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评安全工程师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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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安全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应急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科学构建我省安全生产领域工程技术人才评价体系,畅通人才职称晋升渠道,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 *** 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 *** 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8〕1号),决定开展全省安全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并通过“以考代评”的方式,实现安全工程职业资格与中、初级职称有效对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 *** 关于安全生产部署要求,坚持服务发展、遵循规律、科学评价、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围绕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生产领域工程技术人才队伍,建立健全符合人才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和评价标准,做好安全工程职称评审工作,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为全省安全生产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人才保障。

二、健全评价制度

在全省工程系列职称中增设安全工程专业,分设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四个层级,名称依次为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山东省内从事安全生产相关领域的工程技术工作人员,均可纳入我省安全工程职称评审范围。根据我省安全生产领域工程技术和产业发展需要,安全工程职称评审范围将进行动态调整。

三、完善评价标准

依据国家工程系列职称评价基本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安全工程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安全行业协会、行业人才培养基地等参与制定安全工程职称评价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品德放在人才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人才的职业道德。科学评价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按照不同专业方向、不同层次、不同岗位职责安全工程技术人才的特点和成长规律,合理确定评价重点。对外语和计算机能力不作统一要求。

建立安全工程高级职称评审代表作清单,代表作可包括专利成果、技术报告、设计文件、技术标准、专业论文、专著编著、技术转移转化服务合同等。注重代表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力。

四、创新评价机制

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创造便利条件,畅通职称申报渠道。适应不同层级安全生产领域工程技术工作职业特点,建立考试、同行专家评议相结合的评价机制。安全工程初、中级职称实行“以考代评”的方式,通过我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国家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实施,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视为具有初级、中级职称,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高级职称、正高级职称采取面试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五、规范评审组织

(一)省应急厅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组建山东省安全工程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后开展评审工作。

(二)各设区的市应将安全工程职称纳入本市工程系列职称评审范围,也可委托山东省安全工程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

(三)省应急厅负责组建评审专家库,从高校、科研机构、安全行业协会、企业和相关部门遴选能力业绩突出、声望较高的同行专家和活跃在工作一线的安全生产领域工程技术人才进入评审专家库。

(四)建立健全评审委员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加强评价能力建设,建立评审专家动态管理机制,严肃评审纪律,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审专家,取消评审专家资格。

六、衔接培养使用

结合安全生产领域工程技术人才需求和职业标准,推动扩大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规模。加强继续教育工作,加快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提高教育培养质量。强化协同育人理念,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相关领域企事业单位的重要作用,通过校企合作办学等方式,促进评价标准与培养标准深度融合。推动企事业单位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使用制度和职称制度相衔接,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安全工程技术人才素质与岗位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荐参加职称评审;不实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择优聘任具有相应职称的安全工程技术人才从事相关岗位工作,增强职称制度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七、有关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开展安全工程职称评审工作,有利于吸引、鼓励、培养更多高层次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对加强安全行业专业技术人才建设,补齐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才不足短板,实现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同配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抓好组织实施。坚持人才分类评价,聚焦安全工程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开展职称评审,严格标准条件,规范评审程序,确保公平公正。优化工作流程,推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精减申报材料,减少证明事项,减轻安全工程技术人才评审负担。

(三)加强宣传动员。强化宣传报道,做好政策解读,引导全省安全相关领域企事业单位支持和参与职称工作,充分调动安全工程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有利于安全工程技术人才成长发展的良好氛围。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3月18日

一、山东省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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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山东省人事人才互联网服务系统官网地址:

四、山东省人事人才互联网服务系统入口:

五、山东省人事人才互联网服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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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当今企业要加强人事管理以防人才流失

八、同志在全区银行人才工作暨组织人事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九、人事局长在人才规划编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十、在全市人才工作暨组织人事和老干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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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安全工程高级职称广东省,广东省安全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广东省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资格条件

2022年工程师职称申报条件

中级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初中以下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高级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022年职称 *** 申报评审优势:

1、内部考核,免职称外语,计算机及论文;

2、放宽流动人才的限制,各地毕业生、工作人员均可以评审,全国有效;

3、减少了申报者在申报过程中的各种麻烦,由本机构全权负责申报。

4、申报不通过者不收取任何费用。

广东省高级职称评审需要哪些材料?

1、业绩成果:3-5份的工程业绩材料,项目只要是参与过的都可以,业绩对评审通过率的影响很大,所以在含金量方面是越高越好。

2、论文材料:广东省高级职称评审时需要发表两篇论文,具体数量以评委会要求为准,字数一般有3000字左右即可,需要注意的是查重率方面,尽量要控制在30%以内。

3、继续教育学时: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要完成90个继续教育学时,继续教育也是评审的重要条件,现在已经是五月份了!如果还没准备好的,空格职称建议要抓紧时间了。

广东省副高有安全工程专业吗

广东省副高有安全工程专业

2022年10月17日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发布了首次安全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安全工程高级职称广东省,预备 *** ( *** )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港澳台专业人才取得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后首次申报安全工程高级职称广东省,从事对口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10年、7年和2年的,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通知介绍,省应急管理厅组建了广东省工程系列安全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除广州市、深圳市)安全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申报的受理时间为10月28日至11月9日,受理地点是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9号。

广东省人事考试网安全工程师报名的具体条件有哪些?

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广东省注册安全主任管理规定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注册安全主任的管理安全工程高级职称广东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安全主任是指具有一定生产知识技能和工作经验,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主任资格的人员。

注册安全主任,是指具备安全主任资格,并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本规定聘用注册安全主任。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经营管理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注册安全主任协助受聘用生产经营单位管理安全生产工作。聘用单位必须为注册安全主任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研究解决注册安全主任提出的安全生产问题。

注册安全主任应当履行职责,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业务监督和指导。第六条 各级人民 *** 应当积极培育和发展注册安全主任中介服务机构,为注册安全主任和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服务。第七条 本规定由各级人民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省注册安全主任制度实施的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二章 安全主任资格管理第八条 安全主任的资格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等级,其执业要求是:

(一)初级安全主任:熟悉国家和省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程,能解决中小型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与技术问题。

(二)中级安全主任:具备扎实的安全专业技术理论知识,能独立解决大中型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与技术问题。

(三)高级安全主任:具备扎实的安全专业技术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安全管理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大中型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和较为复杂的安全生产管理与技术问题。第九条 凡身体健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安全主任资格

(一)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在生产经营单位工作满三年;

(二)具有大专学历,在生产经营单位工作满二年;

(三)具有安全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下同)大专以上的学历,在生产经营单位工作满一年。第十条 凡身体健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安全主任资格

(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在本规定实施之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满十年;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初级安全主任资格,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满四年;

(三)具有安全工程专业大专或本科学历并取得初级安全主任资格,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分别满三年和二年;

(四)具有安全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在生产经营单位工作满一年;

(五)具有工程师职称或工程类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在生产经营单位工作满二年。第十一条 凡身体健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刊物(或学术讨论)发表安全生产管理、技术论文二篇以上或正式编写出版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专业的重要专著(任副主编以上)者,可申报高级安全主任资格:

(一)取得中级安全主任资格,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满四年;

(二)具有工程类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安全主任资格,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满二年,或者具有其安全工程高级职称广东省他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取得中级安全主任资格,并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满三年;

(三)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者安全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在生产经营单位工作满二年。第十二条 安全主任资格培训考核实行培训、考核分离制度。第十三条 安全主任教育培训工作,由行业主管部门或中介机构组织,从事安全主任教育培训的单位,必须按照《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取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资格认可。

从事安全主任教育培训教学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方可从事安全生产培训教学工作。

安全主任教育培训,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原则采用统一大纲和规范教材。第十四条 安全主任资格考核实行分级管理制度。

初级安全主任的考核由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组织。

省直属单位、中央驻穗单位的初级安全主任、全省的中级和高级安全主任资格考核工作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组织。

经考试合格的人员,由负责实施考核工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相应等级的《广东省安全主任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