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级会计报名时间2022什么时候?
广东中级会计师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至3月31日,考生应在报名日期内,完成考试报名确认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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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22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中级会计客观题评分规则
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多项选择题:在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判断题:每小题答题正确的得1分,答题错误的扣0.5分,不答题的不得分也不扣分,本类题更低得分为零分。
如何报考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证
一年一次,今年10月报名,明年5月考试,在财政局报名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办事依据: 一、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 二、财政部 人事部《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 申办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六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六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四、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本规定第六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 (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六、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计算到报名年度(即考试年度前一年)的12月31日止。 申办材料: 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各一份。 二、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三、本人近期一寸黑白光面免冠正面同底相片三张(尺寸为38mm×27mm,一张贴信息卡背面指定位置,两张贴报名表指定位置)。 四、统一报考的单位还需填写《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分类登记表》。 五、已通过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或按规定必须通过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中级考生,须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上一年度在外省区已经取得部分科目考试合格的中级考生,本年度需在广东省报名的,应由原考区省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出具《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和成绩档案调转磁盘。 复印件统一采用1:1比例、A4纸格式,可以合并复印。 收费标准: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每科50元。加油~~
广州市中级经济师什么时间报名几截止时间
广州:2008年经济师考试4月7日至5月9日开始报名 (中国经济师考试网 2008-4-3 9:40:05 阅读次数:4655次)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穗人考中心函〔2008〕52号关于做好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广东省财政厅中级职称报名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事局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广东省财政厅中级职称报名,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关于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工作广东省财政厅中级职称报名的通知》(粤人考中心函〔2008〕23号)精神,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2008年11月1日举行。为做好广东省财政厅中级职称报名我市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08年度广州市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州市参加考试的人员,均须登陆中国广州人事网( )或广州考试信息网( )完成报名手续。 (一)报名时间:2008年4月7日-2008年5月9日。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开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收考生网上报名。 (二)报名条件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 任何地方(国内外)打开联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寻找到中国广州人事网( )或广州考试信息网( ) →点击进入“网上报名”→ 考生注册(或登录)→在【我的系统】中选择【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系统】,如无,请点击【申请应用系统】 → 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个人简历】 → 点击【考试报名】→ 选择考试类别 → 确认“网上报名协议” → 阅读须知 → 选择考试地点(考区)→ 选择报考级别(科目) → 【打印照相凭条】 → 到指定照相馆照相(相片由照相馆直接上传到报名系统中,考生可于照相24小时后上网查询本人相片) → 相片成功上传后等待网上确认(由报名点在一定时限内网上确认)→查看【个人报考情况】 → 【网上支付】考务费 → 打印《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发证登记表”,此表交单位审核确认盖章并妥善保管,留待办理合格证使用)。详细报名流程图见网上提示。 考生在考试前的7—15天,应自行从网上下载并用A4纸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考试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打印的准考证,即“两证”赴考,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定于2008年11月1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考试时间 科目 11月1日 上午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 2:00--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三、专业设置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的通知》(人办发〔2002〕18号)精神,自2002年起,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科目进行调整,公共科目的名称均改为《经济基础知识》,专业设置及专业科目为15个(详见附件2)。四、考试方式 2008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本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五、其广东省财政厅中级职称报名他有关事项 (一)由于采用网上报名,考生必须认真阅读、理解报考条件,并如实填写报考资料,报名点根据考生网上填写的资料安排考试。考试合格后,考生需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要求待办证时另文通知)进行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办理资格证书;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此,考生在成功支付考务费后须即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交单位审核盖章,待办证时使用。 (二)相片采集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填写资料后,打印照相凭条到指定照相馆(见附件4)照相,并由该照相馆在24小时内直接将相片上传到报名系统中,或考生自行携带符合规格的相片(见附件5)电子版、“报名发证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广东省计算机 *** 安全协会培训中心(地址:广州市黄华路26号一楼,联系 *** 83851967)核对后上传相片。 2.在报名流程中,必须填写完整的资料和成功上传相片后方可进行网上确认。 3.曾经在本报名系统指定照相点成功上传相片的考生,其相片的有效期暂定为五年,因此本次考试可使用原有相片,无须重新采集。 (三)考试用书、辅导用书 报考人员可根据本人情况自愿选订有关考试用书、辅导用书。考试用书及辅导用书名录见附件6。考试用书实行网上订购,订购流程见网上提示。 (四)收费 按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规定,考务费每科按50元收取。考务费的缴交原则上要求由考生网上报名时利用银联系统网上缴费,未能在网上成功缴费的,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持已通过网上确认的报名发证登记表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广东省计算机 *** 安全协会培训中心缴交考务费或订书费。附件: 1. 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2. 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科目名称3. 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4. 指定照相馆名称、地址及联系 *** 一览表5. 相片规格及要求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八日(联系 *** :83543605-217,电子邮箱:gzexam@163.com) 附件1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一、报考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初级: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中级: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初级资格; 2. 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 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 取得博士学位。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可登录以下网址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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