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资格条件

2022年工程师职称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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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广东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大学本科毕业广东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广东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初中以下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高级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022年职称 *** 申报评审优势:

1、内部考核,免职称外语,计算机及论文;

2、放宽流动人才的限制,各地毕业生、工作人员均可以评审,全国有效;

3、减少广东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了申报者在申报过程中的各种麻烦,由本机构全权负责申报。

4、申报不通过者不收取任何费用。

[广东省]广东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广东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

2022年广东省建筑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是否要求管理项目达到

2022年广东省建筑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要求管理项目达到了。

1、广东省高级工程师职称的评审条件有学历工作、专业论文、继续教育和工作业绩以及基础证明材料等。

2、2022年广东省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要求评高工的人才在刊号为CN、ISSN的专业期刊上发表两篇论文。部分专业和地区评委会可能会有两篇以上的要求,人才根据实际要求准备即可。

广东工程师职称申报流程

一、条件审核

在参加职称评审之前,首先是看看自己条件是否符合,可以申报什么专业的职称评审。

二、提交材料

评审材料一般分为:工作业绩、工程师论文(中级和高级需要)、继续教育学时、社保、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毕业证书等。 

 

三、进行材料审核

报送申报材料后,工作人员会先对材料审核,如果确定材料符合要求的话就安排入库。

四、评委会进行专家评审

跟着就是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组织并召开评审会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投票表决。

五、评审通过后公示

待评审工作结束后,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当对评审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广东省职称评审条件

广东省职称评审条件如下广东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

一、申报评审广东助理工程师职称广东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的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3、中专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二、申报评审广东中级工程师职称广东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的条件。

1、博士学位和专业技术工作在职在岗满6个月。

2、硕士学位和助理工程师和专业技术工作工作2年以上。

3、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和助理工程师和专业技术工作工作4年以上。

4、大学本科和助理工程师和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5、大学专科和助理工程师和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广东职称评审新标准

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学历年限要求:

1、获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在职在岗满6个月。

2、获硕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3、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4、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5、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6、中专毕业,无法申报中级职称,需进修大专以上学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的《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 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相应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相应级别职称评审规定的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第十四条 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以合理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

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查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第十五条 申报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凡是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 *** 部门内部核查或者部门间核查、 *** 核验等能够办理的,不得要求申报人额外提供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 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第十七条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 *** 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人事 *** 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第十八条 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当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