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 *** 广州实验中学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 *** 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 *** 令2009年第139号) 等规定,为进一步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现面向社会公开 *** 广州实验中学事业编制教师45名。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本次 *** 考点设在广州。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 岗位、人数、范围
(一) *** 岗位及人数
此次公开 *** 事业编制教师45名。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 *** 广州实验中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 *** 对象
1.“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含)期间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2023年毕业生须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研究生所修学的专业须与应聘岗位的专业相对应。
具有国(境)外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毕业1年内也视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至报名首日前一天)。
2.“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的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其中: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取得中小学副高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以放宽到本科学历,不要求学位。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有明确工作经历、学历、学位、专业、获奖等要求的以 *** 岗位表为准。
有关工作经历的要求,必须提供相应的材料(由原工作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
3.“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报考。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 *** 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公告要求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 *** 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 *** 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 *** 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区户口迁入条件(具体参阅: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
5.具备 ***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报考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博士学位或取得相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取得相应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年龄、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取得时间计算截至本次公开 *** 报名首日前一天。
2.考生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证;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3年毕业生须承诺在试用期满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考生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的专业相对应。
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研究生可以其本科专业报名,但还需符合该岗位的年龄、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
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或者研究生院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 *** 领导小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研究生考生,其专业和研究方向与 *** 岗位的专业方向一致,也符合要求。
若考生已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应的中学教师职称证中所任教学科与岗位学科相一致的,可视为专业一致。
教师职称证书取得时间的计算,截至本次公开 *** 报名首日前一天。
4.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暂未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或以上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须承诺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5.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取得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获得境外[指港澳台及外国(地区)]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且可提供雅思7分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成绩单的考生除外;具有中小学副高级及以上英语教师职称的除外)。
暂未取得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须承诺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6.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公开 *** 报名结束之日。
三、 *** 程序
本次 *** 按照网上报名、考试确认、综合素质评估、资格审核、心理品质测试、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1日9:00至2023年2月15日17:00。
逾期不接受报名。
(2)网上填报资料:报考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 *** 网(网址:/)和广州实验中学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完成考试确认的考生才能参加综合素质评估以及本次 *** 后续的各项环节。
(三)综合素质评估
1.综合素质评估的时间和地点以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为准。
2.完成考试确认的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网址:/)和广州实验中学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资格审核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
如果线下审核,须考生本人到场参加。
凡与 *** 条件不符的、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
*** 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按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参加资格审核须提供如下材料:
2023年毕业生: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载明专业名称及学位信息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等 *** 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1张以及 *** 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心理品质测试
心理品质测试在资格审核环节后由第三方人才机构进行测试。
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 *** 单位参考,不记入考生综合成绩,但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轮。
(六)面试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待定。
有关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 *** 网(网址:/)下载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的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
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取得相应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考生免笔试。
(八)体检
考生总成绩由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免笔试的考生,其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根据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 *** 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则按面试成绩排序,仍同分,则再进行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 *** 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九)考察
*** 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 *** 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考察组应出具考察意见,重点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素质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
考察不合格的, *** 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十)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黄埔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人员聘用和工资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用人员纳入广州市黄埔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市及黄埔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办理。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其中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由事业单位按 *** 岗位办理转正。
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 *** 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 *** ,拟录用人员均按照 *** 岗位聘用。
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 *** 的岗位,录用后只能聘用到 *** 岗位对应的等级,享受 *** 岗位待遇。
试用期满后,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待遇。
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 *** 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 *** 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广州市黄埔区教师实行“区管校聘”管理,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同服从并接受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工作岗位安排。
人员录用后须服从并接受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的工作调配并定期参加区内交流轮岗。
(四)本次 *** 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 *** 无关。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须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报考者在公开 *** 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者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七)本次 *** 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安排等问题。
(八)本次 *** 工作的相关时间,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的调整,调整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 *** 网和广州实验中学公众号等官方网站公布。
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六、疫情防控要求
此次考试组织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配合做好个人防护。
因疫情影响导致此次 *** 工作时间调整或组织方式发生变化的, *** 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根据公开 *** 相关规定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黄埔区人民 *** 门户网站()和全国事业单位 *** 网()中“相关通知”栏和广州实验中学公众号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七、咨询 ***
咨询时间:工作日的9:00—12:00、14:00—17:30
网上报名技术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23年1月2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 *** 广州实验中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广东省高校职称评审公示期
广东省高校职称评审公示期是2022年12月31日。根据查询相关 *** 息显示: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月1日。
广州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终审通过后什么时候公示
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1月25日。卫生职称是证明卫生系列从业资格的文件,广州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终审通过后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1月25日公示。由卫生部、国家人事部针对卫生系列组织资历考试,包括助师(初级)、医师(中级)等等。
2023年阳江阳西县公开 *** 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师资队伍建设广东省 *** 高级职称公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 *** 人员办法》(省人民 *** 令第139号)和《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粤教师〔2017〕13号)的规定广东省 *** 高级职称公示,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广东省 *** 高级职称公示,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面向社会公开 ***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5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 对象和条件
*** 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含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
具体见附件1《广东省阳西县2023年公开 *** 教师职位表》。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热爱社会主义。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愿意服务我县教育事业,自觉履行岗位职责;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强,品行端正。
4.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7年2月9日至2005年2月8日期间出生)。
具有教育类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硕士、博士研究生以更高学历报考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即1982年2月9日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以本科学历报考其所学专业须为师范类专业(心理健康教师除外),具体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见附件1。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且报名时需提交《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广东省 *** 高级职称公示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以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报考的,必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士学历学位。
考生可用非更高学历或学位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
6.具有专业对口的相应学段以上教师资格证。
对在2023年及2022年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即2023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及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通过公开 *** 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其广东省 *** 高级职称公示他报考人员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 *** 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广东省内行政、事业单位已被聘用但承诺服务期限未满人员、还在报考限制期内的违约人员。
5.阳西县教育事业单位(即公办学校)在编在岗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2月9日上午9:00至2月13日下午5:00。
报名网址:gdyxjszp2023/
(二)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 *** 公告及相关附件,仔细对照所学专业及招考专业,准确把握有关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后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以上报名网址报名。
通过系统初步审核的报考人员是否完全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核意见为准。
(三)注意事项
1. *** 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为《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 *** 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该具体培养方向。
如“企业管理专业(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如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A120202)”,则所学专业为“财务管理”方向的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人员不可报考。
除专业目录中列出的培养方向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的专业依据。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与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 *** 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
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根据省、市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我省事业单位公开 *** 的,可以适当加分。
其中,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 *** 的,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人员须在笔试前取得相应的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资格审核贯穿 *** 工作全过程,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
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5.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6.岗位要求师范类专业的,在面试资格审核时需提供学校出具本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或能证明师范类专业的报到证、成绩单等材料。
7.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考试
笔试和面试试题将委托省有资质出题机构命题。
笔试阅卷由省命题机构负责。
(一)笔试
1.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2月20日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准考证是参加本次 *** 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2.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4.办理笔试加分所需材料: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报考人员须于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将申报加分资料交到阳西县教育局人事股(地址:阳江市阳西县县城五区仁和二街14号),逾期视为放弃加分申报。
(二)面试
1.面试人选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 *** 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应自行下载并填写《2023年阳西县公开 *** 教师报名表》(双面打印),同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其他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接受资格审查,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式两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具体审核时间、地点在阳西县人民 *** 网站公布。
不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按同岗位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内容:
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
1.总成绩合成 *** 。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 *** 人数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和考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 *** 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 *** 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执行,参加统一公开 *** 的,按 *** 公告的规定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责。
体检合格人员由县教育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 *** 人员考察办法的规定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及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递补期限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五、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在阳西县人民 *** 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聘用为阳西县事业编制教师。
因工作需要,聘用人员须服从县教育局的调配,否则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服务期限未满5年的聘用人员,不得申请调动。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0日前取得 *** 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对到期仍未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对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3年、2022年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和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试用期结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组织纪律
*** 实施过程中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
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七、注意事项
(一)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包括笔试、资格审核、面试等 *** 环节,将根据当前上级对疫情防控的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 *** 工作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提前在阳西县人民 *** 网、本次 *** 网上报名平台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报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公示情况可登陆阳西县人民 *** 网站查询。
(三)笔试、面试必须凭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进场。
(四)本次 *** 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对本次 *** 相关政策可到县教育局咨询,
报名系统技术服务热线:4008228076。
八、本次 *** 由阳西县教育局牵头,阳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组织实施。
九、本公告由阳西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阳西县教育局
阳西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20日
附件:1:广东省阳西县2023年公开 *** 教师职位表.xls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同意报考证明.docx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 *** 骨干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广州市黄埔区教育事业发展,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 *** 人员办法》(省 *** 令第139号)和市、区关于事业单位进员管理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 *** 骨干教师57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 岗位、人数、范围
(一) *** 岗位及人数
此次公开 *** 骨干教师57名。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 *** 骨干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 *** 对象
本次公开 *** 的对象为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社会人员。
“社会人员”指于本次公开 *** 报名首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报考时须有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 *** 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方案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 *** 形式
由黄埔区教育局统一 *** ,再分配到黄埔区教育局直属公办中小学。
考点设在广州市黄埔区。
三、 *** 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 *** 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 *** 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区户口迁入条件(具体参阅: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
5.具备 ***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与应聘学科对应的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取得与应聘学科对应的中小学副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可以放宽到本科学历,不要求学位。
2.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取得与应聘学科对应的副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取得与应聘学科对应的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年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取得时间计算截至本次公开 *** 报名首日前一天。
3.应聘人员须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4.应聘语文教师岗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5.应聘英语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取得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具有副高级英语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除外)。
6.获得与应聘学科对应的地级市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名)教师、优秀(名)班主任等称号,或在地级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事业单位(如教研室、教研院、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发展学院等,不含学校)举办的教学能力竞赛、学科教学比武大赛中荣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教学能手称号。
获奖证书取得时间计算截至本次公开 *** 报名首日前一天。
以上获奖仅限个人获奖,不含团体获奖。
7.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公开 *** 报名结束之日。
四、 *** 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9:00起——2023年2月14日17:00止。
2.网上填报资料。
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 *** 网(网址:/)的“相关通知”栏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请保持报名系统中的手机号码通讯正常。
专业化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表达能力、思维方式和形象气质。
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化面试按30%计入综合成绩。
根据考生专业化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照1:5的比例进入资格审核环节,入围资格审核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资格审核。
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
具有与应聘学科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免专业化面试,直接进入资格审核。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会提前通知考生,考生须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
凡与 *** 条件不符的、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含免专业化面试考生),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
黄埔区教育局可根据具体情况按专业化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参加资格审核须提供如下材料:
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1张以及 *** 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心理品质测试
心理品质测试在资格审核后由第三方人才机构进行测试。
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 *** 单位参考,不记入考生综合成绩,但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轮。
(五)面试(试教)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试教)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试教)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轮。
免专业化面试的人员面试(试教)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六)体检
按专业化面试、面试(试教)分数所占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
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并以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 *** 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则按面试(试教)成绩排序,仍同分,则再进行面试(试教),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 *** 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七)组织考察
*** 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 *** 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考察组应出具考察意见,重点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素质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
考察不合格的, *** 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黄埔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人员聘用和工资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用人员纳入广州市黄埔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市及黄埔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办理。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其中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由事业单位按 *** 岗位办理转正。
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 *** 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 *** ,拟录用人员的聘用岗位等级均按应聘人员具有与应聘学科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 *** 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 *** 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广州市黄埔区教师实行“区管校聘”管理,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同服从并接受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工作岗位安排。
人员录用后须服从并接受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的工作调配并定期参加区内交流轮岗。
(四)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穗人社函〔2020〕604号)中《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的要求,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申报职称重新评审或确认,原职称经重新评审或确认后方可在我省申报评审高一层级的职称。
(五)本次 *** 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 *** 无关。
(六)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须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七)报考者在公开 *** 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者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八)本次 *** 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安排等问题。
(九)本次 *** 工作的相关时间,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的调整,调整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 *** 网等官方网站公布。
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七、疫情防控要求
此次考试组织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配合做好个人防护。
因疫情影响导致此次 *** 工作时间调整或组织方式发生变化的, *** 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根据公开 *** 相关规定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黄埔区人民 *** 门户网站()和全国事业单位 *** 网()中“相关通知”栏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八、咨询 ***
咨询时间:工作日的9:00—12:00、14:00—17:30
网上报名技术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23年1月29日
附件下载:
附件.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 *** 骨干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