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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才流动加剧,辽宁省持有中级职称人员转入广东省的现象愈加普遍。本文从申请条件、转入程序、所需材料、注意事项等方面对辽宁省的中级职称转入广东进行了全面的阐述,为有需要的人员提供详尽的指导。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在辽宁省取得中级以上职称,且在当地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

申请人具有广东省规定的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且与辽宁省取得的职称专业类别一致或相近。

申请人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转入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广东省目标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目标单位初审后,将材料报送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资格审查。

人社厅审核通过后,颁发《广东省中级(副高)职称资格确认表》。

三、所需材料

辽宁省中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材料。

目标单位出具的接收函。

四、注意事项

申请人在转入前应解除在辽宁省的工作合同,并提供相关证明。

转入后,申请人的职称等级原则上与辽宁省取得的等级一致。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职称资格。

五、总结

辽宁省中级职称转入广东是一个相对复杂且严谨的过程。申请人应严格按照规定,准备齐全材料,认真对待各个环节。通过转入,申请人可以拓展职业发展空间,促进人才流动,为广东省经济社会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