:

晋升初级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或大专毕业,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可报考药士资格;

2、中专毕业,取得药士资格后,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5年,可报考药师资格。

3、大专毕业,取得药士资格后,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可报考药师资格;

4、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可报考药师资格。

评审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毕业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学历前后从事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5年年底以前。

假如你是生物制药本科学士学位毕业,工作一年就可报考药师资格。

如果工作在医疗卫生单位,你应该了解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厅)有关职称政策,比如《西安市人事局西安市卫生局关于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报考条件

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及《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卫生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二)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中专或大专毕业,受聘担任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报考士级资格;

2.中专毕业,取得士级资格后,受聘担任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报考师级资格;

3.大专毕业,取得士级资格后,受聘担任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报考师级资格;

4.本科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受聘担任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报考师级资格。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轨。

可见药师报考条件大同小异,药学本科毕业工作一年后基本就可以报考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