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查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
① 怎样查询广东省特种作业操作证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广东省特种作业操作证可以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查询,具体步权骤如下:
1、打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点击页面上的“服务”选项;
广东省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等妨碍本作业的其他疾病及生理缺陷。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② 怎样查询广东省中级职称评审公示
广东省中级职称评审公示查询 *** :
一: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网站,:
二:进入页面后点击上方条栏里“发证通知”。
如图所示:
三:进入发证通知页面后,寻找自己的专业资格证书即可,若有发放证书通知则表示评审通过。
③ 如何查询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1、电脑浏览器 *** 搜索相关信息,点击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的官网进入。
④ 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查询:由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号码粤初职证字0106025002938是否真的
这个是职称,你打 *** 给当地的人事局职称改革办公室咨询一下吧
⑤ 怎样查询广东省中级职称评审公示
广东省中级职称评审公示查询 *** :
一: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网站,:
二:进入页面后点击上方条栏里“发证通知”。
如图所示:
三:进入发证通知页面后,寻找自己的专业资格证书即可,若有发放证书通知则表示评审通过。
⑥ 广东省安全员证如何查询
登陆广东建来设信息网//gdcic
拓展资料:
安全员资格证是建筑、剧毒危化企业进行生产,必须具备的一个证件,是从业资格的象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特殊生产行业,需要《安全生产许可证》。而且是和资质联系在一块的,办理资质许可证,需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领取。是有机统一的整体。
参考:安全员资格证—— ***
⑦ 如何查询管广东省人事厅发的中级职称证书信息
在 *** 上搜索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进入官网以后即可查询到你的证书信息。那么最少需要输入两个信息,之一个是姓名,一个是身份证号。如果你知道证书编号,也可以输入编号。
⑧ 请问广东省人事厅发的资格证书在什么网站可以查询
那肯定是在广东省人事厅的网啦。
⑨ 广东省的职称证在哪里可以查询
我也是这样,中介说身份证号搞错了,还不知道搞不搞的好,真郁闷。。。你是在哪报的?如果是通过中介就更好跟他们联系一下。。 包过细了
广东省工程师职称评审是哪个网站?
您好,广东省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人可以登陆广州市“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
目前2020年的职称评审系统还没有开启,具体开启时间请关注省人社厅的相关通知。
要注意的是:2020职称评审必须逐级申报,不得跨级!中专/大专学历必须从技术员起评,本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可直接评助理,博士学位可直接评中级。
2020年职称申报现在正在准备资料的阶段,个人业绩、继续教育学时、论文等还未准备好的小伙伴,抓紧时间了。
了解更多详情
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 *** 骨干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广州市黄埔区教育事业发展,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 *** 人员办法》(省 *** 令第139号)和市、区关于事业单位进员管理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 *** 骨干教师57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 岗位、人数、范围
(一) *** 岗位及人数
此次公开 *** 骨干教师57名。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 *** 骨干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 *** 对象
本次公开 *** 的对象为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社会人员。
“社会人员”指于本次公开 *** 报名首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报考时须有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 *** 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方案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 *** 形式
由黄埔区教育局统一 *** ,再分配到黄埔区教育局直属公办中小学。
考点设在广州市黄埔区。
三、 *** 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 *** 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 *** 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区户口迁入条件(具体参阅: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
5.具备 ***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与应聘学科对应的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取得与应聘学科对应的中小学副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可以放宽到本科学历,不要求学位。
2.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取得与应聘学科对应的副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取得与应聘学科对应的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年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取得时间计算截至本次公开 *** 报名首日前一天。
3.应聘人员须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4.应聘语文教师岗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5.应聘英语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取得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具有副高级英语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除外)。
6.获得与应聘学科对应的地级市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名)教师、优秀(名)班主任等称号,或在地级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事业单位(如教研室、教研院、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发展学院等,不含学校)举办的教学能力竞赛、学科教学比武大赛中荣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教学能手称号。
获奖证书取得时间计算截至本次公开 *** 报名首日前一天。
以上获奖仅限个人获奖,不含团体获奖。
7.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公开 *** 报名结束之日。
四、 *** 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9:00起——2023年2月14日17:00止。
2.网上填报资料。
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 *** 网(网址:/)的“相关通知”栏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请保持报名系统中的手机号码通讯正常。
专业化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表达能力、思维方式和形象气质。
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化面试按30%计入综合成绩。
根据考生专业化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照1:5的比例进入资格审核环节,入围资格审核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资格审核。
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
具有与应聘学科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免专业化面试,直接进入资格审核。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会提前通知考生,考生须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
凡与 *** 条件不符的、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含免专业化面试考生),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
黄埔区教育局可根据具体情况按专业化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参加资格审核须提供如下材料:
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1张以及 *** 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心理品质测试
心理品质测试在资格审核后由第三方人才机构进行测试。
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 *** 单位参考,不记入考生综合成绩,但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轮。
(五)面试(试教)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试教)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试教)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轮。
免专业化面试的人员面试(试教)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六)体检
按专业化面试、面试(试教)分数所占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
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并以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 *** 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则按面试(试教)成绩排序,仍同分,则再进行面试(试教),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 *** 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七)组织考察
*** 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 *** 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考察组应出具考察意见,重点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素质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
考察不合格的, *** 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黄埔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人员聘用和工资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用人员纳入广州市黄埔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市及黄埔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办理。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其中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由事业单位按 *** 岗位办理转正。
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 *** 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 *** ,拟录用人员的聘用岗位等级均按应聘人员具有与应聘学科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 *** 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 *** 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广州市黄埔区教师实行“区管校聘”管理,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同服从并接受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工作岗位安排。
人员录用后须服从并接受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的工作调配并定期参加区内交流轮岗。
(四)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穗人社函〔2020〕604号)中《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的要求,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申报职称重新评审或确认,原职称经重新评审或确认后方可在我省申报评审高一层级的职称。
(五)本次 *** 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 *** 无关。
(六)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须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七)报考者在公开 *** 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者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八)本次 *** 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安排等问题。
(九)本次 *** 工作的相关时间,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的调整,调整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 *** 网等官方网站公布。
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七、疫情防控要求
此次考试组织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配合做好个人防护。
因疫情影响导致此次 *** 工作时间调整或组织方式发生变化的, *** 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根据公开 *** 相关规定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黄埔区人民 *** 门户网站()和全国事业单位 *** 网()中“相关通知”栏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八、咨询 ***
咨询时间:工作日的9:00—12:00、14:00—17:30
网上报名技术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23年1月29日
附件下载:
附件.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 *** 骨干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
一 广东省职称评定条件
根据粤人社发〔2014〕122号,广东省职称评定条件具体如下:(含各类职称评审条件)
申报评审条件。
1.高级统计师资格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0号),翻译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
其他执行1998年以来省颁布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其中地质勘查工程、轻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执行《广东省地质勘查工程专业高、中、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粤人发〔2008〕184号)、《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高、中、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粤人发〔2008〕185号)。
2.学历、资历条件执行《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178号)、《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粤人发〔2005〕177号)、《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
3.职称外语条件执行《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2001年广东省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不作为职称外语条件的有效依据。
4.计算机条件执行《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76号)。
5.继续教育条件执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要求提供2010年(或取得现资格)至今每年度的继续教育证明,2014年度不作硬性要求。
二 我在广东专业技术人才网上申请助理工程师,填资料时有一项叫“人事管理单位”请问这个人事管理单位是什么
人事部门就是一单位管理人才的部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回社会保障部合答并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实施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负责合理配置劳动岗位控制劳动力总量。负责人事考核,考查工作。建立人事档案资料库,规范人才培养,考查选拔工作程序,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人事考核,选拔工作。
(2)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助理工程师报名条件:
本科毕业1年,专科毕业3年,工科类专业,在建筑工程类单位工作,材料可以提供公章。
担负一个方面或某个重要岗位的工程技术工作,能履行岗位职责。
申报注意事项:申报材料中所涉及到的申报人姓名处必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手工填写。
所涉及到申报人所在企业名称处必须同时加盖公章。
所提供的复印材料都需加盖申报人所在企业公章,公章须在复印材料的主体部分。
三 请问你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网上申报系统申报中级职称,纸质版资料何时提交是否会通知提交
今年是执行网上申报的之一年,所有材料还是以纸质版的为主,评审管理办公室一般只发一次通知,上面注明了提交纸质材料的时间和申报的要求,文件一般都可以在相关行业的主管部门网站找到
四 关于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 的作用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版以及成就的权等级称号,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工作成就。就学术而言,它具有学衔的性质;就专业技术水平而言,它具有岗位的性质。职称是对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的承认。
通过了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可以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及能力。在公务员及企事业单位,工资待遇还可能综合衡量该资格,对不同级别的技术资格证书实行不同的薪资补贴。
五 为什么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注册不了上面提示注册了我又根据身份证去找用户名后面又提示这样
网上申报系统纳入全省集中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此前从未使用网上申报系统,但身份证号码已被注册的情况,一般是因为申报人原已在同属一体化信息系统框架的省本级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劳动力转移申报系统等以本人身份证号码注册使用过相关账号。这种情况,用原来注册过的账号密码登陆即可。如已忘记原注册信息或被别人恶意注册造成无法注册(登录),请本人将“关于要求重置个人账号密码的申请”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六 用人单位如何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
用身份证号试试看,实在不行就到人社局去查询一下
七 广东省职称管理系统中评审的填成认定的怎么办
您好
广东省职称管理系统中评审的填成认定需要注意下面一些内容:
职称认定是指新工作大专及以上学历大学生不用考计算机、外语、专业等条件就直接符合初级职称的任职条件,直接由相关部门(各职称系列的主管部门)认定取得初级职称。如大专3年后直接认定初级职称,本科1年后直接认定初级职称,研究生3年直接后认定中级职称。
职称评审是指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五大生),可以通过参加考试,如计算机、外语、专业等考试,取得职称任职的基本条件,通过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组织的评委会评定后取得职称的情况。
新分大学生初定职称可以通过职称认定,后面晋升职称就必须参加职称评审了。
八 广东省专业技术职称继续教育学时要满多少学时
公需课18
专业42
选修12
总共72
九 如何查询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1、电脑浏览器 *** 搜索相关信息,点击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的官网进入。
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学历在哪个层级审
收藏
*** 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指南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信息公开年报
工作动态
+
通知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工作动态 通知
索引号:
11442000557288830U/2022-00635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2-05-13
名称:
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工作广东职称评审官方 *** 号码的通知
文号:
中人社发〔2022〕36号
发布日期:
2022-05-16
主题词:
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6 浏览次数:61177
各镇街组织人事办、教体文旅局(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市直属中小学(幼儿园),市直属有关单位:
为深化我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6〕5号)《广东省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1〕38号》《关于做好 2021 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109 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现就做好我市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申报评审范围为我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含镇属教育事业单位)、电化教育机构(教育技术中心)、教师发展中心和其他校外教育机构中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从事基础教育教学、教研、电教(教育技术)工作,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
民办中小学教师和公办学校(机构)非在编教师可参照本办法参加职称评审。
公务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按照省的统一部署,2021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继续沿用原评审办法和水平评价标准,继续执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广东省特殊类型学校(机构)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补充说明》(上述两份文件,以下均简称《评价标准》)等有关规定。各级教师发展机构从事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及电化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
三、确定竞聘推荐岗位数
公办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聘工作,应在学校(单位)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进行。各镇街根据《中山市镇(区)属教育类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统筹所属教育类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使用。根据粤人社函〔2022〕109 号等文件及省有关会议精神,为平稳做好过渡,及时开展评审,满足教师成长和专业发展需求,继续沿用2020年的做法,参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169号)等文件精神确定竞聘推荐岗位数。各学校(单位)根据省、市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要求,填写《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竞聘推荐岗位使用备案表》,报所属主管部门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民办学校教师申报职称评审时,岗位核定、岗位使用计划等相关材料不作刚性要求,其他申报评审程序、环节、具体要求等均与公办学校教师相同。公办学校(机构)非在编教师参照民办学校教师申报职称要求执行。
四、制定教师职称(职务)竞聘推荐方案
各学校(单位)要根据《2021年度中山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竞聘推荐指引》(附件3-1)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学校(单位)教师职称(职务)竞聘推荐方案。经学校(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学校(单位)公示3天,报所属教育和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向全体教职员工公布并实施。
竞聘推荐方案内容应包括学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情况,使用岗位数,拟用于竞聘推荐的岗位及其数量,竞聘推荐考核办法,限制参加竞聘推荐考核的情形、解释权限等。
相关镇街可根据《中山市镇(区)属教育类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管理的指导意见》,结合本镇街实际,统筹制定所属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竞聘推荐方案,统筹开展所属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竞聘。
五、评审(聘用)工作流程
按照省、市的实施方案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以下简称《评审办法》),组织评聘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个人申报。根据学校(单位)制定的竞聘推荐方案,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按规定程序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参加相应岗位竞聘。申报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完整、准确的申报材料,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审查。学校(单位)人事部门应对照资格条件要求,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填报相关审核表。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在我市初次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交毕业生登记表等学历证明材料。进一步优化职称申报评审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继续实行证明材料试行告知承诺制,减少计划生育证明、第三方学历认证等不相关或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对经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在相关工作中已多次审核认定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现聘任职称、年度考核等次、支教经历和相关继续教育等证明材料,由申报人作出有效书面承诺如实填报,并经用人单位审核确认后替代证明,切实减轻教师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负担,提高工作效率。
(三)学校(单位)考核推荐。学校(单位)根据教师职称(职务)竞聘推荐方案成立推荐委员会,听取申请人公开述职、量化评分,提出综合评价意见和推荐意见。学校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推荐委员会的推荐意见,结合申请人现职以来各年度的考核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在疫情防控、“停课不停教、不停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占岗推荐人数不能超过已备案晋升职称竞聘推荐岗位数。
高职低聘教师参加竞聘推荐,竞聘成功的,不需要再经过评委会的评审,按照中教体〔2015〕2号等聘用文件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符合初次考核认定中级职称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照竞聘推荐方案进行竞聘推荐。竞聘成功,并通过考核认定取得职称的,纳入当年晋升职称聘用范畴。
各镇街各学校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的评价导向,严格落实师德师风评价之一标准,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把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基本要求,突出教育教学实绩评价,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强化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要求,把课程思政建设情况和育人效果作为评价重要内容,向一线优秀教师倾斜。
(四)人选公示及材料上报。学校(单位)应做好申报人的电子材料在线审核、纸质材料核验工作,重点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市直属学校纪委书记(纪检委员)需在《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推荐表》上出具申报人师德师风审核意见。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学校(单位)要按照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推荐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 *** 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放置在学校(单位)会议室等相对固定的公开位置摆放,以方便查验。评前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受理 *** 主要由学校(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广东职称评审官方 *** 号码;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先行报送,待核实后结果及时报送市教育和体育局。公示结束后,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五)主管部门和市直属学校复核。
各镇街主管部门和市直属学校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明确审查责任人,落实审查责任。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提供弄虚作假材料的个人、单位列入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镇街教育纪检部门结合学校(单位)审核意见统一出具所属单位申报人的廉政审核意见。因工作需要,市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可要求有关镇街提交《同意聘用函》。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审核同意,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由报送单位及时书面告知申报人:1.不符合评审条件。2.没有使用规定表格。3.不符合填写规范。4.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5.未按规定进行公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六)组织说课讲课(评课)考核。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说课讲课(评课)考核工作实行分级组织模式,具体如下:
1.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考核工作办公室负责市直属学校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称推荐人选的说课讲课(评课)考核工作,以及镇街学校(单位)教师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称推荐人选的说课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镇街负责本镇街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称推荐人选的讲课(评课)考核工作,以及一级及以下教师职称推荐人选的说课讲课(评课)考核工作。镇街教育主管部门可发文授权规模较大、教育教学力量较强、人事管理规范的学校(单位)自行组织一级及以下教师说课讲课(评课)考核工作。
3.市直属学校(单位)负责本学校(单位)申报评审一级及以下教师职称推荐人选的说课讲课(评课)考核工作,具体工作由学校(单位)自行组织。
各考核单位按照《2021年度中山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说课讲课评课”考核操作指引》组织说课讲课(评课)考核工作,按照考核得分确定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考核结果,并记入《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和《中山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说课讲课评课”统计表》。各镇街各学校要规范工作程序、扎实做好工作。
(七)市评审委员会评审。市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办法》及有关政策要求,对照《评价标准》组织评审,按照《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会议面试答辩工作操作指引》,结合疫情防控要求组织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的推荐人选进行面试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答辩结果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八)评后公示。评审通过人员在中山教育信息港和所在学校(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评审结果审核确认。按规定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期满结束后,市教育体育局将评审结果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获得教师职称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文予以公布,公布的结果可作为学校(单位)聘用依据并及时开展岗位聘用工作。我省2018年起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通过信息系统 *** 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专业技术人员需及时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纸质证书,同时交学校、镇街教育主管部门按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归档。
(十)岗位聘用。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文公布获得教师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学校(单位)应按照省、市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的有关要求,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经所在单位、所属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民办学校、幼儿园对经评审取得教师职称的教师,应根据实际聘用到相应岗位,并享受相应待遇。
六、职称评审申报有关事项说明
(一)申报人要按照“在职在岗”要求,申报相应的系列和专业。已退休人员不再申报评审教师职称。目前不在教师岗位、没有从事教育教学或教研、电化教育等工作的人员,不得申报教师职称。
(二)根据粤人社发〔2021〕38号文和《评价标准》,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从2021年起,原则上以年度为基础组织开展。调整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 *** :
1.评审通过人员参加2021年度高一层级职称评审时,取得职称资历年限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广东职称评审官方 *** 号码;申报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8月31日,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2.认定通过人员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取得职称资历年限、申报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职称评审委员会认定通过日期,截止时间为申报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