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筑工程师中级职称评定条件

广东省建筑工程师中级职称评定条件严谨细致,旨在选拔出具备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的优秀工程师,完善广东省建筑行业人才梯队建设,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发展。本次评定条件从工作年限、学历学位、业绩成果、继续教育等方面,对评审对象进行综合考量,以确保评选出的中级职称工程师具备高水准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一、工作年限要求

从事建筑工程技术工作满8年,其中,获得硕士学位的,可减少1年工作年限;获得博士学位的,可减少2年工作年限。

工作年限计算起止时间为取得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证书之日起,至提交评审材料之日止。

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省、市重点工程、国家优质工程等大型复杂项目,经核实后可酌情缩短工作年限要求。

二、学历学位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技术资格证书满4年。

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并取得中级技术资格证书满2年。

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并取得中级技术资格证书满1年。

三、业绩成果要求

主持或参与过省、市级及以上重点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并取得良好的业绩成果,经查实后可酌情加分。

在国家级、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过专业技术论文,或取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参与过国家或省市级重大科研课题研究,经查实后可酌情加分。

参与过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制定和修订,或被行业协会聘为专家委员,经查实后可酌情加分。

四、继续教育要求

在评审所对应专业领域,取得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学分,且完成省建设厅组织的执业注册建筑师强制性继续教育。

参加省建设厅组织的执业注册建筑师继续教育考试合格者,可免除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在省建设厅注册的建筑师事务所或承担工程建设任务的企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可免除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五、总结

广东省建筑工程师中级职称评定条件是一套全面、严格且科学的体系,通过对工作年限、学历学位、业绩成果、继续教育等方面的综合考评,旨在保证评选出的中级职称工程师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职业素养。这些工程师将成为广东省建筑行业的中坚力量,为广东省建筑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