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异地转职称证?需要什么手续?

以外省专业技术人员转入湖南省为例,湖南省关于外省专业技术人员转入本省的规定如下:

微信号:ctkjcq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1、异地转职称证程序

根据湖南省《关于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意见》意见一,非本省所属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本省所属企事业单位后仍从事与原来专业相同或相近工作,经考察能够履行现专业岗位职责,单位拟按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聘任的,报由具备资格确认权的职改办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确认后,颁发湖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历连续计算。 

2、需要的材料

根据湖南省《关于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意见》意见一,调入人员认定资格,需提供本人学历证书、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原职称证书、原发文机关确认通知等材料。

3 、其他规定

根据湖南省《关于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意见》意见一,专业技术人员原取得的任职资格,不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不能确认其任职资格。符合低一级职务任职条件的,可以认定其低一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符合我省规定条件的人员,需要重新评审或考试才能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扩展资料:

对成建制由中专、技校改为大专院校,或原中央部属单位成建制划转到我省管理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手续如下。

1、需转换系列认定资格的,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拟订出考核认定量化办法,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报具备资格确认权的职改办同意后,由 *** 人事(职改)部门组织专家分批考核认定。

2、 同系列认定资格的,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与认定条件,经主管部门按认定条件进行初审并统一造具花名册后,报具备资格确认权的职改办认定。

参考资料来源:常德市人民 *** ——关于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意见

[广东省]广东高级职称跨省换证,外省职称转广东职称

外省高级职称怎么转入本省

法律分析:异地转职称证程序,根据湖南省《关于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意见》意见一,非本省所属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本省所属企事业单位后仍从事与原来专业相同或相近工作,经考察能够履行现专业岗位职责,单位拟按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聘任的,报由具备资格确认权的职改办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后,颁发湖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历连续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外省已经评定了高级职称,在深圳打算从事高级职称的工作,是否需要重新认证,还有如何认证,求告知,万分

职称一般是全国认可的。

转的话

一、所需材料

1、《(转确认)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统计表》(须报纸质和电子文档)一式一份;

2、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原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企事业单位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三份(高级一式五份);

5、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二、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向单位提交上述全部材料;

2、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县区职改办)经严格审核,如情况属实,符合确认条件的,分别在各类复印件和有关表格材料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县区职改办)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职改办)办理;

5、中级由市职改办审批;高级由市职改办提出推荐意见,再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批。

怎么样把高级职称证转到别的城市呀

高级职称本身就是全国通用广东高级职称跨省换证广东高级职称跨省换证,没有必要转

是如在要转广东高级职称跨省换证,这个你要去人事局主管职称部门去开证明,出手续,然后转入其广东高级职称跨省换证他地方就可以了

好像是有点麻烦

希望对你有帮助,满意还请采纳,谢谢

广东省职称在湖南能用吗

能。

外省职称有用,只要是外省发的xx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可以在外省省内各地使用,跨省要转评。只要是国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可以在国内各地使用。

异地高级职称全国通用吗

全国通用。

职称是对一个人的技术水平、熟练程度、工作实绩等业务技术方面的全面评价。对一个人来说,职称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身份、地位的象征。附在职称上的附加利益太多了,升一级职称,就可以升一级工资,同时仕途又可以向前发展了。现阶段,技术职称是人们领取工资、享受待遇的依据。职称是体现能者多劳、多劳多得的主要体现。

职称的级别一般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四个级别。原来只有部份系列设有正高级,部份系列不设正高级。2017年1月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在部分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目前未设置正高级的职称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共涉及中小学教师、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11个系列。

扩展资料

职称的取得方式

职称的取得可通过包括认定、评审、国家统一考试(以考代评)、职业资格对应等方式。

1、职称评审

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

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如:称职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2、以考代评

“以考代评”是指,在全国已实施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卫生、会计、审计、统计、经济、计算机软件、翻译、出版、土建),不再进行相应系列(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评审工作,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一律参加考试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3、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 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健 *** 称制度体系。就此多个省份纷纷发文强调了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类职称评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