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广东规划师中级职称评定条件是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的,旨在规范和提高规划师队伍的专业水平。该条件从学历、执业年限、业绩成果、继续教育等方面综合考量,确保评定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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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历要求
申报中级规划师职称,需要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位,专业为城乡规划、建筑学、环境科学等相关专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历。
对于非相关专业背景的申请人,还需提供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取得相应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此外,申请人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执业年限要求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位,且取得规划师助理职称2年以上者;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位,且取得规划师助理职称5年以上者;
取得助理工程师或中级规划师技术职称5年以上者。
三、业绩成果要求
申请人应提供不少于3项规划设计项目业绩,其中至少1项作为主要负责人参与完成。
业绩成果应体现申请人的规划设计水平、技术能力和创新能力,其中,主要负责人业绩成果分值权重较高。
申请人须提供业绩成果报告、项目成果证明、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继续教育要求
申请人须在申请年度前5年内,取得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学分,其中包括规划相关专业知识学习和技能培训。
申请人可通过参加专业培训课程、发表学术论文、参与专业研讨等方式获得继续教育学分。
申请人应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培训证明、论文发表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总结
广东规划师中级职称评定条件从学历、执业年限、业绩成果、继续教育等方面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进行了全面考量,确保了评定结果的公平公正和权威性。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根据评审要求,按时提交申报材料,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公布评审结果。
通过中级规划师职称评定,有利于规划师提升专业技能、拓展职业发展空间,为广东省规划事业的发展提供高素质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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