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务员调入事业单位如何评职称?
您好广东市外调入职称认定,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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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职级如下:
1、国务院总理:一级广东市外调入职称认定;
2、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广东市外调入职称认定;
3、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广东市外调入职称认定;
4、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5、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6、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7、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8、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9、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10、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11、科员:九至十四级;
12、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职称认定调入什么意思
换工作。职称认定类型调入就是从原工作单位进入另一个工作单位工作。同时人事档案会随之变更,工资关系及人事关系等一系列关系,也会随之变更为另一个单位。如果跨省调动,所有在外省取得的现职称需在新单位重新认定,未完成调入认定人员,将无法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
如果是在外省取得的助理工程师,在本省能不能用,能不能评中级职称?
不一定。
由于您为说明您所在的地区,微思咨询这边的话给您上海地区与广东地区的答案以作为参考。
上海地区:
根据沪人〔2000〕43号文的规定:本市自2000年起,对在外省市和中央部委所属企事业单位已按照国家规定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即学历、资历、评委会的组建等均符合规定),调入本市企事业单位后,如仍从事与原专技职务相同或相近工作的,单位可对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根据岗位需要择优聘任相应的专技职务。本市不再对其职称进行复核,也不再换发职称证书。该证书可以在申报高一级职称时使用,届时请提供中级职称评定申报表、评审部门关于评审结果的红头文件、职称证书供评委会核查。
广东地区:
根据《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申报职称重新评审或确认。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原职称的重新评审工作,按现行职称管理权限由广东省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高一层级职称时,可一并提出对原职称的确认申请,由开展高一层级职称评审工作的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确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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