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研究生直接认定中级职称需要什么条件?比如论文,计算机,英语等,..

您好,中级职称(1).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合格,可评为中级职称。 (2).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5).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请咨询您当地的人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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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职称评审条件

广东省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一、申报评审广东助理工程师职称的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3、中专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二、申报评审广东中级工程师职称的条件。

1、博士学位和专业技术工作在职在岗满6个月。

2、硕士学位和助理工程师和专业技术工作工作2年以上。

3、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和助理工程师和专业技术工作工作4年以上。

4、大学本科和助理工程师和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5、大学专科和助理工程师和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广东省中级职称评定条件

广东中级职称评定条件。1、有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在职在岗满6个月。2、有硕士学位,取得助工资格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3、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助工资格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4、具备本科学历,取得助工资格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一、正常申报条件1.助理职称:(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广东省]广东省研究生认定职称,广东省博士后职称评审

广东省中级职称评定条件是什么?

1.高级统计师资格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90号),翻译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51号)。

其他执行1998年以来省颁布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其中地质勘查工程、轻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执行《广东省地质勘查工程专业高、中、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粤人发〔2019〕184号)、《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高、中、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粤人发〔2019〕185号)。

2.学历、资历条件执行《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178号)、《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粤人发〔2019〕177号)、《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19〕197号)。

3.职称外语条件执行《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19〕120号),2001年广东省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不作为职称外语条件的有效依据。

4.计算机条件执行《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9〕176号)。

5.继续教育条件执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要求提供2019年(或取得现资格)至今每年度的继续教育证明,2019年度不作硬性要求。

研究生毕业职称如何评定

【法律分析】

研究生评中级职称满足以下:一,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由获得硕士学位后三年调整为两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三年以上;二,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由3年调整为2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三,必须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且成绩符合规定。报考职称外语考试的等级要求:1、申报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其他系列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参加A级考试。2、申报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其他系列申报副高级(不分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参加B级考试。3、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卫生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其他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参加C级考试。四,硕士学位获得者,在本专业工作一年半到三年,可认定为工程师(中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二十条 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由所在高等学校或者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接受非学历高等教育的学生,由所在高等学校或者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发给相应的结业证书。结业证书应当载明修业年限和学业内容。 第二十二条 国家实行学位制度。学位分为学士、硕士和博士。公民通过接受高等教育或者自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