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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东省,中级职称评审是一项重要的专业资格认证,关系着个人职业发展和行业人才储备。评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设有评审委员会负责具体评审事务。本文将从评审机构、评审时间、评审流程、评审标准等方面,全面阐述广东省中级职称评审的具体内容。
一、评审机构
广东省中级职称评审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设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价处,负责具体评审工作。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展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会是中级职称评审的重要机构,负责评审工作的具体实施。评审委员会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聘任,成员来自相关行业、学术界、企业等领域。评审委员会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为三年。
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小组,根据专业技术领域分工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小组成员由评审委员会聘任,成员来自相关行业、学术界、企业等领域。评审小组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为一年。
二、评审时间
广东省中级职称评审每年组织一次,一般在当年5月至7月进行。具体评审时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并提前公布。评审工作分为受理申报、资格审查、评审材料评审、答辩、评审委员会评议等环节。
评审申报时间一般为评审当年3月至4月。申报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网上评审系统提交申报材料。资格审查结束后,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进入评审材料评审环节。
评审材料评审由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小组根据申报人的学历、工作业绩、学术成果等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提出评审意见。评审意见分为推荐、不推荐和待定。
三、评审流程
评审流程主要包括申报、资格审查、材料评审、答辩、评审委员会评议等环节。评审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审、二审和终审。一审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二审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终审由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
一审结束后,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进入二审。二审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评审小组根据一审评审意见,进一步评审申报人的材料,提出二审评审意见。二审意见分为推荐、不推荐和待定。
二审结束后,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进入终审。终审由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评审委员会根据二审评审意见,进行集体评审,提出终审评审意见。终审意见分为通过和不通过。
四、评审标准
广东省中级职称评审标准主要包括学历、工作业绩、学术成果等方面。申报人应具备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以上。其中,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0年以上且业绩突出的,可放宽学历要求。
申报人的工作业绩主要包括:承担并完成重大项目或工程;解决重大技术难题或生产难题;组织指导重大科研项目或工程;发表或出版重要学术论文、专著或发明专利等。
申报人的学术成果主要包括: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在国际或国家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或宣读报告;出版学术专著或教科书;获得国家或省部级以上科技奖项等。
五、总结
广东省中级职称评审是一项重要的人才评价工作,对于促进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升行业技术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评审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注重对申报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综合评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应认真准备评审材料,积极参加评审答辩,争取取得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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