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州市人才新政策

2022广州市人才引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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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研究所、各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当年度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可落户;

2、其他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当年度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申请广州市户籍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可落户。

一、人才引进的条件: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相应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 *** 奖励的人员;

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4、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5、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以上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应属单位紧缺急需的业务骨干,且具有两年以上相应的工作经历;

7、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二、人才引进申请人材料:

1、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

2、承诺与授权书;

3、身份证正反面;

4、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信息页;

5、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6、本市落户证明材料;

7、人才引进档案核实情况表;

8、学历学位证书;

9、更高学历认证报告;

10、相应学位认证报告;

11、跨省户口网上迁移告知单。

《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

第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来本市创业或就业的人员,可申请将户籍迁入本市。

(一)经我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包括:

1.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年龄不受限制。

2.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特支计划”专家,国家更高科学技术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更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员或项目主要完成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及被确定为世界技能大赛中国参赛集训选手的人员,年龄不受限制。

3.“珠江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广东省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南粤突出贡献和创新奖获得者等省级人才工程入选者,年龄不受限制。

4.广州市杰出专家、优秀专家、青年后备人才,广州市“百人计划”入选者,广州市产业领军人才,以及省、市认定的其他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

5.上年度或当年度获国家、省级、市级“劳动模范”“广东省技术能手”等称号的人员,以及在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中取得前三名或在市级二类技能竞赛中取得之一名的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二)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四)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或具有国(境)外学士学位,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

(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各类技术技能人才:

1.从事我市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内相关职业;

2.获得证书或考核认定后,在本市工作、参加社会保险满半年以上;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具有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高级 *** 年龄在45周岁以下, *** 年龄在40周岁以下,高级工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从事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的行业紧缺工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六)以薪酬、投资等市场化方式评价并经相关部门认定的,具有突出能力和贡献的创新创业人才。

(七)由于用人单位整体迁入、项目建设等原因,确需将户籍迁入我市,经省、市 *** 同意,明确给予引进的人员。

(八)省直及中央驻穗用人单位引进特殊需要的人员。

(九)在我市重点扶持的企业、项目单位、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的中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紧缺急需人员。

(十)本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引进特殊需要的人员。

符合本条第(一)(二)(三)(四)(五)项条件的引进人员,需使用计划指导类指标办理入户;符合本条第(六)(七)(八)(九)(十)项条件的引进人员,需使用总量控制类指标办理入户。

对于符合本条(六)(七)(八)(九)(十)项条件的引进人员,每年由各区、行业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根据引进规模提出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需求量,并由市发展改革部门在年度迁入人口计划中统筹安排入户指标。

注意!广东省工程领域高技能人才也可参评职称了!

好消息!高技能人才也能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啦!

在广东省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作出贡献的在职在岗高技能人才,可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以下是广东省机电专业高技能人才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要求。

一、高级工评助理工程师

01、资历条件

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

02、工作能力条件

每年必须完成本岗位所规定的专业技能工作任务,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本技术技能一定水平,能传授一定的本专业技术技能。

03、工作业绩条件

申报人须了解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参与新产品、新工艺或技术革新、技术改造项目,获得一定的效益。

应提交 2 篇体现其技术技能的工作报告、工艺 改进方案或解决工作难题的案例,也可以提交相关专利、论文作为证明材料。

二、 *** 评工程师

01、资历条件

取得 *** 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

02、工作能力条件

每年必须完成本岗位所规定的专业技术技能工作任务,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本技术技能较高水平,能传授本专业技术技能。

03、工作业绩条件

申报人须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参与新产品、新工艺或技术革新、技术改造项目,获得较好的效益,受到单位好评。

应提交 2 篇体现其技术技能的工作报告、 工艺改进方案或解决工作难题的案例,也可以提交相关专利、论文作为证明材料。

三、高级 *** 评高级工程师

01、资历条件

取得高级 *** 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

02、工作能力条件

每年必须完成本岗位所规定的专业技术技能工作任务,具备技能绝招绝技,并在发掘整理和传授技术技能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03、工作业绩条件

申报人须全面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独立完成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技术难题,参与新产品、新工艺或技术革新、技术改造项目,获得较显著的效益,受到单位表彰。

应提交 2 篇体现其技术技能的工作报告、工艺改进方案或解决工作难题的案例,也可以提交相关专利、论文作为证明材料。

四、继续教育学时

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省工程系列机电专业职称条件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以及高技能人才申报互通技术职称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同等要求(当年有效)。

应当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根据规定,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时一年一般安排7天或42学时;选修科目不少于12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可任意选择至少2项学习内容。

注意:每年的职称评审的条件都会有所改变,按照国家最新的规定为准,越早办理越好。2020年职称评审即将开始,想要评审职称的一定要尽快抓紧时间了。

广东省职称评定条件

根据粤人社发〔2014〕122号,广东省职称评定条件具体如下:(含各类职称评审条件)

申报评审条件。

1.高级统计师资格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0号),翻译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

其他执行1998年以来省颁布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其中地质勘查工程、轻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执行《广东省地质勘查工程专业高、中、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粤人发〔2008〕184号)、《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高、中、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粤人发〔2008〕185号)。

2.学历、资历条件执行《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178号)、《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粤人发〔2005〕177号)、《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

3.职称外语条件执行《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2001年广东省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不作为职称外语条件的有效依据。

4.计算机条件执行《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76号)。

5.继续教育条件执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要求提供2010年(或取得现资格)至今每年度的继续教育证明,2014年度不作硬性要求。

广东省职称评审条件

广东省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一、申报评审广东助理工程师职称的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3、中专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二、申报评审广东中级工程师职称的条件。

1、博士学位和专业技术工作在职在岗满6个月。

2、硕士学位和助理工程师和专业技术工作工作2年以上。

3、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和助理工程师和专业技术工作工作4年以上。

4、大学本科和助理工程师和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5、大学专科和助理工程师和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广东省]广东省特殊人才职称,广东省特殊人才职称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