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渔业类专业技术职称有哪些

海洋经济、海洋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涉及海岛工业、船舶修造、海洋渔业、海洋生物、海洋环保、海岛交通、海岛建筑、港口物流等领域,在海岛连续工作10年以上,现职从事海洋经济(管理)、海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具有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海洋经济、海洋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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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东省海洋与渔业高级职称,广东省海洋与渔业高级职称公示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的领导信息

郑伟仪党组书记 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李建设党组成员 巡视员

分管海洋综合开发协调处、海域与海岛管理处

文 斌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分管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省海洋与水产自然保护区管理总站(含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

省海洋与渔业服务中心(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省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张健生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 监察专员

分管派驻省海洋与渔业局纪检组、监察室广东省海洋与渔业高级职称,人事处、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工会委员会

陈良尧党组成员 副局长

分管渔业与远洋捕捞处、科技与交流合作处、广东广远渔业集团有限公司

职称评审工作(兼任省海洋与渔业高、中评委主任)

屈家树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资源环境管理处

机关服务中心、省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中心

李 磊 党组成员 副巡视员

分管海洋预报减灾处、省海洋资源研究发展中心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洪伟东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分管计划财务处、省淡水名优鱼类种苗繁育中心、省大亚湾水产试验中心

省海洋与渔业勘测设计院、省海洋工程职业技术学校

刘物开 党组成员 副局长 省渔政总队总队长

分管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广东省渔政总队广东省海洋与渔业高级职称,全省海洋执法监察

渔政执法监督及省海洋与水产自然保护区执法监督工作,离退休人员服务处

魏平英 副巡视员

分管局系统社团组织、海洋与水产高科技园工作

协助屈家树副局长抓资源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局长交办的其他工

广东省林业局和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的行政级别分别是什么?谢谢!

广东省林业局和省海洋与渔业局都为正厅级。

我知道xprxpr马上就要来了,

广东省水利电力高级技工学校校园有多大,好吗?

学校简介广东省水产学校是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直属的全省唯一的海洋与水产职业技术学校,1935年创建与汕头市蜈田地区,名为“广东省立高级水产学校”,由著名水产专家姚焕洲先生担任校长。此后,学校分别在海丰县、汕尾市区、江门市、海珠市唐家湾、海南和广州等地办学,校名也先后更改为“广东省立汕尾高级水产职业学校”、“广东省高级水产技术学校”、“广东省水产学校”、“广东水产学校”、“广东省水产专科学校”、“广东省水产学校”。 建校70年来,历经沧桑,校址几经搬迁。令人欣慰的是,“团结、勤奋、创新、奉献”的校训和“从严治校、开门办学、艰苦奋斗、尊师爱生”的优良传统在一代又一代水校人身上传承延续,发扬光大,形成了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独特的办学风格。学校始终保持青春活力,不断发展壮大,在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为了东海洋与水产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从1994年至今,学校先后获得了省级“文明校园”、“文明单位”、“省级重点中专”、“国家级重点中专”、“全国职业先进教育单位”等称号。在2004年广东省第五次海洋工作会议上,广东省委、省 *** 明确提出“要办好水产学校,培养更多的高层次职业技术人才”。目前,学校已经形成集高职、中专、技工、培训、函授为一体的多层次、多形式办学格局,在校生3000多人,成为广东培养水产科技人才的重要基地。学校座落于广州市海珠区,校园环境优雅,设备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充满浓厚的老名牌名校气息。现有教师140多人,其中高级职称(含客座教授)50多人,中级职称50多人,双师型教师占教师总人数的80%以上。在长期的教育改革与实践中,学校根据职业教育的特点,按照“从严治校,百年树人”的要求,提出了“厚德重技”的办学思想,不断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取得了丰硕成果。在教学管理方面,学校全面推行素质教育,改革课堂教学,重视实践教学,实行学分制。先后出台了《 教育教学质量综合测评办法》、《广东省水产学校学分制实施办法》,成立了由校领导、教育督导办、教务科以及各专业科组成的听课小组,随堂听课,给予测评。学校十分重视德育工作,狠抓校风和学风建设,成立了德育领导小组,设立德育教育研究室,并通过设立奖学金和助学金,评比文明宿舍、先进班级等制度,形成了良好的校风和学风。为了提高学生的岗位适应能力,学校注重一专多能综合性人才的培养,加强学生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使学生熟练掌握专业技能,毕业时能够持“双证上岗”。在行政管理方面,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实行校务公开,责、权、利统一,引入竞争机制和现代化管理,推行无纸化办公,拥有功能完善的管理软件和两个C类的IP地址,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管理效率。在学生管理方面,学校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聘请了一批有经验丰富的宿舍管理教师和专业保安员,实行晚自修点名制度,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学校十分注重校园文化建设,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设立了艺术团、文学团、广播站、记者站、书法站、摄影组、礼仪对等团体,成立了心理咨询室和就业指导中心,对学生进行了心理辅导和职业能力、创业能力的教育,使学生得、智、体、美全面发展,此外,学生还突出做好学生的党建工作,在学生中发展新党员,做到一名学生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由于学生管理成绩突出,学生被确定为“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主任单位”和“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中专教育委员会副理事长单位”。在后勤管理方面,学校坚持“教务育人、管理育人”的指导思想,食堂、绿化、保安、总务、总务工作等先后实行社会化管理,取得交好的效果。学校两个食堂先后实行承包责任制,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被省劳动厅授予全省技校“先进食堂”的荣誉称号。学校以就业为导向,根据市场需求不断调整专业设置,开设了水产养殖、航海技术、食品质量安全与控制、环保与水处理、制冷与空调、机电设备安装与维护、电子技术、电子商务、商务外语、经济贸易与管理、物业管理、信息技术与管理等16个专业,水产养殖、制冷与空调两个专业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骨干示范专业。同时,学校开辟了阳江海水实训中心、广州市番禺淡水养殖实习基地、大亚湾海水种苗实习基地等100多个实习实训基地。学校实行多元发展战略,先后与仲恺农学院、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联合举办大专、高职教育,招收了水产养殖、制冷与冷藏技术

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的学位授予问题?

之一章 总 则

之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集美大学(国标代码10390),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185号(邮政编码:361021)。

第三条 学校为福建省属公办全日制多科性大学,下设20个学院,共有19个硕士点、57个本科专业、13个高职高专专业。专业涵盖了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等8个学科门类。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1000多人,教职工2600多人,其中专任教师1400多人,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教师500多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8人,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入选“福建省千万人才工程”11人。

第四条 学校招生类型有普通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班、高职等。

第五条 符合我校毕业条件的毕业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集美大学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位授予规定的,授予集美大学相应的学位。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依据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设立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招生领导小组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 继续贯彻落实招生阳光工程,学校通过招生网(z *** .jmu.edu.cn)发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服务、录取结果以及重大投诉举报查处情况。

第三章 招生专业、招生地区及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2007年招生专业和招生地区

� 本科专业有: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法学、社会工作、教育技术学、小学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民族传统体育、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英语、日语、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地理信息系统、车辆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热能与动力工程、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环境工程、交通运输、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动物科学、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旅游管理、物流管理。

高职专业有: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物流管理、会计电算化、商务英语、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学校根据教育部及省计划主管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和有关规定,编制并发布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2007年招生计划为5980人,其中本科计划5000名,少数民族预科计划80名,高职高专计划900名,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云南、 *** 、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具体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办或考试院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本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福建省招委会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录取新生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录取政策和纪律。

第十三条 普通本科专业调档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120%,高职高专专业调档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110%,单独进行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及高水平运动员由学校根据考核情况向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调档并择优录取。

我校之一院校志愿生源少于计划数时,可录取参考志愿考生。

第十四条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本人的表现。录取新生时按各省招办提供的电子档案中“政治思想品德表现”进行审核。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① 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② 品质恶劣,道德败坏的;

③ 扰乱社会治安,走私贩私,贪污盗窃,违反社会治安条例的或其他刑事犯罪行为的。

曾有上述问题,经两年以上考察,确已悔改,由所在单位证明,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出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我校对部分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制定的《集美大学招生体检补充规定》(内容详见附件)执行。对国防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同时执行《中国人民 *** 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

新生入学后须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档案退回其生源地。

第十六条 专业调配原则

一、本科录取时,学校根据进档的生源情况,确定必录线,即高于本校同批次、同科类各专业录取更低分10分(含)以上并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除了身体条件或政审不合格外,原则上应在校内调剂录取。

二、学校根据进档生源情况,先行确定部分之一专业志愿生源超过计划数较多的专业为之一轮预录取专业,按1:1进行预录取。

三、第二轮预录取时采用“分数级差”的方式进行调配,在考虑保护之一专业志愿考生的同时,结合调剂录取必录线以上的考生。生源多的专业可往生源少的专业调剂,录取过程做到公平、公正、合理。

四、录取时本科专业之一专业志愿与其他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10分;高职专业之一专业志愿与其他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5分;参考专业间不设级差,视为平行志愿。

五、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原则上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执行。在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可优先录取。

六、学校对部分经济、管理、语言类等专业有单科成绩要求(主要为英语和数学科目),录取时由现场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每批次的进档生源情况予以确定单科成绩更低控制分数。

第十七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

一、艺术类专业

面向福建省的艺术类专业实行文理兼招,面向省外的艺术类专业只招收艺术文科考生。录取时从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都合格的考生中,音乐学、美术学专业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当文化分相同时,按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艺术设计专业按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分相同时,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

二、体育类专业分统招和单招二类。面向福建省的体育类专业实行文理兼招,面向省外的体育类专业只招收体育理科考生。

统招专业录取办法为从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都合格的考生中,按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分相同时,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

单招专业为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招收对象为二级运动员(含二级)以上考生,其专业考试由我校按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的专项测试标准进行考试,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命题,我校组织考试(全国统一时间)。在学校确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体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其中运动训练专业录取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考生不低于该专业录取总数的15%,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一级武士(含)以上的考生不低于该专业录取总数的10%。

第十八条 国防生只招收高中应届毕业生。

第十九条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轮机工程技术及国防生只招男生,其余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二十条 所有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贷、助学金制度

第二十一条 2007年各专业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

1、本科专业:

音乐学、美术学专业:6000元/生·年

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艺术设计专业:7000元/生·年

软件工程专业:10000元/生·年

其余本科专业:3600元/生·年

2、少数民族预科班:3600元/生·年

3、高职专业:

物流管理专业(中加合作办学): 15000元/生·年(留学有关费用自理)

其余高职专业:6000元/生·年

二、住宿费:学院(专业)统一安排住宿,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按360元/生·年至1200元/生·年(公寓)收取。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主管部门文件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奖、贷、助学金设置:�

一、 优秀奖学金:

1、适用于航海、农林、师范类等本科专业的学生

一等奖:800元/学年,评定比例占缴清学杂费学生总数的10%;

二等奖:600元/学年,评定比例占缴清学杂费学生总数的20%;

三等奖:400元/学年,评定比例占缴清学杂费学生总数的30%。

2、适用其他本科专业(航海、农林、师范类专业除外)的学生:

一等奖:奖额占学杂费的50%,评定比例占缴清学杂费学生总数的3%;

二等奖:奖额占学杂费的30%,评定比例占缴清学杂费学生总数的12%;

三等奖:奖额占学杂费的19.5%,评定比例占缴清学杂费学生总数的20%。

3、适用高职专业的学生

一等奖:奖额占学杂费的33.3%,评定比例占缴清学杂费学生总数的3%;

二等奖:奖额占学杂费的23.3%,评定比例占缴清学杂费学生总数的12%;

三等奖:奖额占学杂费的18.3%,评定比例占缴清学杂费学生总数的20%。

二、单项奖及国家、社会、企业、个人捐赠的各类奖学金。

三、勤工助学基金。组织特困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帮助学生解决部分经济困难。�

四、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经济困难学生一般应凭“录取通知书”向家庭所在地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凭当地乡镇级人民 *** 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和个人书面申请于入学报到后由学校根据助学贷款的相关条件统一推荐向学校所在地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六章 纪律检查

第二十三条 招生期间,学校成立招生监察组,负责监察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履行职责等情况,检查进档考生的调配以及录取新生的情况。招生录取期间设立招生录取举报、投诉 *** (0592-6181580)和电子信箱:jiwei@jmu.edu.cn,查处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和事。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学校原有的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网址:;招生咨询 *** :0592-6183371、6181301;传真:0592-6185889;电子邮箱:z *** @jmu.edu.cn。

附:《集美大学招生体检补充规定》

2021年全国海洋船舶高级职称评审公示时间

2021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2021年全国海洋船舶高级职称评审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海洋船是航行于海上以及江海直达的各类船舶,但不包括军事船舶、渔业船舶、体育运动船舶和非营业性游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