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最新职称评审要求
1、职称评审条件按照我省2016年以来出台的各系列职称改革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条件执行,具体以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知为准。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职称评审条件按照经备案的标准条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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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计算机能力水平的,由职称评审委员会或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和县(区)所属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要求。
3、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执行,原则上要求提供2022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可根据实际自主确定年度要求。
4、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在我省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 *** ( *** )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广东省职称评审条件
广东省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一、申报评审广东助理工程师职称的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3、中专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二、申报评审广东中级工程师职称的条件。
1、博士学位和专业技术工作在职在岗满6个月。
2、硕士学位和助理工程师和专业技术工作工作2年以上。
3、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和助理工程师和专业技术工作工作4年以上。
4、大学本科和助理工程师和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5、大学专科和助理工程师和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广东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发布,19项对应经济师职称!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之一版)的通知
近日,广东省发布广东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其中19项对应经济师职称!速速来看!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和省委省 *** 《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7〕52号)精神,促进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与职称制度的有效衔接,减少重复评价,现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之一版)》印发给你们。根据《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取得目录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可视同其具备对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层级职称的条件。申报高一层级职称评审时,资历自职业资格考试通过日期起算。
备注:点击图片即可查看清晰版大图
广东省初级职称评定条件
初级职称(助理工程师)
1.本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预备 *** ( *** )班: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2.大专学历、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取得技术员职称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3.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中级职称(中级工程师)
1.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在职在岗满6个月。
2.第二学士学位或硕士及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3.本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预备 *** ( *** )班:取得助理工程师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4.大专学历、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取得助理工程师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5.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无法申报中级职称,需进修大专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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