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 附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

一、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联系 *** 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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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联系 *** 为020-87993982,该校联系地址为广州市从化江埔街环市东路767号、邮编为510925。

二、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2年,是广东省唯一以水利电力类专业为主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2015年,学校被中央文明委评为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

学校是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水利部首批全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广东省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全国高校就业工作50强示范单位、教育部“高职专科院校人才培养工作优秀单位”,中国水利职业教育集团第二届理事会副理事长单位,多次被广东省授予“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称号。

学校由广州天河校区、广州从化校区、飞来峡教学实训基地、江湾实习电站等组成,占地面积约1100亩,总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校内实验实训基地160个、校外实验实训基地268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7亿元。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000余人,教职工790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258人,国务院津贴专家1人,二级教授1人,教授32人,博士59人,硕士422人,“双师素质”教师占专任专业教师比例88.72%。设有水利工程学院、电力工程学院、土木工程系、建筑与环境工程系、市政工程系、自动化工程系、计算机信息工程系、机械工程系、经济管理学院、应用外语系等十个二级学院(系)和马克思主义学院、数学、体育三个教学部,开设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电厂设备运行与维护等全日制高职专业46个,与广东嘉应学院、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合作开设土木工程(基础工程技术方向)、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等2个本科专业,新增与东莞理工学校院开展“4+0”协同育人试点;与澳大利亚合作培养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技术专业、应用英语(酒店与会展)的双文凭专科生和本科生。学校与国内357家企业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与美国、加拿大、德国、新加坡、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开展了广泛的交流与合作。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均超过99%。

学校设有水利部“全国水利行业定点培训机构”、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水利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是承担教育部、住建部实施“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的院校之一,也是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和“广东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机构”;2006年经广东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批准成立了“职业技能鉴定所”。2014年教育厅、水利厅批准成立“广东省水利人才教育基地”。

凭借60余年的办学底蕴,学校在办学实力、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跻身全省高职前列,先后为行业和社会输送了4万余名技术技能人才,成为助推行业发展和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人才培养基地。“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而今,学校正站在新的起点上,以教育教学改革为动力,以“创新强校”工程、省一流高职院校项目建设为抓手,沿着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道路行稳致远!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老师待遇

待遇好。通过天眼查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查询得知2017广东省水利厅职称,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老师待遇好2017广东省水利厅职称,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GuangdongPolytechnicofWaterResourcesandElectricEngineering)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大专院校,隶属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2017广东省水利厅职称,广东省水利厅人员名单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归谁管

广东省水利厅。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2017广东省水利厅职称的一所公办全日制大专院校2017广东省水利厅职称,隶属广东省水利厅,业务上接受广东省教育厅指导。该学校归广东省水利厅管,水利厅负责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2017广东省水利厅职称的框架内,拟订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主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以及省重点水利规划。

办理水利行业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和流程

李银峰(要揪揪 散欺爸爸 丝把丝旧)

水利行业工程设计资质分为行业资质和专业资质,其中专业资质包括水库枢纽、引调水、灌溉排涝、河道整治、城市防洪、围垦、水土保持、水文设施,分为甲乙丙三个类别,新办或者增项只能从从丙级开始,由住建厅和水利厅双部门审批,乙级及以上由住建部和水利部审批,其中水文设施分甲乙两个类别。

办理流程如下:

1:提供符合要求的工商

2:在北京建设信源申勘察设计系统锁及其阅读仪

3:配备职称人员,职称人员需要提供设计经历及相关业绩

4:在勘察设计系统录入资料,并生成上报资料(网上申报并打印形成附件材料),人员及业绩需要备案

5:在政务网提取企业及人员并上报相关信息材料

6:去省厅递交申请表

7:递交省建设厅进行审批,审批时间一般在20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论证时间)

8:批前公示-批后公告-领取证书

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资质标准如下:

1、甲级

1-1 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完成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或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并已建成投产。

1-2 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专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且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中型以上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1- 3 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程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结构、标准体系、质量、档案体系健全。

2、乙级

2-1 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2 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专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且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或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或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

2-3 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3、丙级

3-1 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3-2 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专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且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

3-3 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甘肃省水利厅副高级职称评定条件

一、为2017广东省水利厅职称了客观公正地评价水利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学识水平和业绩贡献2017广东省水利厅职称,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2017广东省水利厅职称,促进甘肃水利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人事部、水利部印发的《水利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结合全省水利工程的实际,特

制定本条件。

二、本评审条件作为从事水利工程的科学研究、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管理、生产运行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推荐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的依据。其适用范围如下:

(一)科学研究

从事水利、水电、水运工程、水土保持有关基础理论、应用技术科学试验研究、技术推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规划设计

从事流域水利规划、区域水利规划、水利水电勘测、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概算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施工建设管理

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设备安装、施工机械、施工管理、施工监理、建设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生产运行

从事水利水电工程生产运行、水利管理、抗旱防汛、水文、水资源、农田水利、农村供水、水土保持、技术咨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水利工程包括陆地水文、水资源规划及利用、河流泥沙及治河工程、农田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水利水电动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水电施工等以及相关专业。

四、申报推荐条件

(一)凡申报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经本单位考核推荐。

(二)学历、资历要求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评审工程师任职资格:

(1)研究生毕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只获得硕士学位而无研究生毕业证书者,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

(2)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3)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7年以上;

(4)中专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在县属(不含市、区)乡(镇)属和少数民族州、市、县、乡(镇)属企事业单位以及在矿山、井下、森林、野外等艰苦条件下工作的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1)研究生班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3)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

(4)中专毕业,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在县属(不含市、区)、乡(镇)属和少数民族州、市、县、乡(镇)属企事业单位以及在矿山、井下、森林、野外等艰苦条件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25年以上,可申报推荐单位有效、企业有效、兰外有效的任职资格。

3、获得以下学历,经考核合格,可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合格的出站人员,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2)获得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获得博士学位前专业工作年限折半计算),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3)获得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工程师任职资格;

(4)研究生班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获硕士学位前专业工作年限折半计算),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工程师任职资格。

4、破格评审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按照甘肃省职改办《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