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常州市交通运输工程中级职称什么时候出结果
2022年常州市交通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进行评审前公示公示期9月26日到9月30日。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广东省交通工程职称公示:交通运输工程是一门综合性广东省交通工程职称公示的技术学科广东省交通工程职称公示,主要研究包括铁路、公路、水路及航空运输基础设施广东省交通工程职称公示的布局及修建、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交通运输经营和管理、交通规划、交通设施设计等与交通相关广东省交通工程职称公示的各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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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程师评定需要哪些条件?
一、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1、学历工作要求:
(1)有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有硕士学位+中工资格+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3)有研究生学历或取得双学士学位+中工资格+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有本科学历+中工资格+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2、社保要求:
社保证明材料是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必备材料,人才评高级工程师职称需要满足在工作地区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社保。新一轮工程职称评审陆续开始,为了让考生及时获知评审信息,可填写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我们会提醒工程职称评审时间通知。
3、继续教育学时:
职称评审是有继续教育要求的,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职称,人才需要完成不少于90个学时的任务要求,并提交《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计算,专业科目42学时,选修科目18学时,注意人才必须在职称申报前修满学时。
4、业绩成果要求:
业绩在评职称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职称,人才的职称申报业绩在数量上是建议提供3-5个不同项目的业绩材料,且更好是近三年竣工的项目。注意,评高级职称,需要的是人才独立承担或主持的项目,这样才能体现出具备相应级别的工作能力。
5、职称论文要求:
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要求人才在刊号为CN、ISSN的专业期刊上发表两篇论文,还要一篇专业技术报告。另外如有部分评委会要求发表2篇以上论文的话,按照该评委会要求,因为具体要求还是要以当地文件为准。而关于评高级职称的职称材料上交,人才一定要注意以下这些方面,千万不要随意!
(1)使用牛皮纸档案袋;(2)材料要装订成一册;(3)排版格式统一要求;(4)送审材料只装一袋;(5)材料需按顺序装订;(6)部分材料的复印件;(7)所填的内容要一致;(8)审核材料的真实性。
二、高级工程师评定流程
1、安排
自每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文件下发后,由相关部门对申报人员领取并填写的各种表格进行初步审核,并统一上报时间。
2、申报
要求申报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业绩总结,所需要上报的评审材料要重点突出、条理清晰、规范整齐、保证质量,并按规定加盖单位的公章。
3、审核
相关部门认真审核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的各种材料,特别对申报高级职称和重点专业的人员,严格把关,保证上报材料的质量。
4、上报
按照各专业评审委员会接收材料的时间要求,由相关部门准时分送到各对口专业评委会或相关部委人事部门。
5、公示
按各专业部门公示时间,在相应人事局或人事厅网站公示!忘各申报人员及时查询,保证评审公正性,公平性。
6、证书发放
证书下来之后,关注通知查询、领取证书。
三、高级工程师退休后待遇有什么不同
据悉,高级工程师是中国专业技术职称工程类中的高级职称,在工程界为技术专家或技术能手,在企业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和很强的工作能力。目前,国内高级工程师可分为两级三类,即高级工程师(副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其中,高级工程师对应于教育类副教授、研究类副研究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对应于研究类研究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对应于教育类教授。
目前,很多专业或行业都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比如岩土工程师、交通工程师、建筑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机械工程师、结构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师、土木工程师、工民建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安装工程师、暖通工程师、市政工程师、机电工程师、园林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师、生物工程师、环境工程师等。满足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条件的人可提出申请,合格后,最终证书由当地人社局统一颁发。
一般来说,具有高级工程师申报资格的人基本都有着10年左右的工龄,其薪资自然是不低的,具体薪资多少一般会受到项目所在地、公司所在地、公司性质等因素的影响。对于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年薪可高达20万~30万元左右,其他福利待遇也是相当不错的,比如社保、公积金缴存基数高,高温补贴,取暖补贴,各种节日津贴等。
广东省湛江2021年高级工程师结果公示时间
2022年12月1日。根据查询广东省湛江高级工程师考试官网可知广东省交通工程职称公示,2021年高级工程师结果将于2022年12月1日公示广东省交通工程职称公示,广东省高级职称评审是一年一次广东省交通工程职称公示,集中在下半年开评。
2019年广东省中级工程师职称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广东省交通工程职称公示的可以申报:
(1)大学本科毕业广东省交通工程职称公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广东省交通工程职称公示,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广东省交通工程职称公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及以下学历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凡在任职期间工作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或违反国有法律、法令受到刑事处分,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能参加推荐评审。申报晋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各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申报相应等级的任职资格。
扩展资料
中级职称的参评对象是:相关单位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持有“引进人才工作证”满一年或有“居住证”工作满一年的外省市工程技术人员,从事高新技术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等广东省交通工程职称公示;
高级职称的参评对象是:相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科研院所及所属科技企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项目中从事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对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作中业绩突出者,可破格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级工程师
交通厅的高级职称评审和人社局的职称什么关系
上下级的关系。
广东省交通厅是主管全省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的广东省人民 *** 组成部门,主管广东省交通事业,承办省人民 *** 和交通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园林工程师怎么考?
目前园林工程师是通过各市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即可,不像建筑类需要考专业。但跟建筑类一样,需要考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你可以到你所在的市人事局网站查询,会有相关资料。
本科毕业的话,一年后可以转为助理工程师。
等你满足年限后就可以考虑中级职称的申报。
我的中级职称是去年评的,本市园林专业评审通过率不到50%,我是第二次评审才通过。
举例:
申报资格评审计算机条件
日期:2007-08-21
1.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通过国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通过省统一组织的《计算机 *** 应用》培训考试,并获得相应等级的合格证书。其中《计算机 *** 应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在2005年之前取得的,2007年之前仍可作为计算机能力的有效条件。2006年之后取得该证书的,只作为继续教育证明,不作为计算机能力的有效条件。
2.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须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3个模块的考试;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须参加4个模块的考试;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须参加5个模块的考试,上述考试成绩有效期不受限制。
3.小学(幼儿园)教师、艺术(含广播电影电视艺术)、体育、工艺美术、群众文化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免试《计算机应用能力》。
4.转换系列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未取得《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的,应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按规定提交合格证书。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免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计算机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人员;
(2)在计算机室(中心)直接从事计算机工作3年以上者;
(3)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或水平考试获得程序员以上证书者;
(4)1956年12月31日前出生;
(5)取得博士学位;
(6)计算机专业专职教学的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资格评审学历资历条件
日期:2007-08-21
1. 中专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论取得员级资格与否,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均可直接申报、评审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其他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仍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或省的资格条件。
2. 中专毕业,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及以上,可申报、评审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资格。
3.凡申报评审中级资格的,不受评审前是否被聘用的限制。申报时学历(学位)(法律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资历条件为:
(1)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3年以上;
(2)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5)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者,或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4.申报评审高级资格的,不受破格和评审前是否受聘的条件限制。具备博士学位,或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的人员,达到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取得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的人员,达到正高级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正高级资格。其中博士学位获得者按粤人发〔2003〕178号文件规定直接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具备相应专业高级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要求,其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论著等条件必须是获得博士学位后做出的方为有效。
关于做好我市2008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8-07-18
深人发〔2008〕54号
各区人事局、光明新区人力资源办,市直及驻深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发〔2008〕148号),为做好我市今年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申报材料时间
今年我市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评审材料的时间为2008年8月16日至9月15日(节假日除外);报省属评委会参评的,除省高级会计师资格另文通知外,其余系列(专业)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也为9月15日。
二、申报评审条件和有关政策
今年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继续执行1998年以来我省颁布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和《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178号)、《关于我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贯彻执行粤人发〔2003〕178号文的通知》(粤人发〔2004〕108号)、《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粤人发〔2005〕177号)、《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等文件的规定。下列专业和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政策调整如下:
(一)路桥工程、铁道交通工程、建筑工程专业的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即: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以考代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考评结合,先考试,合格人员再根据本通知要求申报材料参加评审。具体规定见《关于路桥、铁道交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实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试点工作的通知》(深人发〔2008〕52号)和《关于建筑工程专业系列实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评价方式改革试点的通知》(深人发〔2006〕27号)。上述3个专业考试时间初定为8月16日进行,具体有关报名及考试事项请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查询。
(二)今年开始我市将开展知识产权系列(专利、版权、商标)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试点,具体申报条件及要求另文通知。
(三)创新型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继续按《深圳市创新型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暂行办法》(深人规〔2007〕3号)执行。
(四)广东省人事厅《关于来粤流动人员确认和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6号)和《关于来粤流动人员省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确认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364号)暂停执行,省外来深人员均可根据我省职称评审政策,申报评审高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其在省外(军队)通过人事部门授权的评委会评审(或国家规定的考试)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可作为在申报评审的有效依据。申报材料时,除按资格条件及相关政策规定提交申报评审材料外,应提交市或区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省外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
三、申报评审材料内容和申报程序
(一)申报评审晋升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深圳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呈报表》1份(该表由报送单位在市人事局网站上的“网上申报→专业技术业务网上申报”中录入信息、传送并打印)。
2.《送评材料目录单》1份。
3.《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1份。
4.《(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一式20份,其中1份为原件。
5.证书、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资格证复印件(需验原件)、继续教育证明(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原件等)、外语考试成绩通知或合格证(原件)。
6.《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1份。
7.业绩、成果材料。包括: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工作业绩、成果,即作品、成果、奖励、业绩的证书、证明,或作为专业技术主要贡献者完成的项目,获得社会、学术技术团体或专业主管部门评价、鉴定证书、文字评述材料等。
8.论文、著作和技术报告。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技术或专业论文、著作(含译著),解决专业技术难题的专项报告或实例材料。提交的论文或专项技术分析报告的质量和篇数要符合相应专业任职资格条件且均须为原件。
9.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报告(高级不少于1000字,中级不少于600字)。
10.《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1份。
11.贴免冠大1寸近期正面相片的资格证相片页。
12.《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
13.申报职称资料袋。
上述材料中的第2、3、4、5、6、7、10、11、12项可从广东省人事厅网站()“下载区”栏目的“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中下载打印填写,第8、9、13项自行准备。
(二)申报评审的程序。
1.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如实填报有关表格,提交规定材料。申报人提交评审的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可靠,数量质量符合资格条件和本文规定。
2.用人单位要对提交的复印件逐项与原件核对,核对无误后签署审核意见,并对申报材料进行7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填报公示情况表,按要求在每份材料上加盖公章。
3.报送单位在市人事局网站上的“网上申报→专业技术业务网上申报”中录入申报人的基本信息,发送信息并打印出《深圳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呈报表》后,连同申报材料送有关单位受理。在市人事局立户的市属单位及驻深单位申报人员的材料由所在单位报送;申报人员人事档案关系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送;申报人员人事关系在区人事局立户单位的,由各区人事部门报送。
四、受理申报材料单位及评审收费
(一)受理申报材料单位及咨询 *** 。
今年评审材料继续由各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部门直接受理,各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受理材料的单位、地点及咨询 *** 见附表1。
需要报省属评审委员会评审或委托省外评委会评审的材料,送市民中心B区行政服务大厅西厅人事局1、2号窗口审核后,由各单位自行报送。
(二)评审收费。
今年职称评审继续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收取评审费。
1.申报高级职称评审费:720元/人(含答辩费140元;部分专业系列需对申报人的论著进行鉴定的,另收每人200元的论著鉴定费)。
2.申报中级职称评审费:450元/人。
3.申报初级职称评审费:280元/人。
建筑工程、路桥工程、铁道交通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笔试作为评审的一个环节,收取考务费100元/人;考试合格人员经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审验符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按初级180元/人、中级350元/人补足评审费用。
4、委托省属评委会或省外评审委员会评审的,按被委托地(单位)标准执行。
五、评审委员会组成及评审办法
(一)评审委员会组成。
严格执行《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暂行办法》(粤人发〔2003〕101号)规定,除主任委员相对固定外,其他评委(非公务员身份)必须在评委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组成2008年度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在库人数不够的,不准开展评审工作。已连续两年担任评委的专家,原则上不得参与今年的评审工作。
(二)评审办法。
1.各评审委员会要严格执行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职〔1998〕17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职〔1996〕3号)的有关规定。按《深圳市专业技术资格结构评价暂行办法》要求,在各专业组评审时实行结构评价。
2.各评审委员会要继续大胆改革单一的评审 *** ,积极探索多样化的人才评价方式,提高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对于业绩论文等存在疑问的,以及评审组认为需经答辩才能判定其水平的,要在学科组安排面试答辩。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全部进行面试答辩。
3.为了加强评审工作管理,提高评审效率,继续推行集中时间、集中地点的评审方式。
六、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部门的职责
(一)各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要按照《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管理暂行办法》(粤人发〔2003〕101号)以及市人事局《关于贯彻执行〈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人发〔2005〕37号)的规定,在开展评审工作前对评委库入库委员进行更新、充实。
(二)拟定评审工作计划,安排评审活动议程,通知评委委员和专业组成员参加评审会议,并对评审会议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开会时间、地点、出席会议人员名单、会议议程、评审对象、委员或成员发言要点、投票结果等),及时将评审结果公示材料报市人事局进行公示。评审活动议程安排须提前报市人事局,并在评审过程中接受市人事局的指导、检查。
(三)开展评审工作前对担任当年评审委员会和专业组的评委进行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当年的评审条件、标准、程序和纪律等。
(四)将评审工作总结和评审结果公示情况,以及评审通过对象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办理资格证相片页》(此两项在申报人材料中提取)、《深圳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记录表》1份、《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发证表》两份、《深圳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汇总表》1份一并报市人事局审批发证。申报评审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同时还要将《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一起报送。
(五)将申报材料(含通过和未通过人员的材料)及通过人员的证书按原呈送渠道退回,并做好登记。
七、评审纪律
(一)各单位、各部门以及各级人事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申报评审的有关纪律要求,本着以人为本和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切实按政策规定办事,热诚为专业技术人员服务。
(二)评审委员会委员和专业组成员在评审时,要坚持评审标准条件,全面认真细致审议申报人材料,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准确评价专业技术人员水平和能力,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评审结果。各级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评审中不得统一评委会评审意见,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投人情票、关系票、交易票,不得打击报复申报人。
(三)对违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八、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应按照省的职称政策,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相应资格条件(具体条件可在深圳市人事局网站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资格条件汇编查阅)和申报评审办法的规定,认真客观填报相关表格,并一次性提交符合要求的材料和业绩成果(过后不受理补充材料),送单位审核、公示。凡不按政策规定要求如实填报材料的申报人员,在评审前公示期间受举报并经查实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在评审后公示期间受举报并经查实的,取消评审通过的资格,或撤销已取得的资格,并自下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应认真审核申报材料。一要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审查其是否与客观事实相符,是否与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和其所起的作用相符;二要审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重点审查有无如实填报负面情况,以及有无如实填报同时或不同时申报其他系列(专业)资格及其名称;三要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审查其是否依法取得,是否符合执业的类别和范围的规定。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单位不得报送,并注明原因,及时退回。凡送审的申报材料一律要求密封,并加盖骑缝章,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否则不予受理。评委会不受理的申报材料,亦须说明原因,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后按原报送渠道退回。申报人持同一职称外语成绩证书申报、评审两个及以上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中一份申报材料应提供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证书或通过BFT考试成绩单原件,申报其他专业材料可提供证书复印件(须经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机构或地级以上市人事局职称部门或考试机构加具的审核意见)。
(三)各区人事部门、主管部门、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应认真审核企事业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一要审查数量。当场清点申报材料的种类和数量与申报材料目录清单的记录是否相符;二要审查程序。重点审查申报过程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单位公示是否规范,有关证书、证明复印件有否审核盖章,申报时间、公示时间以及单位审核时间之间是否有矛盾等;三要审查条件。按照省的职称政策规定和资格条件的要求,逐项审查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有严格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限制的专业,还要审查申请人所申报的资格与其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是否相符,其业绩是否依规取得。四要对申报程序违规、不符合申报条件应写明原因,按原报送渠道退回。
(四)严格落实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前后双公示制度。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应及时将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有关材料,特别是申报人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登记表》和单位的投诉受理部门及 *** ,同时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和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不便于张榜和网上公示的其他申报材料应统一有序放置在会议室等场所对外开放,以备查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凡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和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报送;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先行报送,但核查不得停止。公示结束后,由受理的纪检、监察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表》(见附件2)和《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如实加具意见,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的一部分一并报送。评审结果出来后,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应及时将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及资格名称反馈至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的时间和方式均按申报前公示要求进行。公示结束后,由受理的纪检、监察部门在《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见附件3)上如实加具意见,盖公章,报送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五)各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应认真组织评审工作。一要组织评委学习相关政策精神,认真审阅申报人提交的论文著作,从与本岗位工作的相关性、论文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学术价值等方面,评价其论著的实际水平;二要创新评价方式 *** ,在对申报人知识水平、品德状况进行评议的基础上,着重对申报人的业绩和能力进行客观评价,并由此判断申报人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是否达到申报资格;三要按省人事厅《关于做好向申报人通知评审结果工作的通知》(粤人发〔2005〕263号)的要求及格式,及时向评审未通过人员通报评审结果。
(六)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可从10月份开始开展评审活动,11月31日前必须完成,12月15日前完成公示并将通过评审的人员材料送市人事局审批发证,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推迟。
附件:1.各系列(专业)受理申报材料单位、地点及咨询 ***
2.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
3.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
深圳市人事局
二○○八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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