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教师职称评审新标准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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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与评审时间
2022年度全省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原则上为2023年1月至3月,2023年6月底前完成评审。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的职称评审工作按照经备案的时间安排推进。
02
职称资历年限和
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
(一)对于2021年度及此后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二)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 9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三)对于通过考试和认定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考试和认定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03
申报评审条件
(一)职称评审条件按照我省2016年以来出台的各系列职称改革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条件执行,具体以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知为准。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职称评审条件按照经备案的标准条件执行。
(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计算机能力水平的,由职称评审委员会或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和县(区)所属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要求。
(三)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执行,原则上要求提供2022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可根据实际自主确定年度要求。
(四)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在我省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 *** ( *** )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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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途径和材料
(一)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对于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各级人社部门要专门设立职称申报点,其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推荐、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由人事 *** 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职称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省直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推荐(自由职业者通过人事 *** 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推荐)后直接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三)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有条件的地区和行业领域,可探索对职称评审证明材料试行告知承诺制,由个人作真实有效的书面承诺,经用人单位确认后替代证明。
(四)除另有规定的行业或地区外,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同时提交申报电子材料。
(五)职称评审使用省人社厅统一 *** 的表格,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其中《广东省职称评审表》通过系统自动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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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要求
(一)单位审核。
1.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 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 *** ,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应在单位相对固定的公开位置摆放,以方便查验。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受理 *** 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先行报送,待核实后结果及时报送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3. 公示结束后,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和《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二)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复核。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明确审查责任人,落实审核责任。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列入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审核。
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应认真做好受理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及时书面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不符合申报条件。
2. 没有使用规定表格。
3. 不符合填写规范。
4. 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
5. 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6. 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06
评审组织要求
(一)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
各级人社部门应优化完善本地区职称评审委员会设置,并在门户网站发布本地区职称评审委员会清单,列明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名称、评审专业、层级、受理评审人员范围和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立单位、窗口地址、联系方式等。
(二)评委专家管理。
职称评审委员会应按照国家和省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管理有关规定,及时调整评审专家,并报所属人社部门备案。首次开展正高级职称评审,或本专业正高级职称人员数量较少、难以组建评委专家库的,可吸纳相近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或本专业领域资深专家担任评审专家。新入库的评审专家需经评委会组建单位组织培训后,方可从事职称评审工作。
(三)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和公示。
职称评审委员会应按照国家和省评审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坚持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结合本行业人才评价特点,创新评价方式,对申报人的品德、业绩、能力进行客观综合评价,提高评审质量。要及时做好评后公示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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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果审核确认及发证
(一)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应在公示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所属人社部门报送评审结果审核确认或备案的相关材料。高校、自主评审单位的职称评审结果由单位自主审核确认,报送对应人社部门备案。
(二)对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通过信息系统 *** 电子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才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
08
纪律要求
(一)严肃评审纪律。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我省职称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申报工作,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职称评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细化职称评审工作程序和规则,健全评审会议记录制度,与评委签订遵守评审纪律承诺书,严格评审程序和评审纪律,确保评审质量。
(二)加强监督管理。
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对评审全过程的监管,实行评审中巡查、随机抽查和评审后复查、倒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要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畅通职称投诉举报渠道,对评审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认真进行核查、及时报告核查结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原则上按属地化管理原则由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人社部门负责监管服务。广州地区的省属自主评审单位由省人社厅负责监管服务。
省人社厅将联合省行业主管部门适时开展职称评审专项巡查。各地、各单位应组织开展职称评审质量自查工作。
(三)压实工作责任。
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弄虚作假行为追究责任。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得擅自扩大、增加或减少受理及评审范围,不得降低评价标准条件,不得违反评审程序规定。对于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的,将暂停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
09
其他要求
(一)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乎广大专业技术人才的切身利益,也是职称制度改革成果落实落地的具体工作。做好全省职称评审工作责任重大、政治要求高,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守牢风险底线,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风险,确保职称领域无负面舆情,保障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平稳开展。
(二)助力“稳就业”“保居民就业”。
各级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全省职称申报点体系,结合本地区实际,可将职称申报点设置在有能力承接申报审核工作的窗口部门或行业性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职称申报点兜底服务功能,畅通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中小微企业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
各高校要完善就业指导教师职称评审机制,将相关业绩纳入高校教师评价指标。有条件的高校可将就业指导教师职称评审纳入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体系。
(三)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
各地要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2〕831 号)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实施2022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加快我省乡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步伐。涉农科技、规划、建设类等专业技术人才晋升高级职称前,应有一定期限的服务农村经历,具体要求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结合行业实际研究提出。
根据《关于进一步鼓励引导人才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9〕35 号)精神,在革命老区、中央苏区和民族地区连续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中级、高级职称时,任职年限可在现行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或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基础上放宽1年。
(四)进一步构建完善开放的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体系。
根据《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的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19〕38 号)及有关政策规定,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工作的港澳台专业人才,可按自愿原则申报评审我省所有系列(专业)的职称。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不作要求,其在港澳台或国外工作期间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作为有效工作经历,取得的业绩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等,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港澳台专业人才取得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后首次申报评审职称,从事本专业对口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10年、7年和2年的,符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从事本专业对口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15年、12年和7年的,符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对于引进到粤东西北地区或基层一线企事业单位担任技术骨干,具有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外籍和港澳台专业人才,可参照粤人社规〔2019〕38 号文有关规定直接申报副高级或正高级职称。
(五)进一步做好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
省相关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要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5 号)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贯通评审可单独组织实施或结合常规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推进。地市人员应按规定程序申报,经地市人社部门审核后报送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
(六)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职称评审工作。
各级人社部门和职称评审委员会要研究制定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具体方案,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人员宣传引导、防疫物资储备和场地消毒,积极配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防控工作,保障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要结合实际情况,对申报评审各环节作出合理安排,更大限度落实“不见面”服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专家评委培训可通过 *** 开展,面试答辩可采取远程 *** 答辩等多种方式进行。要公布咨询 *** ,鼓励通过电子邮箱、快递邮寄等接收申报材料。对于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业务,要合理统筹安排,减少办事人员等待时间,避免人员扎堆聚集。
(七)加快推进职称评价信息化建设。
按照工作部署,省人社厅将对全省职称管理平台进行整体升级改造。有条件的地市和行业可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加大资金和技术支持力度,研发本地、本行业的职称评审系统,进一步提高职称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便利服务。
广东省人民 *** 关于将第三批省级管理权限调整由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的决定
广东省人民 *** 令
(第283号)
《广东省人民 *** 关于将第三批省级管理权限调整由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的决定》已经2020年7月23日十三届广东省人民 *** 第10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省长 马兴瑞
2021年2月18日
广东省人民 *** 关于将第三批省级管理权限调整由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的决定
为推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 *** ,省人民 *** 决定再将68项省级管理权限调整由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在自贸试验区范围内,广州、深圳、珠海市不再实施相同管理权限。
省有关部门和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应当依法做好管理权限调整的交接和实施工作,切实提高效率、优化服务、防控风险,确保相关省级管理权限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省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指导和监督,适时向省人民 *** 提出完善实施工作的建议。
附件:
调整由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的第三批省级管理权限目录(共68项)
序号权限类别实施主体省级管理权限名称调整方式调整实施的片区1行政许可省发展改革委企业投资分布式燃气发电项目核准下放南沙2其他省发展改革委省管权限中型水库、水闸、供水工程项目审批下放南沙、前海蛇口3其他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定价目录》中只涉及本辖区范围的定价项目管理权限下放前海蛇口4行政检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实施对辖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核查下放南沙5其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出具产生无线电波辐射的工程设施选址定点的评估意见委托南沙6其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出具需要电磁环境特殊保护项目的工程选址的评估意见委托南沙7其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出具可能影响大型无线电台(站)功能发挥的建设项目选址的评估意见委托南沙8其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备案委托南沙9其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需要电磁环境特殊保护项目的保护措施委托南沙10行政许可省司法厅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委托南沙、前海蛇口、横琴11行政许可省司法厅律师执业、变更、注销许可委托南沙、前海蛇口、横琴12行政许可省司法厅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许可委托南沙、前海蛇口、横琴13行政许可省司法厅台湾居民申请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许可委托南沙、前海蛇口、横琴14行政许可省司法厅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委托南沙、前海蛇口、横琴15行政许可省司法厅司法鉴定人执业、变更、注销登记委托南沙、前海蛇口、横琴16行政许可省司法厅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核准委托南沙、前海蛇口、横琴17行政许可省司法厅港澳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许可委托南沙、前海蛇口、横琴18行政处罚省司法厅司法鉴定机构有《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下放南沙、横琴
19行政处罚省司法厅司法鉴定人有《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下放南沙、横琴20其他省司法厅公司律师执业审核委托南沙、前海蛇口、横琴21其他省司法厅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书补证、换证委托南沙、前海蛇口、横琴22其他省司法厅律师执业证书补证、换证委托南沙、前海蛇口、横琴23其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建筑工程、交通工程专业的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南沙24其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属和中央驻粤单位集体合同备案下放南沙25行政许可省自然资源厅国家和省批准、核准的建设项目(跨地级以上市项目除外)规划选址意见书核发下放南沙、前海蛇口、横琴26行政许可省自然资源厅省管填海项目竣工验收委托前海蛇口、横琴27行政许可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下放南沙、横琴28行政许可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准下放南沙、前海蛇口、横琴29行政许可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核(省人民 *** 批准)古树名木迁移审核审批下放南沙、前海蛇口、横琴30行政许可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海洋等方面除外)核准,建设工程勘察乙级资质核准委托南沙、横琴31其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下放南沙、前海蛇口、横琴32其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委托南沙、前海蛇口、横琴33其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房地产估价机构分支机构备案委托南沙、前海蛇口、横琴34行政许可省交通运输厅占用、挖掘省管高速公路审批下放前海蛇口35行政许可省交通运输厅在省管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下放前海蛇口36行政许可省交通运输厅省管权限地方投资(不含国高网项目和跨地级以上市项目)公路工程施工许可下放南沙
37行政许可省交通运输厅装卸管理人员资格认可委托前海蛇口38行政许可省水利厅市辖区内不涉及跨市级行政区划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不含中央立项项目)下放南沙、横琴39行政许可省农业农村厅饲料生产许可证核发(单一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委托前海蛇口40行政许可省农业农村厅饲料添加剂(不含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核发委托前海蛇口41行政许可省农业农村厅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的登记审批委托前海蛇口42行政许可省农业农村厅省管权限渔船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批委托南沙、前海蛇口、横琴43行政许可省农业农村厅海洋大型拖网、围网作业的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不含涉外渔业)委托前海蛇口、横琴44行政许可省农业农村厅远洋渔业船舶登记委托前海蛇口、横琴45行政许可省农业农村厅省管渔业船舶船员证书签发委托南沙、前海蛇口、横琴46行政许可省农业农村厅专项捕捞许可证(拖虾、拖贝、鳗苗)审核委托南沙、前海蛇口、横琴47行政许可省农业农村厅港澳流动渔船(含大型船)渔业捕捞许可证审批发证委托前海蛇口、横琴48行政许可省农业农村厅省管权限的港澳流动渔船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批委托前海蛇口、横琴49其他省农业农村厅港澳流动渔船(含大型船)渔业捕捞许可证年审委托前海蛇口、横琴50其他省商务厅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下放南沙、前海蛇口51行政许可省文化和旅游厅导游证核准下放南沙、前海蛇口52行政许可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委托南沙、前海蛇口53行政许可省卫生健康委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委托前海蛇口54行政许可省卫生健康委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委托前海蛇口55行政许可省卫生健康委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等方面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核发委托南沙、前海蛇口、横琴
56行政许可省卫生健康委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委托南沙、前海蛇口、横琴57行政许可省卫生健康委省管权限的放射诊疗许可委托南沙、前海蛇口、横琴58行政确认省卫生健康委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公示下放前海蛇口59行政许可省卫生健康委《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含中医医疗广告)核发委托南沙、前海蛇口、横琴省中医药局60行政许可省卫生健康委省管权限医疗机构内医师执业证书核发(含中医类别医疗机构内的医师)委托南沙、前海蛇口、横琴省中医药局61行政许可省卫生健康委省管权限内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许可(含中医)委托南沙、前海蛇口、横琴省中医药局62行政许可省新闻出版局从事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复制业务及其变更事项审批委托南沙、前海蛇口63行政许可省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下放南沙64行政处罚省市场监管局专利 *** 师违反《专利 *** 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下放南沙、横琴65行政处罚省市场监管局专利 *** 机构违反《专利 *** 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下放南沙、横琴66行政检查省市场监管局对专利 *** 机构与专利 *** 师进行执业监督下放南沙、横琴67其他省市场监管局指导中介机构(辖区专利 *** 机构日常管理)委托南沙、前海蛇口、横琴68行政许可省林业局建设工程使用林地审核(属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核权限的,仍逐级报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核)下放南沙、前海蛇口、横琴
注:权限类别中的“其他”是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以外的行政职权。
广东省初级职称认定有有规定时间吗
有。
各县(市、区)初级职称评委会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原则上为2022年1月至3月,具体时间以评委会通知为准。
广东省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文件
①基本条件。包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任用证、聘用证、聘任呈报表、年度考核表、继续教育证明,这些都要原件。
②从事教学工作及能力证明材料。包括担任什么课、课节多少(课程表);担任班主任情况;进行教研教改情况;辅导青年教师情况;进行素质教育情况;学校课程计划;班主任工作计划和总结等。
③教学业绩材料。包括优质课、受表彰的模范教师证、从事教研课题研究获奖证书、从事综合实践活动获奖证书、从事学生社团辅导获奖证书、优秀教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
④复印件。就是之一档案袋里的原件的复印件,第三档案袋中的业绩条件证书复印件。另外,档案袋外面放置单位排序表,真实性保证书,单位资格审查表等。然后每人一个布袋子,把以上所有东西装在一块儿,就算完成了。
对于2021年度及此后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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