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职称转评条件?
⑴ 职称转评 评转 靠评三者有什么区别
不会被取消。举例广东省正高专业技术职称:目前您获得了工程类中级资格证书(工程师),之后您不再从事工程技术类工作,调任更高的岗位从事管理工作。若干年后您想去申请评审高级经济师职称(打个比方去申请这个类别),那么您需要提供取得中级资格以后所从事岗位的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达到取得中级职称后的年限(工程师还是经济师都可以,只要是中级),还有达到发表论文的要求,就可以参评高级经济师。之后您就取得高级经济师和中级工程师的职称。
⑵ 关于职称转评,职称评定的问题。
没有初级职称可以直接评中级职称的.
评职称只能申报本人所从事的专业, 并不是你想评什么专业都可以.
⑶ 关于职称转评的问题!
按正常申报,没问题,就是有些表格要现在的单位填 ,有的需要以前的。
⑷ 职称申报转系列什么意思
职称申报转系列的意思是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转换只能在副高级(含)以下进行,正高级之间不能转换。因工作调动或岗位变动,需转换同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专业)的人员,必须取得全区范围内有效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与所转换系列的学术学识基础理论相同或相近,在现转换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胜任本岗位工作,按规定程序提交学历、外语、继续教育、计算机证书、论文和业绩成果提交相关系列评委会验收确认。
《福建省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经常化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转换职务系列后,原则上需按拟新聘职务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试用考察一年。
经考核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可按拟新聘职务申报(推荐)参加相应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或资格考试,一次评审(考试)通过并被聘任的其任职资历可与原任职务任职资历连续计算(含试用考察期)广东省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否则,只能在下次评审(考试)通过并被聘任后,才能与原任职务资历累计计算。
(4)广东省职称转评条件扩展阅读:
工程系列:
1、取得其他系列中级职称的,转系列申报工程系列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时,需先转系列为工程师并聘满一年以上,可将工程师聘用年限与其他系列中级职称聘用年限累计计算,聘满5年以上可以转评高级工程师职称;
2、其他系列高级职称参评高级工程师,需在工程技术类岗位聘用满一年以上,方能参评。
经济系列:
1、其他系列高级职称可直接转评高级经、济师。
2、已聘任工程师或经济师满5年以上可以直接申报高级经济师。
3、属于会计、审计、统计、教育、卫生等其他系列中级职称的,原则上应转系列考试取得经济师、企业法律顾问、国际商务师(或评审工程师)等资格并聘满1年以上的,可将现聘用工程、经济系列中级职称的年限与之前的其他系列中级职称年限累计计算,聘满5年以上可以转评高级经济师职称。
⑸ 哪些专业技术职称可以相互转评
取得职称后任职满1年,工作岗位变更可以转评,没有专业限制,
⑹ 职称申报转系列什么意思
职称申报转系列的意思是:
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转换只能在副高级(含)以下进行,正高级之间不能转换。
1、因工作调动或岗位变动,需转换同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专业)的人员,必须取得全区范围内有效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所转换系列的学术学识基础理论相同或相近。
在现转换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胜任本岗位工作,按规定程序提交学历、外语、继续教育、计算机证书、论文和业绩成果提交相关系列评委会验收确认。
对跨系列(专业)基础理论不同的,须按评审条件重新参加评审。经评委会验收确认和评审通过的人员,下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和换发证书。
2、转换系列后从事相同和相近专业工作,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其任职资格年限可合并计算。转换系列前后经合并计算达到所转系列规定的任职年限后,副高申报正高延长两年,中级申报副高延长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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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评审条件
申报条件
一、助理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⑶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⑷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⑸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二、中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⑷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三、高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⑺ 关于职称转评的问题
都是工程类的,可以走改职,正常学个人事局办的改职班后,就可以正常评了
今年中学教师正高级职称评级有什么要求
之一章 评审标准
之一条 中学正高级教师必须达到本章第二、三、四、五条评审标准的综合要求。
第二条 思想品德标准
拥护中国 *** 的领导广东省正高专业技术职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师德规范,敬业爱岗,教书育人,勤于进取。
第三条 知识水平标准
系统掌握教育教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准确把握现代教育教学的理念,具有深厚的任教学科课程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国内外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最新动态和最前沿的学术成果,善于吸收最新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并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
第四条 专业能力标准
具有很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对本学科课程的教育教学 *** 有创新性的改革;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学科研能力,在本学科领域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具有较强的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能力及其广东省正高专业技术职称他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具有很强的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教学拓展能力和育人能力。
第五条 业绩成果标准
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胜任中学各年级循环教学,教学业绩显著,教育艺术精湛,形成富有个性的教育教学风格;积极发挥推动本地区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作用,在本地区教师队伍中有很高的威信;主持并承担完成本专业高层次的科研项目,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 *** 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德育工作有明显成效,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综合素质发展等方面起到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望和感召力;指导青年教师、培养骨干教师、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工作有较明显的成绩;公开发表或出版本专业的论文、论著,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
第二章 评审范围与申报条件
第六条 申报评审广东省中学正高级教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属于本章第七条规定的评审范围,并按规定的申报评审程序,提交真实可靠、经公示无异议的、可供评委会考核评价的、符合本章第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条申报条件要求的申报材料,方可申报评审本资格。
凡不属于本资格的评审范围、未达到本资格评审标准和申报条件规定的要求,或不符合申报评审程序,以及未如实申报的,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已评审通过的,其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第七条 评审范围
凡在我省普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中学部、电化教育机构和基础教育教研机构中,从事中学教育教学工作,且具有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和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在职在岗中学教师和教研员,均属本资格的评审范围。
第八条 思想品德条件
一、申报人应拥护中国 *** 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教育思想端正,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敬业爱岗,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勤于进取,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合作发展意识,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后,各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二、申报人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涉嫌违法违纪,在调查期间不得申报。
(二)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或受单位书面通报批评者,该考核年度不计算资历,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三)受行政警告处分者,受处分当年不得申报;受行政记过处分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年度起1年内不得申报;受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四)已定性为人为教育教学事故的直接责任人,该年度不计算资历且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五)发现并查证属实有伪造身份、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以及有意隐瞒事实未如实申报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
(六)因违法受刑事处罚的,在执行期间不计算资历且取消申报资格,执行结束后3年内不得申报。
第九条 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中学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资历计算至申报当年8月31日止,下同)。
二、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中学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
三、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中学教育教学工作8年以上。
四、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中学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此款仅适用初级中学、完全中学初中部及教研机构的教师)。
第十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一、申报人(符合免试条件除外)必须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符合规定要求(地级以上市单位的人员应取得5个模块,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的人员应取得4个模块)的合格证书。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
(一)获得博士学位或取得计算机专业(不含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二)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获得程序员以上证书,或在计算机室(中心)直接从事计算机工作3年以上者。
(三)在农村学校或省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学校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1956年(含)以前出生者。
三、转换系列评审的人员(符合免试条件除外),凡未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的,应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按规定提交合格证书。
第十一条 继续教育条件
一、申报人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后,应按国家和省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法规、政策的要求,结合本学科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主动参加以本学科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新 *** 等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学习,更新、拓宽专业知识,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有效证明材料。
二、继续教育内容分公共必修科目和专业必修科目。公共必修科目的完成情况以县以上 *** 人事部门确认为准,专业必修科目的完成情况以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确认为准。
第十二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申报人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8年以上(德育教师10年以上,教研员在基层学校工作或挂职8年以上),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每周课时:专任教师10节以上,班主任6节以上,学校专职团委书记4节以上,学校中层干部4节以上,校级领导至少担任一个教学班的学科教学;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每年接受学生咨询时间不少于180小时或180人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团体心理辅导)周课时量6节以上;教研员、电教教师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指导教学每年不少于:县级80天、市级60天、省级40天,每年听课、评课不少于:县级80节、市级60节、省级40节,组织区域性的教师培训、经验交流、教学研讨、课堂示范、学术年会等活动每年4次以上。
二、能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进行过循环教学2次以上或担任
初三(高三)把关教师4年以上。其中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还须具有省教育厅认可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A级岗位资格证书并从事心理健康教育6年以上。
三、主持市级以上或参与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1项,并通过结题验收或成果鉴定。教研员、电教教师主持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1项,并通过结题验收或成果鉴定。
四、按照课程改革要求,为学生开设相应的校本课程,能独立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能开设专题知识讲座,组织指导课外、艺术、科技活动。每年开设校本选修课1门,或知识讲座2次,或组织指导系列科技、艺术、体育以及其他课外活动1项。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每年组织全校性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2次,专职团委书记每年组织全校性共青团活动4次。
五、每年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1次,累计承担县级以上公开课或教学交流专题发言3次,并获得好评。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每年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1次,累计承担县级以上公开课或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专题发言3次,并获得好评。教研员、电教教师每年承担县级以上教学专题讲座或培训课、公开课2次,累计承担市级以上专题教学指导报告或培训课、公开课3次,并获得好评。
六、培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教师2名以上并有明显成效,其中至少有1人成长为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或优秀教师。教研员培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教师10名以上并有明显成效,其中至少有5人成长为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或优秀教师。
第十三条 业绩成果条件
申报人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中学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书育人,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教风教育影响学生,在本学科教学中面向全体学生,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促进学生本学科基本素质全面发展方面取得明显成绩。
(二)教育效果显著。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思想道德教育成绩显著,培养优秀生转化后进生成绩显著。所教班级被评为市级以上的先进班级,或者本人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或优秀共青团干部。
(三)教学效果显著。课堂教学得到学生广泛欢迎,同行普遍评价高,教学方式有利于学生终身发展,所教班级学生课业负担轻,成绩领先于同类学校或多次超过同类学校的平均水平,学生成绩合格率、进步率提高明显或保持在较高水平。
(四)承担市级以上教研活动任务,为同行作出示范、指导作用,获得好评。
二、特殊教育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善于针对身体残疾学生或严重不良行为学生的思想实际、年龄特征等情况开展优质教育教学工作,培养学生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注重塑造学生健康向上的人格,培养学生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和动手能力。 (二)任教班级学生的学习成绩不断提高,集体荣誉感强,合作精神好,具有一定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能力。转化行为偏常学生5人以上或教育转化严重不良行为学生的成功个案10个以上。
三、德育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丰富的班级管理或学校德育管理工作经验,并能将丰富经验提炼上升到理论高度。主持市级以上德育科研1项,并通过结题验收或成果鉴定。德育论文在市级以上会议交流或在公开刊物上发表。
(二)班级管理或学校德育管理严谨、规范、科学。以身示范,在学生中有较高威望和感召力,成为学生成长的导师。
(三)关心爱护学生,善于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成功转化后进生10人以上。学生无重大伤害事故和安全事故,学生违法犯罪率为零。
(四)培养的学生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行为习惯,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的学生获得市级以上优秀学生或三好学生称号。学校校级领导所管理学校被评为市级以上德育先进单位或德育示范学校;班主任任教班级被评为市级以上先进班级,或者本人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或德育先进工作者,或者本人获省级德育创新成果二等奖以上或省级班主任专业能力大赛综合二等奖以上奖项。
四、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面向全体学生,在培养青少年学生良好心理素质的实践中有比较显著的成效,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咨询和辅导,成功工作个案10个以上。积极干预学生心理危机有成效,无出现学生由于心理失衡而引发的责任事故。
(二)所在学校学生有较强的调控自我、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有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
(三)编写有较高质量的心理健康教育校本教材。主持或参与省级心理健康教育科研课题1项,并通过结题验收或成果鉴定。心理健康教育论文在市级以上会议交流或在公开刊物上发表。
(四)本人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教师或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工作者,所在学校被评为市级以上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
五、专职团委书记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所在团委基础建设扎实、规范,共青团活动丰富多彩,成效显著,共青团工作特色鲜明。
(二)所任职的团委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团委,或者本人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教师或优秀共青团干部。
六、教研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本地区的学科教学领域的教学指导中,大力推进素质教育,通过创新性的实践,在学科素质教育方面有独立的见解、系统的措施、成功的经验和比较明显的成果。承担并完成省级以上课题或教学、教研成果获省级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前3名完成人。
(二)在总结和推广教学改革经验,组织区域教研活动,指导学校开展校本教研等方面成绩显著,对提高本地区的学科教学质量做出重要贡献。
(三)在指导本地区本学科开展教学科研、推广本学科教学改革有独创性成果,获县级以上奖项的具有实效的教研成果1项的前3名完成人,并取得明显效果。
(四)教学指导、教育科研成绩突出,成为当地学科带头人,并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七、电教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挥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先进功能,大力推动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活动,取得显著效果。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省级三等奖以上奖励。
(二)创新和总结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与课程资源整合经验,推广市级以上现代信息技术教学改革成果1项,并取得较明显的效果。
(三)编制多媒体教学软件,成果获省级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前3名完成人。
(四)按照现代信息技术教育教学应用与研究的需要,自编培训教材,培训现代信息技术人员或教师效果显著。
八、校级领导在具备本条之一至第七款之一外,办学思想端正,在学校教学管理能力水平和办学业绩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初步形成理论;所在学校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获得市级以上奖励,在社会上有良好口碑;本人因办学成绩突出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并在管理能力水平、工作业绩(政绩)方面、经上级主管部门考核评估成绩优秀以上(附县级以上教育人事部门评估意见)。
第十四条 论文、著作条件
申报人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后,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具有CN刊号(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ISSN刊号(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的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与申报专业岗位工作相一致的,具有科学性、先进性、指导性、实用性的论文、或出版具有ISBN书号(国内、国际标准书号)的学术专著或教材,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合作完成本学科教育教学著作或教材(不含习题集、教辅资料)1部(之一作者或主编),并独立撰写本学科专业论文2篇以上。 二、独立撰写本学科专业论文4篇以上。
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的农村学校现任教师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独立撰写本学科专业论文2篇以上。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资格名称为:广东省中学正高级教师,级别为正高级。
第十六条 申报人提交的申报评审材料必须与申报本资格的专业相符,申报评审材料的时效为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后至申报当年的8月31日止。
同时或不同时申报2个学科(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必须按本资格条件的规定,提交与本学科相关的申报材料,并把申报另一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作为申报本资格的附件一并提交,不得以同样的业绩材料同时或不同时申报2个学科(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得同时或不同时申报同一系列的2个资格。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转换后申报评审本资格的,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3年以上,并提交反映本专业岗位的工作业绩,同时把原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表》作为申报本专业岗位的专业技术资格的附件一并提交,不得用原岗位的业绩申报本资格。
第十七条 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能力是否达到本资格评审标准和申报条件的要求,由 *** 人事部门设置的本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定。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擅自扩大、增加或减少评审范围,不得降低评审标准和申报条件,不得违反申报评审程序。凡违反的,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第十九条 本资格条件相关的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见附录。
第二十条 本资格条件由广东省人事厅负责解释。
附录:
中学正高级教师资格条件的相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一)本专业:指中学教师专业。
(二)本资格:指中学正高级教师资格。
(三)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如“3年以上”含3年。
(四)市级:指行政区划的地级市。
(五)县级:指行政区划的县、县级市、县级区。
(六)在职在岗:指在中学教育教学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七)学历(学位):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国内或国外学历(学位)。各种培训班颁发的结业证书或专业证书、未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招生的学校颁布的学历证书,不能作为评审的学历依据。
(八)资历:涉及专业技术资格年限要求的指从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之日起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在此期间全脱产学习者,应扣除其全脱产学习的时间;不涉及专业技术资格年限要求的指取得本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年限,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后续学历的,其资历可从取得本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后累计计算。资历计算截至申报当年8月31日。
(九)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担任班主任年限按从教以来累加计算;担任共青团专职书记、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年级组长、科组长、学校中层干部、校领导工作年限可按班主任工作年限计算;特殊教育教师担任主班教师工作年限等同班主任工作年限;副班主任年限2年折算为班主任年限1年;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科学、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教师,因学校工作安排的原因,凭学校证明,最多可减免班主任工作年限4年;教研员不作班主任年限要求。
(十)每周课时:(1)课时数以国家教育部制定的课程计划为准;(2)列入教学计划的活动课应计算为课时。(3)每周课时指每周平均课时。
(十一)循环教学:指初中1-3年级或高中1-3年级教学。教研员不作循环教学要求,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须进行过1次循环教学或担任初三(高三)把关教师2年以上。
(十二)校级公开课:指由全校教师或本学科组全体教师、教导处、教研室、校领导参加的公开课;德育教师举行全校性的主题班会公开课等同“校级公开课”。
(十三)学校中层干部:指学校内设管理机构的负责人。
(十四)校级领导:指学校的正、副校长,正、副书记。
(十五)特殊教育教师:指为身体残疾和具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儿童、青少年而设的专门学校的教师。
(十六)德育教师:指学校专职从事学生德育管理工作的教师,包括学校校长、主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学校内设德育管理机构负责人等。
(十七)电教教师:指在省、市、县电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十八)农村学校:指乡镇(不含县城所在镇)及乡镇以下的学校。
(十九)教育教学著作或教材:指在取得ISBN(国内、国际标准书号)并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教材。应具有特定的研究对象,概念准确,反映研究对象规律,并构成一定体系,属作者创造性思维的学术著作或教材。其学术水平(价值)由评委会专家公正、公平、全面地评定。所有著作的清样稿或出版证明等不能作为已公开出版发行的依据。
凡文章汇编、资料手册、一般编译著作、作品集、普通教材、普通工具书不能视为学术专著。
(二十)论文:指在具有CN刊号(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ISSN刊号(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的专业学术报纸或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专辑、论文集上收集的论文不在此列)。所谓学术论文,是指通过逻辑论述,阐明作者的学术观点,回答学科发展及实际工作问题的文章,应包括论题(研究对象)、论点(观点)、论据(根据)、结论、参考文献等内容。其学术水平(价值)由评委会专家公正、公平、全面地评定。
凡对事业或业务工作现象进行一般描述、介绍、报道的文章,不能视为论文。所有的清样稿、论文录用通知(证明)不能作为已发表论文的依据。
(二十一)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指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立项的科研课题。
(二十二)荣誉称号:指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各类表彰称号。
(二十三)各项指标要求均须提交相关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求2013年广东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职称评审 *** 的 q 25加375...974...89
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广东省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如广东省正高专业技术职称:称职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高级职称是职称中更高级别,分正高级和副高级。副高职称需经所在地人事部门初审后报送省,省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由省级评审委员会发放证书的才能得此称号,而且正高职称则须通过省评审委员会答辩后,再经有关部委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才能发放证书。
建筑工程广东省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工程师、建筑师、规划师(城乡规划、建筑、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概(预)算、环卫工程、堤坝护坡、施工安装、建筑装饰、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市政道路、桥梁、园林绿化)土木建筑、土建结构、土建监理、土木工程、岩石工程、岩土、 土 岩 方、风景园林、园艺、园林、园林建筑、园林工程、园林绿化、古建筑园林、工民建、工民建安装、建筑、建筑管理、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施工、建筑设计、建筑装饰、建筑监理、装修装饰、装饰、测量、工程测量、电力、电子、电子信息、电子系统、电气、电气工程、电气设备
广东省卫生正高职称评审条件?
『壹』 正高职称评审条件是什么
条件:1、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业绩、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
2、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相关岗位经验,中专以上学历,20岁以上。中级工程师:5年以上相关岗位经验,大专以上学历,25岁以上。高级工程师:8年以上相关岗位经验,大本以上学历,30岁以上。
拓展资料: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之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 *** 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贰』 拥有执业药师资格证好处
之一,如果是为了毕业就业,可能很少能帮上忙,此条只适用于博士生,博士以下的学历尚无资格(研究生毕业1年、本科生毕业3年、大专毕业5年、中专毕业7年可考)。
第二,如果是医院药剂科的药师,通过职称考试更重要,当然职称考试低、中级的要简单一些,至于执业药师证,对于医院工作来讲没有也行,但有些医院评职称时会考虑执业药师证的加分。
第三,拥有执业药师证的人员都可以在有需求的药店执业,但是原则上应当有相应时间驻店提供技术支持,并获得报酬。目前广东地区已开始试点取消医院门诊药房,取而代之的是合作药店,此举意外着以后将有更多的药店从医院分拆出来,执业药师的发展也将迎来春天。
第四,药店、药企方面,普通职员一般是鼓励考证,有证有奖金或者加薪;管理者和老板,或者法人,新GSP明确规定必须要有证,否则各种撤销资格,如下:
第二十条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执业药师资格和3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第二十一条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具有执业药师资格……
之一百二十八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
(2)广东省卫生正高职称评审条件扩展阅读:
一: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执业药师考试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报考年度的当年年底,在报考当年12月31日前满足年限规定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二、免试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成绩管理
考试以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考试。
四、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考试人员请持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原件)、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二张。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由人事考试部门负责审核并存档备查。免试人员的资格条件,由各市人事局职称部门负责审查。各地执业药师考试需要的证件可能因地区要求有所不同,具体材料请考生留意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通知。
『叁』 广东卫生类正高职称论文答辩是怎样进行的
咱家就是做评职称这一块的,正高评定今年整体晚一个月,大约10月底开始,论文鉴定。
11月初正高答辩,今年要求,正高答辩先在广东卫生网提交PPT,答辩时间改为半小时(以前是15分钟),答辩时专家根据的个人提交的材料和PPT做的东西进行,一般的程序是个人先讲,然后专家提问。
11月中下旬开始学科组审核(护理、大医技类、大外科、中医药、五官类)。
待学科组结束,约在12月初进行评委会。
今年和往年的不同,1、正高答辩半个小时,并需要提交PPT。2、表四改版了(内容详细了很多)。其他和往年差不多。
『肆』 广州更好的牙科医院
牙科医院一般选择专业的医院。正规的好的牙科医院都设有如下项目:美容冠中心、牙齿正畸中心、种植牙中心、牙齿美白中心、口腔护理中心、儿童齿科中心等。全面的诊疗牙齿才是好的牙科医院。
『伍』 我是广东,评卫生正高职称的论文在《〈中国社区医师杂志》、《〈吉林医学》、《医学信息》发表有用吗是
《中国社区医师抄》杂志 是国家级袭期刊 。《吉林医学》是省级期刊。《医学信息》国家级期刊。级别都比较低。可能对你评高级职称用处不大。不具有说服力。评正高起码要有几篇北大核心,或者科技源核心的刊物。或者是北大,科技源双核心。我们一般给作者推荐的刊物比如说,《中华实验外科杂志》杂志 08版外科医学北大核心 科技源核心 双核心,《中华全科医师杂志》医学类科技源核心,《河北医学》杂志 医学类科技统计源核心,《山东医药》北大核心 科技源双核心等等。于我们合作的医学类刊物几十种。总有你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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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职称评定条件
根据粤人社发〔2014〕122号,广东省职称评定条件具体如下:(含各类职称评审条件)
申报评审条件。
1.高级统计师资格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0号),翻译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
其他执行1998年以来省颁布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其中地质勘查工程、轻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执行《广东省地质勘查工程专业高、中、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粤人发〔2008〕184号)、《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高、中、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粤人发〔2008〕185号)。
2.学历、资历条件执行《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178号)、《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粤人发〔2005〕177号)、《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
3.职称外语条件执行《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2001年广东省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不作为职称外语条件的有效依据。
4.计算机条件执行《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76号)。
5.继续教育条件执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要求提供2010年(或取得现资格)至今每年度的继续教育证明,2014年度不作硬性要求。
广东省医学会的专科分会管理规定
根据《广东省医学会章程》关于设立专科分会广东省正高专业技术职称的规定广东省正高专业技术职称,为规范专科分会的组建、换届和日常管理工作广东省正高专业技术职称,特制定本规定。一、专科分会的性质
(一)专科分会是广东省医学会理事会领导下负责组织本学科(专业)的学术活动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广东省正高专业技术职称,不另订章程。
(二)专科分会是广东省医学会会员中为促进和提高医学学术水平,自愿组织和参加的学术性组织。
二、专科分会的主要任务
(一)根据广东省医学会的学术活动总体计划,制定本专科分会的学术活动及工作计划。
(二)组织本专科分会国内外各类学术交流活动。
(三)组织本学科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工作和推广新成果、新技术、新 *** 、新产品。
(四)组织评议、审定与推荐本专业学科有关的学术论文、科普作品、优良医药、器械产品。
(五)组织编辑出版专科医学杂志。
(六)掌握本学科的国内外科技动态,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七)承接广东省医学会委托的各类专业技术鉴定、评估和评审工作。
(八)承接有关部门委托的咨询工作。
(九)发现和推荐优秀医学科技人才。
(十)指导省内各地市分会有关专业学术活动,沟通与有关专科分会之间的业务联系。
(十一)联系本专业科技人员,收集、反映广东省正高专业技术职称他们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十二)定期向广东省医学会汇报广东医学科技动态和专科分会建设情况。
(十三)专科分会每年必须举行一次全省性学术交流活动。
(十四)专科分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常务委员会议。
三、申请成立专科分会的条件
凡申请成立专科分会的,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随着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其专业已形成专门学科,建立专科分会后,其工作任务不与其他专科分会重复。
(二)有一定数量从事本专业工作不同层次的专业人员,并有学术上造诣较深的学科带头人和一批热心学会工作,有一定学术水平的科技骨干力量。
(三)具有独立开展国内外学术活动和编辑出版学术刊物及有关资料的能力。
四、专科分会的产生办法和注意事项
(一)申请成立专科分会,须由三家广东省医学会单位会员医院、至少三名正高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不超过58岁的专家作为发起人,提出成立专科分会方案,说明成立分会的目的、任务、活动范围、活动内容、本学科发展的现状和趋势以及现有专业队伍情况。向广东省医学会提出报告(并填写新建专科分会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广东省医学会接到申请报告后,在征求相关专科分会意见基础上,经会长、秘书长办公会审议认为条件已具备方提交广东省医学会常务理事会讨论批准。
(三)经审批同意组建的专科分会由广东省医学会正式行文批复。广东省医学会秘书长、学会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与发起人共同组成筹备组(成员以5~7人为宜),提出全省委员的建议名单。
(四)自常务理事会批准成立专科分会之日起,应在半年内完成组建工作,否则即自动取消成立资格。
(五)专科分会成立后,即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五、专科分会的设置和任期
(一)专科分会实行委员制,委员总数以43人左右为宜,对于学科发展比较成熟,专业队伍庞大的专科分会,可酌情增加委员人数,但最多不超过63人。
(二)委员会选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6人、常务委员13~21人,常务委员人数不能超过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一。
(三)专科分会设秘书1~2名, 原则上在主任委员单位产生(可由有组织能力的常委或委员兼任),在正、副主任委员领导下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四)专科分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任期满后的专科分会委员、常务委员、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如符合专科分会委员条件,可重新推荐为新一届专科分会委员,但每届委员会改选,委员更新比例不应少于三分之一。主任委员原则上任期一届,如专科分会坚持推荐连任,需经广东省医学会会长、秘书长办公会同意。副主任委员连任不超过两届。
六、专科分会改选办法和注意事项
(一)专科分会的改选,在省医学会领导下,由秘书长代表常务理事会组织实施。
(二)由省医学会秘书长、医学会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本届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组成筹备组,提出改选推荐意见。
(三)本届常委会根据筹备组推荐意见,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提出下届委员会委员的推荐方案,包括委员人数、名额分配及其比例等。
(四)根据筹备组的推荐方案,由广东省医学会通知有关单位、各市医学会,推选出委员人选。
(五)以书面形式征求本届常委对下届常委、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的推荐人选。
(六)根据收到的常委书面意见,由筹备组推荐下届常务委员、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人选。
(七)根据筹备组推荐的下届委员、常务委员、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人选名单,提交广东省医学会会长、秘书长办公会通过后作为下一届候选人名单,交新一届委员会等额选举。
(八)新产生的委员、常务委员、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由广东省医学会颁发证书。并将选举结果书面通知各市医学会及各委员单位。
七、专科分会委员、常务委员条件
(一)必须是广东省医学会会员;
(二)遵守广东省医学会章程和有关规定,维护医学会声誉,热爱、支持学会工作;
(三)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学风正派,学术水平较高,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新增选委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8岁,委员任职年龄一般更高不超过65岁。
八、专科分会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条件:
(一)必须是专科分会常务委员;
(二)在委员中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声望,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能团结人,有开拓精神,热心学会工作,一般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
(三)一般是学科带头人或科室主任。
(四)新增选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任职年龄一般更高不超过65岁。
九、专科分会中青年委员的设定
(一)中青年委员必须是广东省医学会会员;年龄在45岁以下;学风正派,团结同行,热心学会工作;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一定学术造诣或突出成绩的优秀中青年学者。
(二)中青年委员的推选与专科分会换届一并进行,任期同步。
(三)中青年委员不占专科分会委员名额,人数不超过10人。
(四)中青年委员有权参加专科分会委员会的各项工作,但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年龄超过45周岁或 *** 国未归者,其中青年委员资格自然取消。
十、专科分会的名誉职务
本届卸任的正、副主任委员由广东省医学会和新任主任委员推荐,全体委员表决通过,分别担任名誉主任委员和顾问,任期一届,由广东省医学会颁发证书。
十一、专科分会的经费管理
(一)专科分会的经费来源,主要从学术活动的节余部分与广东省医学会按专科分会六、省医学会四的比例分成后获得。
(二)专科分会设专帐,由广东省医学会统一管理,专科分会需要时可随时提取。专帐上的经费不受时间限制,当年结余经费转入下年度使用,本届结余经费转入下届使用。
(三)专科分会日常各项合理开支需专科分会主委或其指定的副主委批准,并经广东省医学会专科分会分管人员核实用途确认合理后方可开支。
十二、中华医学会专科分会委员的推荐
广东省医学会专科分会委员到中华医学会专科分会任职的,由相对应的或相关的专科分会常委会民主推荐并由广东省医学会会长、秘书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上报。主任委员为当然的中华医学会委员候选人。
十三、专科分会专业学组管理
(一)专业学组的性质
专业学组是各专科分会组建和领导下的学术活动小组,执行广东省医学会及专科分会有关规定和决议。专业学组不另定章程,不另刻制印章,统一名称为“广东省医学会**学分会**学组”。
(二)专业学组的主要任务
1、制订本专业学组的学术活动计划,并一式二份报专科分会和广东省医学会学术会务部。
2、在专科分会领导下组织本学组的国内外学术活动。
3、掌握本专业的国内外学术动态,及时向专科分会提出学术交流的设想。
4、参与推荐优秀人才、优秀论文和科普作品等工作。
(三)专业学组的组建
1、专业学组的设置和组建,需由来自3家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至少3名副高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5岁的专家作为发起人向分会提出申请,由专科分会常委会研究决定。成立专业学组的,名单报省医学会备案,并在有关会议上公布。
2、专业学组设组长1人(由专科分会常务委员兼任),副组长1~2人,秘书1人,成员总数一般不超过11人,如专业队伍庞大可酌情增至15---17人。
3、专科分会换届后三个月内,均应对专业学组重新研究,并将结果上报省医学会备案。
(四)专业学组的日常管理
1、专业学组活动计划,须经专科分会常务委员会同意并列入广东省医学会年度计划后方可实施,应以省医学会专科分会的名义组织有关学术活动。
2、开展学术活动的经费由广东省医学会统一管理,专业学组不得设立专帐,结余经费按省医学会有关规定办理。专科分会和专业学组所得的经费如何划分,由其自行商定。经费使用须经主委同意并签字。
十四、专科分会印章使用和管理
(一)专科分会的印章,由省医学会按有关规定统一刻制。
(二)专科分会的印章只能用于向广东省医学会常务理事会报送工作计划、报告、总结、各种会议纪要以及工作联系等事宜;向本专科分会的委员和所属的专业学组发送会议通知及日常业务联系;向本专科学会所属的专业学组领导成员发聘书;与其它专科分会的业务联系。
(三)专科分会的印章由省医学会统一保管。
(四)使用印章须经主任委员或由其委托的副主任委员签字同意后方可盖章。
(五)盖章后应登记留底,行文原稿要归档保存,以备查考。
(六)如专科分会名称变更,应将原印章销毁,并重新刻制。
十五、注意事项
1、凡属广东省医学会的专科分会,不得再挂* 或隶属其它一级学会(协会)。专科分会正、副主任委员不得兼任其他一级学会(协会)同类型专科分会的正、副主任委员职务。不再兼任本学会其他专科分会正、副主委职务;常务委员和委员的任职一般不超过两个专科分会(包括在其他学会的任职)。驻穗中央机构所属医院、部队医疗机构、省属医院在省医学会专科分会担任正、副主任委员的,原则上不得在市一级学会专科分会兼任正、副主委。
2、专科分会的换届工作原则上必须在全省会员代表大会前完成,专科分会主任委员是省医学会的理事候选人。
3、主任委员在任期内,因故不能主持专科分会工作半年以上者,由主任委员委托一名副主任委员主持工作,如主任委员未指定 *** 人的,由省医学会指定一名副主任委员 *** 主任委员工作。委员会其他成员应故空缺时可随时增补。
4、专科分会完成组建或改选后,应尽快组织全体委员学习《广东省医学会章程》及《广东省医学会专科分会管理规定》,并制定新一届分会工作实施细则、工作制度和考评办法。
5、专科分会要坚持民主办会原则,重大问题、年度计划等都要经过专科分会常委会研究决定。
6、专科分会名称为广东省医学会**学分会,不得用其它名称。
十六、处罚
(一)凡一年不按时报送年度学术活动计划的,不组织全省性专科学术交流活动的,给予通报批评,连续两年不按时报送年度学术活动计划的,不组织全省性专科学术交流活动的,报请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予以组织调整或提前改选。
(二)对于连续三次无故缺席专科分会委员会议或常委会议的成员,经常委会讨论通过,作自动离职处理,报省医学会备案。
(三)凡有严重医疗事故或犯有严重错误受到行政处罚的以及触犯国家刑律受到处罚的,一律撤消其在医学会的任职。
本办法经本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执行。
![[广东省]广东省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广东省正高职称评审](/zb_users/upload/editor/water/2023-01-29/63d54d182db21.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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