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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认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级职称初定是人才选拔、评价和使用的重要依据,对促进人才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全面阐述广东中级职称初定政策,从准入条件、初定程序、评价标准和初定聘用等方面进行详细分析,为专业技术人员了解和参与中级职称初定提供指导。
一、准入条件
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专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十年,且具备相应知识、技能和工作业绩;
取得国家或行业认可的相应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中级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三级)资格;
经用人单位评审推荐,并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的公开考试和资格评审。
二、初定程序
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符合准入条件的人员进行评审推荐;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公开考试和资格评审,考试内容包括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
考试合格且评审通过的人员取得中级职称初定资格,颁发中级职称初定证书。
三、评价标准
专业理论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专业实践能力:具备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和工程技术应用能力,能独立开展专业技术工作;
工作业绩:取得明确的工作成果,在专业技术领域做出贡献,受到用人单位和行业的认可。
四、初定聘用
取得中级职称初定资格的人员,可以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用人单位应根据岗位需要和人员能力,合理安排使用初定人员;
初定人员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后,经所在单位考核评审合格,可取得中级职称正式资格。
五、总结
广东中级职称初定是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用人单位评价和使用人才的重要依据。通过明确的准入条件、规范的初定程序、科学的评价标准和合理的使用机制,广东中级职称初定制度为专业技术人员的成长成才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促进了人才队伍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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