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冠一线人员职称政策
2023年新冠一线人员职称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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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医护人员、支援一线医护人员、从事疫情防控和抢救工作的医护人员,经评定有效期内职称等级达到正高级以上者,可获得职称补贴。按照人社部的政策,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结合业务能力水平评价,可直接申报参加高。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高一级职称。
新冠疫情一线人员:
在疫情防控期间,由 *** 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视为是抗疫工作中的一线人员。
由于战斗在疫情之一线的工作人员,其工作风险性较大,所以在从事相关工作的时候,不仅要具备专业的医疗知识,严格按照相关的检验、检疫、防控流程来完成工作之外,对于相关人员的防护、保障工作也要落实到位。比如一线防疫人员要有充足的医护用品供给。同时还要给予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贴,全力支持相关防疫工作。
进修医生收治新冠病人算一线医生吗
新年伊始,北京、辽宁、黑龙江、河北等地相继报告新增本土病例,多地宣布进入「战时状态」。
本次河北疫情爆发的之一时间,江苏、浙江、北京、唐山市等地区迅速派出熟练掌握核酸检测技能的医师、 *** 组成的医疗队携带设备与核酸检测试剂,驰援石家庄市进行核酸检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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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医疗队(图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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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医疗队(图源:腾讯网)
作为经验丰富的医疗队,他们有些人曾支援过武汉、新疆等地疫情,昼夜坚守在疫情的一线!
01
每一地疫情爆发,都有一群坚守在核酸检测「大后方」的检验人!
生命重于泰山,时间就是生命。因为我们知道检验报告是最终确诊病例的核心依据,标本一到,我们就展开了一场与时间的赛跑。
检验人常常需要直接面对具有感染性的临床标本,每份标本都要进行标本处理、核酸提取、PCR 扩增等一系列操作,需要连续 5、6 小时才能得出结果。厚实的防护服穿脱一次非常繁琐,很多时候进入 P2 实验室后,为了抢时间,连续几个小时不吃不喝,不去厕所是常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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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一晚只能休息两三个小时,实在累的不行了就趁实验间隙,在椅子上靠一会儿。防护服又密不透气,一轮实验下来脸被护目镜勒的全是压痕。他们虽然没有在一线接触受检人群,但是工作却不比社区采样的人员安全、轻松。
02
所有为疫情付出的医护都值得被「嘉奖」,各地纷纷出台利好政策
1. 根据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京卫发〔2020〕2 号)规定:参加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卫生技术系列职称评审或资格考试,优先推荐申报,优先评审。
对于参加疫情防治一线工作表现突出、获得记功以上奖励或获得相同层次以上表彰的医务人员,在职称层级内可直接聘用至高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晋升职称、晋升岗位等级均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2. 陕西省对新冠一线医护人员参加卫生资格考试的倾斜政策:未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可享受各科成绩加 10 分的政策倾斜,加分后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颁发陕西省职称证书。
03
新冠一线人员的利好政策,「人人有份」吗?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中对「新冠一线医护人员的评定标准」给出了明确定义:
一线医务人员是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 *** 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一线医务人员以实际参加现场调查处置、患者救治等工作情况为准,不受编制、身份等限制。
所以只有参与上述过程的医护人员才能被认定为「新冠一线」,并不是所有到一线工作的医护都属于!
04
那我们检验人算不算新冠一线医护人员? 各地的界定标准却各不相同!
01、关于检验人员的一线认定问题,西安市卫健委的回复中则明确:为确诊或者疑似患者做血液检测的人员是一线医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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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02、人民网部分省市给出明确回复,检验人员不属于一线医护人员!
1. 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检验科医务人员不属于新冠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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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针对安徽省卫健委官方给出了检验人想要的详细而明确的答复,检验人不算一线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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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2. 湖北省荆门市人民医院的检验人员未被认定为一线医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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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3. 湖北省武汉市的检验科人员发出了一线医务人员的质疑,却并未收到明确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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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4. 黑龙江鸡西市检验科人员也无法被认定为一线医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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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5. 同样未被明确认定为一线的检验人还有广东省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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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江苏省扬州市防疫中心的检验人员也不属于一线医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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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河北邢台威县新冠一线人员评审中,检验人也不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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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让多少检验人寒了心!
结语:希望各地在落地执行政策时统一标准!
其实国家层面已经明确给出了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的评定标准,对于一线人员职称评定等利好政策也相继出台,但是从以上各省市实际情况不难看出,在落实执行的时候还缺乏统一的标准。
尤其是针对默默辛苦付出的检验人,更需要被更多人看见。除此之外,检验人也需要得到应有的福利政策和公平对待。希望各地出台的落实国家政策的文件标准能更好的有的放矢,不要忽略任何一位勇敢担当的抗疫检验人。
希望更多省市能够给予检验人更公平公正的一线认证:在厚厚防护服的包裹下,虽然没人看得清我们是谁,没人关注得到我们。但我们仍然希望,我们的辛苦会被记住,我们的付出会得到应有的尊重,我们的权益能够得到应有的保障!
广东省2023年卫生资格考试有关工作安排通知
2023年的卫生资格考试已经发布了考试的报考公告,考试的报名时间确定在了这个月的30日,考生们需要关注所在地区的公告内容,我在本文中为大家带来了广东省2023年卫生资格考试有关工作安排通知,下面就来一起看看吧!
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2〕1号),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4月15、16、22、23日举行。为确保我省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顺利进行,现将考试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共同组织实施,具体考务管理工作由广东省医学学术交流中心(广东省医学情报研究所)承担,考试组织工作按照原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人办发〔2000〕71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卫考办发〔2003〕4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规定》(卫考办函〔2015〕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要密切协作,周密部署,积极协调公安、工业信息化、保密、纪检监察、交通、电力等部门单位,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落实责任制,切实抓好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领导工作,确保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和《广东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22〕6号),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和“珍爱生命、崇尚科学、乐于奉献、团结进取”的广东医生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
2.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二)报考药学、护理、卫生技术等专业初级职称者,除具备(一)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的学历或学位。
报考药(技)士者,具备中专、大专学历。
报考药(技)师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士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2.具备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4.具备硕士学位。
报考护师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中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工作满5年;
2.具备大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工作满3年;
3.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1年,可直接聘任护师职称,也可以参加护师考试。
(三)报考药(技)卫生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除具备(一)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的学历或学位和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2.具备大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硕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博士学位。
(四)报考护理卫生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除具备(一)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的学历或学位和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中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7年;
2.具备大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4年;
4.具备硕士学位经注册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2年;
5.具备博士学位并注册从事护理执业活动。
(五)报考临床、口腔、中医类别卫生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除具备(一)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的学历或学位和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中专学历,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7年;
2.具备大专学历,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6年;
3.具备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
4.具备博士学位,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六)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临床、口腔、中医类别卫生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除具备(一)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的学历或学位和下列条件之一 :
1.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7年;
2.具备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诊所。
(七)报考公共卫生类别卫生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除具备(一)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的学历或学位和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7年;
2.具备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4年;
4.具备硕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2年;
5.具备博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
(八)新冠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名有关问题。
符合报名条件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由报名人员所在单位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等规定的人员范围,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审核确认。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对上述人员登记造册,存档备查。上述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九)其他相关规定。
1.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学历或学位证书所学专业和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
2.报名参加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2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或学位,并且要符合《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关于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的通知》(教高〔2014〕7号)和《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学历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卫函〔2016〕1379号)等文件规定。
在计算任职年限时,从事医疗或护理等执业活动的,从执业注册时间算起;取得护师、药师或 *** 等职称,从取得相应资格时间算起。
3.在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和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4.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 *** 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和《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18〕81号)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可在内地考区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教育部(国家教委)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5.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三、专业类别、各科目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
(一)专业类别。
每门专业的中、初级考试科目均为4科: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
(二)考试方式及时间。
1.护理学初级(师)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2.其他118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三)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确保证件号码一致。
2023年报考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311、314、360、363)专业类别的人员通过部分科目的,在2024年报考其执业范围内的相关专业时,保留2023年通过科目成绩进行滚动管理,两年内通过四个科目的为考试合格,予以发放2024年报考专业的资格证书。
四、其他有关问题
(一)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要按照属地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工作要求,始终把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放在首位,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全平稳实施。
(二)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要全面落实考试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考务管理工作规程和制度,认真落实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之一责任人的要求,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监督指导;严格落实考试安全责任,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31号令)的要求,严肃处理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
(三)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要主动加强与当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无线电管理机构)、公安部门和交通部门的联系,积极防范和严厉打击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中利用无线电设备及互联网作弊等非法行为;密切关注考试舆情,有效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坚持以人为本,做好考生服务工作,确保考试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四)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粤卫函〔2019〕826号)规定执行:初、中级资格人机对话考试每人每科75元,纸笔考试每人每科65元。
(五)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务必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制定的考务工作计划和广东省医学学术交流中心(广东省医学情报研究所)的具体考务工作部署,及时完成各项工作。
(六)自2024年起,将职业病学并入内科学专业、结核病学并入传染病学专业、职业卫生并入公共卫生专业、计划生育按专业内容分别并入妇产科和泌尿外科专业;将中医护理并入护理学专业,同时所有护理学专业考试中,相应增加中医内容。目录中将取消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311、314、360、363)专业类别,相应专业报名人员请提前做好报考计划安排。
附件: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docx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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