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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才流动加剧,辽宁省持有中级职称人员转入广东省的现象愈加普遍。本文从申请条件、转入程序、所需材料、注意事项等方面对辽宁省的中级职称转入广东进行了全面的阐述,为有需要的人员提供详尽的指导。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在辽宁省取得中级以上职称,且在当地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
申请人具有广东省规定的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且与辽宁省取得的职称专业类别一致或相近。
申请人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转入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广东省目标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目标单位初审后,将材料报送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资格审查。
人社厅审核通过后,颁发《广东省中级(副高)职称资格确认表》。
三、所需材料
辽宁省中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材料。
目标单位出具的接收函。
四、注意事项
申请人在转入前应解除在辽宁省的工作合同,并提供相关证明。
转入后,申请人的职称等级原则上与辽宁省取得的等级一致。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职称资格。
五、总结
辽宁省中级职称转入广东是一个相对复杂且严谨的过程。申请人应严格按照规定,准备齐全材料,认真对待各个环节。通过转入,申请人可以拓展职业发展空间,促进人才流动,为广东省经济社会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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