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文件
1、广东省教师职称评审条件详情如下:(1)在高等职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中等师范学校、职业高中)、职业教育教研机构专职从事职业教育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2)与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在粤企业高技能人才。
2、①基本条件。包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任用证、聘用证、聘任呈报表、年度考核表、继续教育证明,这些都要原件。②从事教学工作及能力证明材料。包括担任什么课、课节多少(课程表);担任班主任情况;进行教研教改情况;辅导青年教师情况;进行素质教育情况;学校课程计划;班主任工作计划和总结等。
3、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如下:学历资历条件。要参与初中一级教师评审,需具备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大学专科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育人工作条件。
广东省最新职称评审要求
1、广东职称评审一般要求半年社保,需要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社保凭证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在职在岗证明材料。
2、助理工程师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3、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应在全部公示(包括单位评后公示)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报送评审结果审核确认的相关材料。自主评审单位的职称评审结果由单位自主审核确认,报送对应人社部门备案。职称证书打印获取 对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通过信息系统 *** 电子职称证书。
4、三)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执行,原则上要求提供2023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可根据实际自主确定年度要求。
我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制度 *** 与回顾
我国现行的、以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制为主要内容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建立于1986年,至今大致经历了三个改革发展阶段。
第1个改革环节:推出“3010”政策 所谓国家教育部门推出“3010”,“30”主要是指县级以下基层学校任教满30年的人民教师“10”则是指中级职称,人民教师在工作岗位满10年缴纳社保基数,满足15年且留在一线从事教育工作岗位的人民教师。
据了解,我国从2009年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2011年起试点范围开始扩大。这项改革的重点是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统一了自1986年以来一直施行的中、小学两大职称系列,首次设置了正高级职称,从制度框架、评审标准、评价机制等方面对中小学职称制度进行了整体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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