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最新标准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结束广东省职称最新通知了《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征求意见广东省职称最新通知,《方案》透露广东省职称最新通知,广东小学幼儿园老师可评正高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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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至6月将下发具体方案,同时对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指导各地区制定实施办法,6月至年底将根据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确定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的推荐人数,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方案》规定,改革后,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广东省职称最新通知;
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记者在职称评选标准中看到,符合担任班主任年限,且具有深厚的教育理论基础,精深的专业知识,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的小学老师,
可以申报正高级职称。满足在一定区域内具有指导和引领学前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 *** 等方面取得高水平成果的幼儿园老师,也可以申报正高级职称。
按照国家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体系。
广东省高校职称评审公示期
广东省高校职称评审公示期是2022年12月31日。根据查询相关 *** 息显示: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月1日。
广东职称评审新标准
广东职称评审新标准
(一)职称评审条件按照我省2016年以来出台的各系列职称改革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条件执行,具体以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知为准。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职称评审条件按照经备案的标准条件执行。
(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计算机能力水平的,由职称评审委员会或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和县(区)所属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要求。
(三)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执行,原则上要求提供2022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可根据实际自主确定年度要求。
(四)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在我省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 *** ( *** )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广东省2022年卫生副高职称评审程序是什么
1、准备材料:申报人根据广东省职称申报条件进行初审,自身条件符合则按照人社局规定准备申报材料。初审不难,主要是申报材料比较复杂,并且有些材料并不是个人能搞定的,没有办过的人会比较头痛。
2、材料送审:职称申报资料准备齐全后由单位职称专员或者 *** 机构统一报送到市人社局,经人社局职称科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初步审核通过后,上报职称科专业技术评定委员会评审。送审,主要是跑流程,网上跑流程需要一定的耐心和时间。
3、职称评定:专家评定委员分不同的专业评定,把评定不同的专业的资料按照评定专业分类,然后安排专业分类一个专业一个专业开始评定,开评审会期间每个评审委员必须到场,对每一个评定人员进行评定表决,通过申报人申报材料进行考评。
4、评定结果:评定通过的人员由评定组织通知评定结果,中高级职称评定结果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过人员将获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件。基本上公示了都能过。
2023年广东省职称评审时间
2022年广东高级经济师申报材料受理和评审时间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2023年6月底前完成评审。
广东高级经济师申报途径和材料:
1、申报人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报送高评委。
2、对于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人员申报经济专业人员高级职称的,其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推荐、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高评委。
3、自由职业者申报经济专业人员高级职称的,可由人事 *** 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职称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照规定程序报送高评委。
4、省直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人员申报经济专业人员高级职称的,经用人单位推荐后直接报送高评委。
5、中直驻粤单位或外省驻粤企业的分支机构委托广东省经济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应出具该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单位同意委托的函件。
广东高级经济师受理申报范围:
按照高评委的评审权限,受理广东省各地级市和省属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从事经济相关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正高级职称申报。受理申报专业为工商管理、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人力资源管理。
职称认定提供材料:
1、全日制统招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一份。
2、申报人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申请教师职称还需提供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业务工作总结一份。
4、两寸近期红色背景免冠证件照三张(认定表上各贴一张,另交一张)。
5、存档证明或委托函一份(档案在人才中心 *** 的人员提供存档证明,档案不在人才中心 *** 的人员提供档案所在地出具的委托函一份)。
广东教师职称评审新标准
之一条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科学评价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9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和其广东省职称最新通知他校外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为“学校(单位)”)中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的在编在岗教师的职称评审。
民办中小学教师和其广东省职称最新通知他在岗中小学教师可参照本办法参加职称评审。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必须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评审。评审结果是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坚持以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为导向,本着客观、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同行专家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
第五条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行分级管理。正高级教师评审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高级及以下等级教师评审由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一级、二级、三级教师评审由县(县级市、区,下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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