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英语几年有效

关于职称英语考试的成绩有效期各地自行规定都不相同。通常对于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湖南职称与广东职称英语,成绩有效期至评审通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为止湖南职称与广东职称英语,即长期有效。而对于地区标准的成绩,一般会有一定的附加说明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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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成绩证书的有效期,具体可以分为三类湖南职称与广东职称英语:  

之一类是成绩长期有效的,包括北京,重庆,内蒙,安徽,辽宁(以国家线为准),湖南,广东(以国家线为准),四川,云南。  

第二类是通过国家线的,成绩长期有效;只过省线的按本省规定。包括天津、江西、山东、河南、湖北、贵州(以上各省都是过省线者成绩当年有效),河北(过省线成绩当年有效,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外语(古汉语)考试成绩三年内(从考试当年算起)有效,逾期失效,黑龙江(过省线成绩两年有效),山西(对参加全国职称英语考试成绩未达到全国通用标准和需参加医古文、古汉语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湖南职称与广东职称英语我省将继续组织好补充考试,合格成绩的有效期至补考次年年底)职称英语考试。  

第三类是成绩有效期比较特殊的。  

上海(合格线以国家线为准。过线者A级证书有效期4年,B、C级证书有效期3年);  

陕西(过国家线的,A级证书有效期4年,B、C级证书有效期三年。过省线者成绩有效期一年);  

新疆(过国家线的,成绩有效期限为五年(有效期从考试当年算起);达到自治区职称外( 汉 )语考试合格标准者,成绩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从考试当年算起);  

甘肃(考试成绩(包括国家合格成绩、省内合格成绩及不合格成绩)有效期自考试当年起计算到第5年年底)。

北京

[11]成绩有效期:长期有效

分数线:本市自 2005 年起,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和北京市医古文考试合格标准为 60 分,1977 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参加 2004 年度及以后上述考试成绩达到 45 分(含)以上,可作为合格成绩。合格标准如有调整,市人事局将另行通知。(京人发[2005]47号)

市合格分数线:自 2005 年起,北京市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和北京市医古文考试合格标准为 60 分,1977 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参加 2004 年度及以后上述考试成绩达到 45 分(含)以上,可作为合格成绩。

天津

成绩有效期:

(一)人事部确定当年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各语种、级别、类别的全国通用标准,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 其成绩有效期至评聘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止。

(二)我市根据当年本市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情况,确定各语种、级别、类别的地方通用标准,成绩达到我市地方通用标准的, 其成绩在当年评聘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时有效。成绩是否可重复使用:由单位人事部门决定。

上海

成绩有效期:

A级成绩有效期为4年,B、C级成绩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均从考试之日起计算。(出自2009年职称英语报名通知) 

成绩是否可重复使用:成绩在有效期内可以重复使用(咨询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后结果)

重庆

分数线:以国家线为准

成绩是否可重复使用:只可使用一次,再评需再考。

河北

成绩有效期:

凡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成绩通知书,晋升相应专业相应档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有效,该档次晋升结束后,其证书(成绩通知单)自然失效,再晋升再考试(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申报正高级职称需要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除外);

外语考试成绩取得省定标准合格证的,当年有效。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作为参考范围的,外语(古汉语)考试成绩三年内(从考试当年算起)有效,逾期自然失效。

合格分数线:45分

山西

成绩有效期: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不受原规定有效期的限制,可凭合格的《成绩通知单》晋升上一级或上两级(符合本通知二(一)、4条件的)职称。

对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未达到全国通用标准和需参加医古文、古汉语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我省将继续组织好补充考试,合格成绩的有效期至补考次年年底。

成绩是否可重复使用:只能使用一次,再评需再考。

内蒙古

成效有效期:

从2004年起,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长期有效,晋升级别、转系列需达到新晋级别、系列的要求。

合格分数线:每年重新划定。 

黑龙江

成绩有效期:

按国家人事部确定的各语种、级别、类别的全国通用标准,结合我省情况,确定省内当年通用标准。

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在评聘正、副高级职称时,成绩一直有效;外语考试成绩达到省内通用标准的,在评聘正、副高级职称时,成绩两年有效。

凡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取得成绩人员,均可评聘中级职称。各评委会可根据本行业的特点,对外语的成绩标准自行掌握。考试成绩在晋升中级职称时一直有效。

安徽

成绩有效期:

按照人事部确定的各语种、级别、类别的全国通用标准和我省确定的医古文、古汉语考试级别合格标准,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相应级别、类别考试,其成绩有效期至评聘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止。申报评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职称外语符合上述规定的考试级别和类别,且考试合格,申报评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不需再次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江西

成绩有效期: 

1、2004年及以后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在任现职期间一直有效;国家合格标准下达后,我省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省内合格标准,达到省内合格标准的,考试合格证当年使用有效。 

2、需要委托国家有关系列或专业评审的,按照国家评审机构对职称外语有关要求掌握。

山东

成绩有效期: 

人事部根据当年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命题和考试情况,确定各语种、级别、类别的全国通用标准。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外语考试成绩有效期至评审通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为止。根据人事部规定,我省确定当年有效的使用标准。 

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外语考试成绩应达到全国通用标准。达到全省有效使用标准的,当年可申报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人员,当年可在低于全省有效使用标准10分以内申报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河南

成绩有效期: 

从2005年起,对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人员免费发放考试成绩通知书,不再核发考试合格证书。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在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时有效。达到我省通用标准的,当年有效。 

参加我省组织的古汉语考试达到合格标准分数线的,在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时有效。(选自三门峡2009年职称英语考试报名通知) 

1999年及以后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2000年及以后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C级合格证书的人员,申报或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合格证书长期有效,但其申报或聘任再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仍需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并取得相应等级的合格证书。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人员可免试外语。取得省线合格证书的人员,合格证书只限当年评审时有效。(选自许昌市2009年职称英语考试报名通知)

湖北

成绩有效期: 

1.按规定参加全国或原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取得合格证书的,在申报晋升级别要求相同的职称时有效。 

2.开展量化评审系列(专业)涉及的人员,职称外语考试成绩按规定计入量化评审总分,取得合格证书的,在申报晋升级别要求相同的职称时有效;未取得合格证书的,只在当年申报评审职称时有效。 

注:根据省职改办文件要求,报考外语考试均不得越级报考。(出自2009年荆州市报名通知)

湖南

成绩有效期:

从2005起参加职称外语水平考试的合格成绩取消有效期限(含全国通用标准、我省划定的合格标准),在评审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时长期有效。2005年以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的有效期,仍按原来有关规定执行。

广东

成绩有效期: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成绩单),在申报评审对应或以下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取得A级合格证书,可申报所有级别专业技术资格,长期有效。

符合本文第二项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放宽条件,取得40分以上的,在申报评审对应级别或以下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 

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线,概以人事部公布的全国通用标准为准。   

贵州

成绩有效期: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通知精神,2009年将根据当年命题水平和考试情况确定各语种、级别、类别的全国通用标准,对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人员发放考试成绩通知书,不核发考试合格证书。

凡达到国家对各语种、级别、类别所确定的全国通用标准考生,其考试成绩在其等级适用范围内长期有效,但如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不符合免试人员范围相应条件的,仍需取得相应等级的外语测试合格成绩。对达到省内合格线的考生,发给由省人事厅印制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当年有效。

成绩是否可重复使用:按2012年职称评审规定职称英语的成绩是允许重复使用的,但不排除以后职称评审条件调整后会的可能。

吉林

1.凡取得国家级A级证书的,无论何时取得,是否使用过,一律长期有效;

2.其他级别的证书,持证人在未达到证书可参评更高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期间,不受颁发证书时证书有限期的限制,长期有效。

3.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畜牧、兽医)师评审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不提供外语证书。

具体问题请与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咨询。

[广东省]湖南职称与广东职称英语,湖南职称外语

湖南省职称英语考试等级划分和适应范国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考级别类别参照表

序号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系列(专业) 外 语 级 别 英语类别

A B C

1 高等学校教师 教授、副教授 讲师;外语教师申报教授、副教授参加第二外语考试者。 外语教师申报讲师参加第二外语考试者。 综合类,或根据所从事专业对口报考理工、卫生类别。

2 自然科学研究 研究员、副研究员 助理研究员   从事理工、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应分别选择理工、卫生类别;从事其他专业技术工作的,应选择综合类别。

3 社会科学研究 研究员、副研究员 助理研究员   综合类

4 卫生技术、计划生育技术 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县(含不设区的市,不含区)及乡镇所属单位的卫生技术人员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其他单位的卫生技术人员申报主治(管)医(药、护、技)师。 在县市及乡镇所属单位的卫生技术人员申报主治(管)医(药、技、护)师。 卫生类

5 药品技术 主任药(中药、中药技)师、副主任药(中药、中药技)师;高级工程师 县(含不设区的市,不含区)及乡镇所属单位的药品技术人员申报副主任药(中药、中药技)师、高级工程师;其他单位的药品技术人员申报主管药(中药、中药技)师、工程师。 在县市及乡镇所属单位的药品技术人员申报主管药(中药、中药技)师、工程师。 从事药品检验专业技术工作的,应选择卫生类别;从事其他类药品技术工作的,应选择理工类别。

6 法医 主任法医师、副主任法医师 主检法医师   卫生类

7 工程技术(高校工程、广播电视工程、质量专业、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地质勘查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林业工程、冶金工程、黄金工程、水产工程、机械工程、纺织工程、化工工程、轻工工程、煤炭工程、民航工程、地震工程、气象工程) 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高级工程师 县(含不设区的市,不含区)及乡镇所属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申报高级工程师;其他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 在县市及乡镇所属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 理工类

8 党校教师 教授、副教授 县(市、区)委党校申报高级讲师;设区的市委以上党校申报讲师;外语教师申报教授、副教授、高级讲师参加第二外语考试者。 县(市、区)委党校申报讲师;外语教师申报讲师参加第二外语考试者。 综合类,或根据所从事专业对口报考理工类别。

9 中等专业学校教师   高级讲师;外语教师申报高级讲师参加第二外语考试者。 讲师;外语教师申报讲师参加第二外语考试者。 综合类,或根据所从事专业对口报考理工、卫生类别。

10 技工学校教师   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外语教师申报高级讲师参加第二外语考试者。 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外语教师申报讲师参加第二外语考试者。 综合类,或根据所从事专业对口报考理工、卫生类别。

11 实验技术   高级实验师 实验师 从事理工、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应分别选择理工、卫生类别应试;从事其他专业技术工作的,应选择综合类别。

12 翻译   翻译人员申报译审、副译审参加第二外语考试者。 翻译人员申报翻译参加第二外语考试者。 综合类

13 农业 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 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高级农业经济师 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 从事理工类专业技术工作的,应别选择理工类别;从事其他专业技术工作的,应选择综合类别。

14 经济   高级经济师、国际商务师 经济师、助理国际商务师 综合类

15 会计   高级会计师 会计师 综合类

16 审计   高级审计师 审计师 综合类

17 统计   高级统计师 统计师 综合类

18 体育教练员 国家级教练 高级教练员 一级教练 综合类

19 档案 研究馆员 副研究馆员 馆员 综合类

20 图书资料 研究馆员 副研究馆员 馆员 综合类

21 文物博物 研究馆员 副研究馆员 馆员 综合类

22 群众文化 研究馆员 副研究馆员 馆员 综合类

23 艺术(广播电视艺术) 艺术一级 艺术二级、主任舞台 *** 艺术三级、舞台 *** 综合类

24 美术 一级美术师 二级美术师 三级美术师 综合类

25 新闻 高级编辑、高级记者 主任编辑、主任记者 记者、编辑 综合类

26 出版 编审 副编审 编辑(一级校对) 综合类

27 播音 播音指导 主任播音员 一级播音员 综合类

28 工艺美术   高级工艺美术师 工艺美术师 综合类

29 律师 一级律师 二级律师 三级律师 综合类

30 公证员 一级公证员 二级公证员 三级公证员 综合类

湖南考试的土建中级职称能全国通用吗?

湖南考试湖南职称与广东职称英语的土建中级职称不能全国通用,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资格考试适用于在湖南省内的事业单位,或工商登记注册且税务关系在湖南的独立法人企业从事土建类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参照《关于2015年土建工程专业初中高级职称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之一条第四点,资格审查。

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资格考试适用于在湖南省内的事业单位,或工商登记注册且税务关系在湖南的独立法人企业从事土建类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属地原则,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于7月22日至24日统一到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报考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考试登记表,《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名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查询在线验证报告或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省教育厅教科院学历证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扫描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与网上报名一致的免冠彩照2张。

扩展资料

参照《关于2015年土建工程专业初中高级职称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之一条之一点,中级报考条件湖南职称与广东职称英语

(1)获得土建类专业硕士学位,毕业后在岗从事土建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湖南职称与广东职称英语

(2)土建类专业大学本科毕业,毕业后在岗从事土建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土建类专业大学专科毕业,毕业后在岗从事土建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

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1,供报考人员及各市州参考;从事土建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参照《关于2015年土建工程专业初中高级职称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之一条第二点,专业设置:

初中级考试均设置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给水排水、建筑环境与设备等7个专业。

参照《关于2015年土建工程专业初中高级职称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之一条第三点,考试科目:

初中级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专业实务等3个科目。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其中专业知识满分150分、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满分80分、专业实务满分120分。

参考资料来源: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2015年土建工程专业中高级职称考试有关问题通知

湖南职称外语的具体政策有哪些

您好,湖南职称外语的具体报考信息

一、考试目的

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全名是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是根据评审条件应达到外语水平的要求,通过笔试的形式对专业技术人员掌握基本外语语汇情况进行检验,考试成绩是衡量专业技术人员水平的组成部分。

二、报考范围和对象

凡晋升、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其级别属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中规定需具备一定外语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及过去参加国家统一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审计师),成绩合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参加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但对1977年全国恢复高考前入学的大、中专毕业生,现从事图书资料、文博、档案、群众文化、工艺美术、中医、中药工作以及在大、中专学校、技工学校从事公共政治理论课、中古字号课程教学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选考古汉语(医古文)或外语。1977年恢复高考后入学的大、中专毕业生,必须参加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三、等级划分和适用人员

考试按职称的系列、级别分为A、B、C三个等级,专业人员按规定的级别任选一个语种参加考试。其中英语又按照专业不同分为分英语综合、英语理工、英语卫生三个类别。考试主要测试专业技术人员阅读理解外文专业基础文献的能力。报考人员可根据评审要求及自己所从事的专业工作,选择一个语种及有关类别参加考试。 考试合格由市职改办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A级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4年,B、C级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3年。各等级的适用人员如下(技术的高级、中级分别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一)A级

1、高教、科研、卫生、工程、农业系统列申报高级;

2、申请报高级国际商务师;

3、其它系列申报正高级。

(二)B级

1、工程、农业、卫生系列的县属(含县)以下单位工作人员申报高级;

2、高教、科研、卫生、工程、农业系列申报中级;

3、翻译系列申报高级第二外语;

4、高级未分正副的系列(不含工程系列)审报高级;其它系列申报副高级。

(三)C级

1、除翻译系列外,申报高级第二外语;

2、翻译系列申报中级第二外语;

3、工程、农业、卫生系列在县属(含县)以下单位工作人员申报中级;

4、其它系列申报中级。

四、考试语种

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共分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六个语种。其中英语分为综合、理工、卫生、人文、财经五个专业类别,考生根据自已所从事的专业工作任选一类应试。其它语种不分专业类别。

五、英语考试的题型与题量(略)

免考条件:

(一)对经证明具有较高外语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

2、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

3、出版过外语专著、译著或以其他方式证明具备较高外语水平,并经一定程序确认的。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放宽外语成绩要求或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经审核确认,能力业绩突出、在本行业本地区作出重要贡献的;

2、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经省级 *** 人事部门批准,可放宽至县级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3、在地市以下单位,长期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4、年龄较大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2、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二外语要求的;

3、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注:节选自国人部发[2007]37号文件

2011年湖南职称英语考试成绩合格标准为60分。2012年湖南职称英语考试合格标准暂未公布,详情点击2012年全国职称英语考试合格标准汇总了解,

另据湖南人事考试网:2012年职称英语考试已于4月7日顺利结束,根据历年职称英语成绩查询时间推算,湖南职称英语考试成绩查询时间预计在考后2-3月进行公布。2011年湖南职称英语考试成绩合格标准为60分。2012年湖南职称英语考试合格标准暂未公布,详情点击2012年全国职称英语考试合格标准汇总了解。

2013年湖南职称英语考试报名条件,应与2012年相同,也与全国条件相同,您可向本单位分管人事组织工作的人员了解。评职称论文发表,联系九品论文网

各地区职称外语考试的免试要求

职称外语考试的免试要求:湖南

坚持从实际出发,区别对待,防止职称外语考试“一刀切”和 ***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可在我省划定的参加全国职称外语水平考试合格标准上降10分(符合多项降分条件者不重复降分)。

1、截止申报当年12月31日前满50周岁者;

2、企业及县(含县)以下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3、每年有半年以上时间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路桥、铁路施工、公路施工、水电施工、水文勘测、农业技术推广、田野文物考古挖掘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4、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下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参加职称外语水平考试的成绩只作为评审条件之一。

1、国家级贫困县和纳入湘西地区重点开发的32个县所属企事业单位,且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2、矿山企业以及长期在野外从事地质、勘探、采矿、测绘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准于免试职称外语。

1、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 *** 特殊津贴的专家、省(部)级优秀中青年专家(含“湖南省优秀专家”)、省(部)级优秀专业技术工作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湘西地区特聘专家;

2、在国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或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者及外语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者;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简称WSK)的PETS-5(英语)、TNF(法语)、NTD(德语)、NNS(日语)、TПPЯ(俄语),成绩达到相应标准者;

4、参加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简称LPT)、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简称BFT),成绩达到相应标准者;

5、参加托福考试(简称TOEFL)、雅思考试(简称IELTS),成绩达到相应标准者;

6、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或非外语专业毕业但担任过出国团组翻译及来华学者讲学翻译者;或非外语专业毕业但从事外语专业教学,经面试考核合格者;

7、在 *** 、援疆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8、在国内获得硕士学位或通过大学六级英语水平考试的学士学位获得者,可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语水平考试;

9、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外语考试的免试要求:黑龙江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于职称外语考试

(一)公派出国学习、进修、讲学及从事科研工作一年以上的,或自费出国进行语言培训、攻读学位、做访问学者及正规学校进修一年以上的;

(二)独立完成外文专著5万单词以上,或独立完成译著、译文累计6万汉字以上,并经出版和发表部门证明的(译著、译文含汉译外、外译汉);

(三)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四)在地市及以下单位,长期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五)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中医药、民族医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六)经组织选派在援外、 *** 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七)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国家承认的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含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

(八)取得国家外国专家局组织的BFT考试合格证书的;

(九)取得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卷面总分60%以上的;

(十)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十一)符合黑人发[2004]84号及黑人发[2005]36号文件规定的“绿色通道”政策,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

(十二)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职称外语考试的免试要求:广东

一、下列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一)具有较高外语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

1、出国留学或在国外连续工作时间在1年以上的(须出具国家留学人员服务机构或驻外使领馆的有效证明)。

2、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且个人承担的工作量不少于20万字符的(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测试)。

3、获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申报时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学历鉴定证明供审核,后者随申报材料上报)。

4、获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现从事非外语专业工作的(要求同上)。

5、取得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BFT级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书的,其中,通过BFT(A)级可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通过BFT(I)级可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6、具备博士学位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备硕士学位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

(二)取得下列业绩、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1、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以获奖证书、证明材料为准,下同)。

2、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的。

3、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

4、获得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

5、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排名前3名),或地级以上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排名前3名)。

6、获得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排名前3名),或地级以上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3名)的。

7、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获得者、享受国务院 *** 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之一二层次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得者。

(三)取得下列业绩、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1、获得地级以上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的(以获奖证书、证明材料为准,下同)。

2、获得地级以上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的。

3、取得已授权发明专利(不含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

(四)从事下列专业技术工作且取得相应业绩成果的'专业技术人员

1、卫生系列中从事中医、中药、民族医药工作的。

2、出版系列中从事古籍编纂研究、古汉语、古典文学、古代史、地方史志的编辑整理工作的。

3、从事艺术、工艺美术、广播电视播音、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物博物、档案工作的。

(五)在下列地区、行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1、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

2、在县(不含市辖区)属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类、农业类(不含农业科研)专业技术工作的。

3、在地级市及以下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长期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地质勘探、水产、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的(申报高级资格的在野外时间不少于8年、申报中级资格的不少于4年;每年在野外时间不少于6个月)。

(六)年龄较大的专业技术人员

1、1960年(含)以前出生的。

2、1977年恢复高考统考前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且毕业的。

(七)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1、申报各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

2、转换系列评审,申报评审与转换岗位前同档次专业技术资格的。

3、1997年以后,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现申报高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仍需参加该级别外语考试的。

二、下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可放宽到40分以上

(一)1961-1965年(含)出生,且从事非高教、科研岗位工作的。

(二)1960年之后出生,且申报评审高校艺术和体育专业教师资格的。

(三)在县(不含市辖区)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