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 *** 骨干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广州市黄埔区教育事业发展,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 *** 人员办法》(省 *** 令第139号)和市、区关于事业单位进员管理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 *** 骨干教师5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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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 岗位、人数、范围

(一) *** 岗位及人数

此次公开 *** 骨干教师57名。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 *** 骨干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 *** 对象

本次公开 *** 的对象为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社会人员。

“社会人员”指于本次公开 *** 报名首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报考时须有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 *** 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方案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 *** 形式

由黄埔区教育局统一 *** ,再分配到黄埔区教育局直属公办中小学。

考点设在广州市黄埔区。

三、 *** 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 *** 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 *** 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区户口迁入条件(具体参阅: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

5.具备 ***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与应聘学科对应的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取得与应聘学科对应的中小学副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可以放宽到本科学历,不要求学位。

2.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取得与应聘学科对应的副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取得与应聘学科对应的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年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取得时间计算截至本次公开 *** 报名首日前一天。

3.应聘人员须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4.应聘语文教师岗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5.应聘英语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取得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具有副高级英语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除外)。

6.获得与应聘学科对应的地级市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名)教师、优秀(名)班主任等称号,或在地级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事业单位(如教研室、教研院、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发展学院等,不含学校)举办的教学能力竞赛、学科教学比武大赛中荣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教学能手称号。

获奖证书取得时间计算截至本次公开 *** 报名首日前一天。

以上获奖仅限个人获奖,不含团体获奖。

7.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公开 *** 报名结束之日。

四、 *** 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9:00起——2023年2月14日17:00止。

2.网上填报资料。

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 *** 网(网址:/)的“相关通知”栏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请保持报名系统中的手机号码通讯正常。

专业化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表达能力、思维方式和形象气质。

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化面试按30%计入综合成绩。

根据考生专业化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照1:5的比例进入资格审核环节,入围资格审核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资格审核。

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

具有与应聘学科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免专业化面试,直接进入资格审核。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会提前通知考生,考生须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

凡与 *** 条件不符的、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含免专业化面试考生),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

黄埔区教育局可根据具体情况按专业化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参加资格审核须提供如下材料:

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1张以及 *** 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心理品质测试

心理品质测试在资格审核后由第三方人才机构进行测试。

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 *** 单位参考,不记入考生综合成绩,但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轮。

(五)面试(试教)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试教)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试教)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轮。

免专业化面试的人员面试(试教)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六)体检

按专业化面试、面试(试教)分数所占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

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并以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 *** 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则按面试(试教)成绩排序,仍同分,则再进行面试(试教),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 *** 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七)组织考察

*** 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 *** 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考察组应出具考察意见,重点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素质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

考察不合格的, *** 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黄埔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人员聘用和工资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用人员纳入广州市黄埔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市及黄埔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办理。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其中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由事业单位按 *** 岗位办理转正。

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 *** 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 *** ,拟录用人员的聘用岗位等级均按应聘人员具有与应聘学科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 *** 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 *** 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广州市黄埔区教师实行“区管校聘”管理,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同服从并接受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工作岗位安排。

人员录用后须服从并接受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的工作调配并定期参加区内交流轮岗。

(四)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穗人社函〔2020〕604号)中《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的要求,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申报职称重新评审或确认,原职称经重新评审或确认后方可在我省申报评审高一层级的职称。

(五)本次 *** 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 *** 无关。

(六)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须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七)报考者在公开 *** 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者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八)本次 *** 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安排等问题。

(九)本次 *** 工作的相关时间,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的调整,调整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 *** 网等官方网站公布。

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七、疫情防控要求

此次考试组织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配合做好个人防护。

因疫情影响导致此次 *** 工作时间调整或组织方式发生变化的, *** 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根据公开 *** 相关规定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黄埔区人民 *** 门户网站()和全国事业单位 *** 网()中“相关通知”栏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八、咨询 ***

咨询时间:工作日的9:00—12:00、14:00—17:30

网上报名技术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23年1月29日

附件下载:

附件.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 *** 骨干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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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校职称评审公示期

广东省高校职称评审公示期是2022年12月31日。根据查询相关 *** 息显示:评审高一级职称时广东黄埔区初级职称公示,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广东黄埔区初级职称公示,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月1日。

2021年11月份评的教师,什么时候出结果初级

12月20-21日就出了结果了,初级职称一般情况下是由当地教育局负责,在年底会在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公布!证书在第二年的4-5月份发放!

拓展资料:

关于对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初级职称评审结果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和桂林市职改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市职办〔2021〕1号)文件要求,为确保职称评审的公平公正,根据职称评审审批程序及有关政策规定,现对恭城瑶族自治县中小学教师系列初级职称评审评委会评审通过的俸丽花等84人进行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群众如对公示范围内评审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恭城瑶族自治县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城中西路八巷5号四楼专技股),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相关责任部门将严格按照职称管理工作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核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在完成审核审批程序后,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发文公布。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广东省]广东黄埔区初级职称公示,广州市初级职称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