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6年土建初级职称在哪评?有没有具体地点或网址,评定条件之类的就不要发了都知道
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之一评审委员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地址:广州市广园中路景泰直街6号建设大厦五楼506房。我省各行业职称评审工作统一使用省人社厅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网上申报系统(网址:)。申报人员请通过该系统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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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程师职称评审是哪个网站?
您好,广东省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人可以登陆广州市“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
目前2020年的职称评审系统还没有开启,具体开启时间请关注省人社厅的相关通知。
要注意的是:2020职称评审必须逐级申报,不得跨级!中专/大专学历必须从技术员起评,本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可直接评助理,博士学位可直接评中级。
2020年职称申报现在正在准备资料的阶段,个人业绩、继续教育学时、论文等还未准备好的小伙伴,抓紧时间了。
了解更多详情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入口:http://gdrst.gdhrss.gov.cn/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入口: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文广东网上评审职称平台官网,以下简称《意见》)已于2018年10月10印发广东网上评审职称平台官网,11月1日起实施。《意见》印发以来,有关人社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部分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来访来电的方式,多次咨询继续教育有关业务方面的问题。为贯彻落实好《意见》,解决各级人社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部分专业技术人员最关注的继续教育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统一答复口径如下:
一、关于学习指南发布的问题
每年度公需科目及学习指南,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于当年之一季度发布。每年度专业科目及学习指南,由省行业主管部门于当年之一季度发布广东网上评审职称平台官网;已下放职称评审权给行业组织的,专业科目及学习指南由行业组织发布。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发布后只需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登记即可,不再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集中发布。
二、关于省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的界定
《意见》中的省行业主管部门,是指设立省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省级行业部门,具体为有关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
《意见》中省行业组织,是指设立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省级社会组织,对象为有关行业协会、学会。
三、关于继续教育年度学时的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应当累计不少有于12天或72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18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选修科目不少于12学时。
中央部委与人社部联合发文对科目类别或学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例如,会计行业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执行,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不设个人选修科目),会计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分,专业科目不能少于60学分,1学分等于1学时。
四、关于2018年度公需科目学习、学时问题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于今年年底前,开发和公布2018年度公需科目 *** 课件,供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免费学习。学习任务完成后,公需科目学时由“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自动申报和认定通过。
2018年度的公需科目学习,可以于6月底前补学。
五、关于专业科目学时的申报、审核和认定问题
办班计划经审核通过的专业科目面授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科目学时,将在培训班结束后自动申报到“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个人无需进行学时申报。
专业科目远程( *** )培训,由本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公布远程学习网站、把关 *** 课件内容质量及上线挂网等相关事项。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相关专业科目学习后,凭远程学习网站(负责单位)出具的学时证明,在“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申报专业科目学时。
专业科目学时的认定,除教育、卫生健康行业外,均由用人单位负责。教育、卫生健康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科目学时,由本级教育、卫生健康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信息管理系统认定后,学时数据自动对接至“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六、关于继续教育结果与职称评审挂钩的问题
为妥善做好继续教育新旧政策的衔接,将《意见》改革举措落到实处,从起,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材料只要求提供当年(本年度)的继续教育证书。
七、关于施教机构从事继续活动的备案问题
施教机构开展专业科目面授培训,应于开班前30日内在“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填报办班计划,办班计划由本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施教机构开展专业科目远程培训,由本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把关 *** 课件内容质量及上线挂网相关事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对施教机构的资质予以备案或认定。 ;
怎样查询广东省中级职称评审公示
广东省中级职称评审公示查询 *** :
一: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网站,:
二:进入页面后点击上方条栏里“发证通知”。
如图所示:
三:进入发证通知页面后,寻找自己的专业资格证书即可,若有发放证书通知则表示评审通过。
广东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平台?
Ⅰ 如何查询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1、电脑浏览器 *** 搜索相关信息,点击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的官网进入。
Ⅱ 职称申报系统电子照片无法上传成功,怎么办
应该是电子照片文件过大,网站会对上传的图片大小进行限制,大小不得超过2M,用ps对图片进行处理后再进行上传。
网站 *** 问题,用户请求过多,服务器反应不过来,建议过会再上传。
浏览器内存不够,关闭浏览器清理浏览器内存,重新上传
Ⅲ 用人单位如何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
用身份证号试试看,实在不行就到人社局去查询一下
Ⅳ 单位名称怎样注册在广东专业技术人才评审系统里
在广东专业人才评审系统里面的话,你要注册的话,你要去劳动局局的
Ⅳ 广东网上评审职称平台官网我在广东专业技术人才网上申请助理工程师,填资料时有一项叫“人事管理单位”请问这个人事管理单位是什么
人事部门就是一单位管理人才的部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回社会保障部合答并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实施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负责合理配置劳动岗位控制劳动力总量。负责人事考核,考查工作。建立人事档案资料库,规范人才培养,考查选拔工作程序,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人事考核,选拔工作。
(5)广东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平台扩展阅读广东网上评审职称平台官网:
注意事项:
助理工程师报名条件:
本科毕业1年,专科毕业3年,工科类专业,在建筑工程类单位工作,材料可以提供公章。
担负一个方面或某个重要岗位的工程技术工作,能履行岗位职责。
申报注意事项:申报材料中所涉及到的申报人姓名处必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手工填写。
所涉及到申报人所在企业名称处必须同时加盖公章。
所提供的复印材料都需加盖申报人所在企业公章,公章须在复印材料的主体部分。
Ⅵ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系统上传照片,提示浏览器有误,怎样处理
同问!望有好心人回复,谢谢。
Ⅶ 请问你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网上申报系统申报中级职称,纸质版资料何时提交是否会通知提交
今年是执行网上申报的之一年,所有材料还是以纸质版的为主,评审管理办公室一般只发一次通知,上面注明广东网上评审职称平台官网了提交纸质材料的时间和申报的要求,文件一般都可以在相关行业的主管部门网站找到
Ⅷ 广东网上评审职称平台官网我还没有用过身份证号码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注册,已被使用,该怎么办。无法申请了
直接打 *** 过去问,怎么可能你的身份证会给别人用了先呢,一般无法和名字对应的话系统会阻止的
Ⅸ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为何登录不进去
1、用户名或者密码存在错误,用户名和密码都存在错误。很好解决,拿到正确的即可。
2、学校没有给报名,比较麻烦,可能不能参加这次考试。
3、系统错误也即网站本身的问题,也很好解决,只要改正系统错误即可。
4、电脑的问题,将情况报告给学校的办公室,有办公室解决。只要修理电脑或者换一的电脑即可。
(9)广东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平台扩展阅读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第二章 内容和方式
第七条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 *** 等专业知识。
第八条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下列方式参加继续教育的,计入本人当年继续教育学时:
(一)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学习;
(二)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
(三)参加远程教育;
(四)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
(五)符合规定的其他方式。继续教育方式和学时的具体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单位发展战略和岗位要求,组织开展继续教育活动或者参加本行业组织的继续教育活动,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提供便利。
第十条 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和职业发展需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活动,也可以利用业余时间或者经用人单位同意利用工作时间,参加本单位组织之外的继续教育活动。
第十一条 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事有职业资格要求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参加继续教育活动提供保障。
第十二条 专业技术人员经用人单位同意,脱产或者半脱产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与劳动者的约定,支付工资、福利等待遇。用人单位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在工作时间之外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的,双方应当约定费用分担方式和相关待遇。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可以与生产、教学、科研等单位联合开展继续教育活动,建立生产、教学、科研以及项目、资金、人才相结合的继续教育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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