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最新职称评审要求
1、职称评审条件按照我省2016年以来出台的各系列职称改革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条件执行,具体以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知为准。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职称评审条件按照经备案的标准条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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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计算机能力水平的,由职称评审委员会或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和县(区)所属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要求。
3、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执行,原则上要求提供2022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可根据实际自主确定年度要求。
4、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在我省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 *** ( *** )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入口:http://gdrst.gdhrss.gov.cn/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入口: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文广东省省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意见》)已于2018年10月10印发广东省省级职称评审委员会,11月1日起实施。《意见》印发以来广东省省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有关人社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部分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来访来电的方式,多次咨询继续教育有关业务方面的问题。为贯彻落实好《意见》,解决各级人社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部分专业技术人员最关注的继续教育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统一答复口径如下:
一、关于学习指南发布的问题
每年度公需科目及学习指南,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于当年之一季度发布。每年度专业科目及学习指南,由省行业主管部门于当年之一季度发布;已下放职称评审权给行业组织的,专业科目及学习指南由行业组织发布。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发布后只需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登记即可,不再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集中发布。
二、关于省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的界定
《意见》中的省行业主管部门,是指设立省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省级行业部门,具体为有关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
《意见》中省行业组织,是指设立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省级社会组织,对象为有关行业协会、学会。
三、关于继续教育年度学时的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应当累计不少有于12天或72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18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选修科目不少于12学时。
中央部委与人社部联合发文对科目类别或学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例如,会计行业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执行,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不设个人选修科目),会计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分,专业科目不能少于60学分,1学分等于1学时。
四、关于2018年度公需科目学习、学时问题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于今年年底前,开发和公布2018年度公需科目 *** 课件,供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免费学习。学习任务完成后,公需科目学时由“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自动申报和认定通过。
2018年度的公需科目学习,可以于6月底前补学。
五、关于专业科目学时的申报、审核和认定问题
办班计划经审核通过的专业科目面授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科目学时,将在培训班结束后自动申报到“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个人无需进行学时申报。
专业科目远程( *** )培训,由本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公布远程学习网站、把关 *** 课件内容质量及上线挂网等相关事项。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相关专业科目学习后,凭远程学习网站(负责单位)出具的学时证明,在“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申报专业科目学时。
专业科目学时的认定,除教育、卫生健康行业外,均由用人单位负责。教育、卫生健康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科目学时,由本级教育、卫生健康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信息管理系统认定后,学时数据自动对接至“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六、关于继续教育结果与职称评审挂钩的问题
为妥善做好继续教育新旧政策的衔接,将《意见》改革举措落到实处,从起,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材料只要求提供当年(本年度)的继续教育证书。
七、关于施教机构从事继续活动的备案问题
施教机构开展专业科目面授培训,应于开班前30日内在“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填报办班计划,办班计划由本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施教机构开展专业科目远程培训,由本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把关 *** 课件内容质量及上线挂网相关事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对施教机构的资质予以备案或认定。 ;
广东职称评审委员会 都有谁组成
你说的广东职称评审委员会,严格意义上来说是不存在的。职称评审一般都按照级别、分不同专业,经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授权,方可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打个比方,广东省副主任医师以上级别的职称评审委员会,应该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权省卫生厅组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一般来讲,高级职称都由省人社厅授权组织,中级职称由相关专业的省厅或者特大型企业负责组建,初级职称一般由本单位组建。具体到不同专业、不同职称等级的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请查阅广东省人社厅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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