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教师职称评定条件什么?
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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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3.身心健康。
具体标准条件: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 *** 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扩展资料
高级教师为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县(市、区)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中教师、教研人员、教育工作者取得的副高级职称。
2011年8月3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这意味着全国将有越来越多的中小学教师可以参评与教授级别一样的正高级职称。
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高级教师
广东省高校讲师职称评定
广东省高等学校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条件
评定标准:讲师、助理研究员须对本学科有扎实的理论基础,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动态,掌握本专业的教学规律和教学 *** ,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参加编写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善于表达,课堂讲授效果良好;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公开发表有一定水科的学术论文或艺术作品;能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之一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科技开发)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 凡受党纪、政纪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
(二) 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第三条 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博士学位,完成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可认定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资格。
(二)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3年以上,完成岗前培训,经考核符合本资格条件,可认定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资格。
(三)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3年以上,可申报评审讲师或助理员资格。
(四)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助教或实习研究员资格后,受聘讲师或实习研究员职务3年以上。
(四)大学本科毕业,取得高校助教进修班结业证书,或学完本专业硕士研究生主
要课程4门以上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助教或实习研究员资格后,受聘助教或实习研究员职务5年以上(仅适用于专科院校的教师和本科院校的公共课教师及1993年以前毕业的其他教师)。
第四条 外语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掌握1门外国语,参加全国或全省外语统一考试(外语专业人员须考第二外语),成绩合格。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免考:
1.获得博士、硕士学位。
2.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第五条 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本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 *** 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六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以下条件:
(一)公共课和基础课教师,独立系统地讲授1门以上课程的教学,专业课和实践课教师,担任过专业课部分或全部内容的讲授工作。
(二)全过程地承担1门课程的专职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实习、组织课堂讨论等各教学环节工作。
(三)累计有半年以上参加社会实践或生产实习等方面的经历,并担任过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
(四)参加过科研工作或 *** 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或艺术作品,或开过音乐会或有作品入选音乐会。
第七条 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教学效果良好,至少有1次以上年度教育教学质量评估被评为优秀,或有1篇教学研究方面的论文发表(含内部刊物)。
(二)获校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或教坛新秀奖。
(三)参加的科研项目、成果获市(厅)级以上奖励。
(四)被评为市(厅)级以上劳动模范或优秀教师。
第八条 论文、著作条件
在任现职期间,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有一定水科的学术(教学研究)论文或出版著作(教材)2篇(部)以上。
(二)艺术类的专业人员提交有一定水平的艺术作品3件(公开发表、或参加省级以上展览会、音乐会、或被工厂、企业等采用),并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且学术论文、著作1篇(部)以上。
第九条 附则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提交第二、三、四、五、六、七、八条规定的材料者,可申报讲师资格,并按规定的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本资格条件的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1、本资格条件中所规定的思想政治条件和学历(学位)、资历、外语、继续教育、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著作)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2、“著作”是指公开出版的专著或教材(之一作者或主编;或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论文”是指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独立完成或之一作者),论文集上收集的论文(除非被4大索引收录)不计入规定的数量,只供参考。
广东省中级职称评审条件是什么?
每年都不一样,但大体都差不多,只不过细节上有一些小小广东高级讲师职称评定的差异
广东高级讲师职称评定你可以拿北京的标准作参考广东高级讲师职称评定:一、指导思想广东高级讲师职称评定:
以 *** 人事人才理论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建立健全教师发展激励机制为核心,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充分开发、利用和优化教育人力资源为根本任务,推进职评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在教育行政部门宏观调控下,赋予基层单位更大的人才评价自 *** ,充分体现由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的转变,提高人才评价的信度和效度,使职评工作切实成为推动区本、校本两级师资队伍建设的有力杠杆。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的原则;坚持为教育教学改革服务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竞争激励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为主的原则。
三、对认定或申报各级教师职务人员的学历资历要求:
(一)认定各级教师职务人员的学历、资历要求:
从2004年起,中小学初级教师职务包括中学二级教师、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不再履行评审程序,而是由用人单位按岗位需要,经考核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直接聘任相应教师职务。同时,填写《平谷区教育系统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报教委人事科办理直接认定任职资格的相关手续。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大学本科毕业后见习或任教一年期满、大学专科毕业后任教三年以上、中专毕业后任教五年以上并已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中专毕业后任教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并取得大学专科学历满二年,认定中学二级教师职务;大学专科毕业后见习或任教一年期满、中师毕业后任教四年以上并任小学二级教师三年以上,认定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中师(中专)毕业后见习一年期满认定小学二级教师职务。
(二)申报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人员的学历、资历要求:
1、硕士研究生毕业当年、大学本科毕业后见习或任教一年期满、大学专科毕业后任教六年以上并任小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可以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后取得规定学历的小学教师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五年以上,也可以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职务。
2、申报教育教学管理专业的人员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专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满三年,并专职从事教学工作满二年。
(三)申报中学教师职务人员的学历、资历要求:
申报中学教师职务应具有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1961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学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申报中学各级职务的学历、资历的具体要求是:
1、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次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任教五年以上并任中学二级教师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任教七年以上并任中学二级教师四年以上,可以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原不具备规定学历,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任中学二级教师四年以上,也可以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
2、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次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任教六年以上并任中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本科毕业后任教十年以上并任中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任教十五年以上并任中学一级教师八年以上,可以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后取得大学专科学历的中学教师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八年以上,也可以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后取得本科学历的中学教师,其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履职年限从取得专科学历后算起。
3、申报教育教学管理专业的人员(中层以上职务)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从事教学工作满五年,并专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满五年。
4、小评中高:
⑴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次年;⑵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满五年;⑶具备专科学历,从事小学教学工作满二十年,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满五年;⑷申报教育教学管理专业的人员(校级干部)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累计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满十年。
(四)申报中专教师职务人员的学历、资历要求:
申报中专教师职务应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其中1982年及以后普通高校毕业的人员应当获得学士学位。申报各级教师职务的学历、资历要求是:
1、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任教一年以上,可以申报助理讲师职务。
2、大学本科毕业后任教五年以上,并任助理讲师四年以上,可以申报讲师职务。原不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任助理讲师四年以上,也可申报讲师职务。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任教十年以上,并任讲师五年以上,可以申报高级讲师职务。原不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任讲师五年以上,也可申报高级讲师职务。
四、关于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问题:
(一)申报中级或高级教师职务需在取得低一级职务任职资格后,担任班主任工作满二年。
(二)从事年级组长、副组长(年级主任、副主任)、团队干部、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辅导员、课外活动指导教师,在晋升教师职务时,可视同班主任岗位,计算班主任年限。
(三)对于在没有班主任岗位设置的单位工作的教师,评聘教师职务时,暂不要求班主任工作年限。
五、关于破格申报中、高级教师职务问题:
对于中小学不具备规定学历、任职年限要求的教师,在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的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先将有关资料交教委人事科审批后,破格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
(一)获得下列奖项之一: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北京市劳动模范、北京市先进工作者、北京市优秀教师、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
(二)获北京市优秀教育教学成果特、一、二等奖。
(三)国家统编教材的主要编写者。
六、关于外语考试问题:
1955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人员必须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C级合格证书。2000年及以后取得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C级合格证书在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有效。外语教师必须参加第二外语考试。申报中专高级讲师和申报讲师的人员必须分别通过B级、C级外语考试。
对于参加当年外语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在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本年度中高评审。即,获区县级及以上教育系统先进称号或优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国家统编教材的主要编写者;参加全国、市学科评优、教育教学论文评优获全国性奖励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一)第二学历是外语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获得硕士学位申报中级职务,获得博士学位申报正副高级职务。
(三)近5年内有正式出版的译著,且达到5万字以上,通过市人事局组织外语考核的。
七、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推荐程序及办法:
为使广东高级讲师职称评定我系统职评工作与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趋势相适应,充分体现基层单位的人才使用、人才评价自 *** ,从2004年起,我委将本着求真务实,贴近学校的基本原则,在职评工作上实行重心下移,权力下放。各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周密安排,公平公正、科学高效地完成对参评教师的量化考核、推荐工作。
(一)校内推荐中、高级教师职务的组织建设:
各学校要分别成立领导评议组、听课评议组、答辩评议组,各评议组成员要有较高的政治、业务及政策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工作认真,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1、各评议组的人员构成:
领导评议组、听课评议组和答辩评议组分别由5~13人组成,各评议组成员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校长分别任三个评议组组长。其中,领导评议组由校级干部和教职工代表组成,教职工代表人数(包括中层干部)不少于领导评议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听课评议组、答辩评议组成员要涵盖本单位所有参评教师的申报学科,且两组除校长之外的其它成员不得交叉重复。
2、组建评议组的基本原则:
⑴坚持回避原则。凡本人或其亲属当年申报中、高级教师职务的,不能当选为评议组成员。
⑵坚持民主原则。领导评议组成员(校长或行政一把手除外)必须通过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本单位所有在岗教职工均有选举权。若实行提供候选人选举产生领导评议组成员的办法,则首先要由校级领导班子和工会主席共同酝酿提名,确定多于领导评议组成员规定人数1~2名的候选人,然后由全体教职工进行差额投票选举,按得票数多少排列名次,确定领导评议组成员。领导评议组产生后,由领导评议组集体推荐产生听课评议组和答辩评议组成员。
(二)各评议组的主要职责:
1、领导评议组:其主要职责是向本单位全体教职工传达职评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制定量化的师德评价标准,对申报中、高级教师职务人员的师德表现和荣誉业绩做出量化评价,并向中、高级教师职务评委会提出晋升相应教师职务的推荐意见。指导、协调、监督听课评议组、答辩评议组的日常工作,整合人力、物力资源,保证本单位职评工作公正高效,稳步推进。
2、答辩评议组:负责制定量化的答辩评价标准,对本单位申报中级教师职务人员进行答辩考核,明确指出优缺点,并给出分数。评议组成员的平均分为教师个人的最后得分。
3、听课评议组:负责对本单位申报中级教师职务人员进行听课考核,明确指出优缺点,并给出分数。评议组成员的平均分为教师个人的最后得分。
学校制定的关于对中、高级申报人员的考核评价方案必须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各单位要将评议组成员情况、考核评价方案、答辩题目、各项工作的具体日程安排及对参评教师的考核结果,按照规定时间、规定项目报送教委人事科。
(三)校内考核推荐中、高级教师职务应完成的主要任务:
学校推荐中、高级教师职务应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为主的原则,对所有申报人员都要进行量化考核评价,根据量化考核结果确定推荐中、高级教师职务的人选。
对申报中级教师职务人员,考核评价从师德表现、答辩、听课、荣誉业绩加权等四个方面进行。其中,师德表现、答辩、听课各占100分,用三项总分除以3计算出个人平均分。在此基础上,计算个人业绩加权分,按个人平均分及加权分之和排列个人名次。
师德评价应从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等几个方面进行。
答辩考核应从素质教育理念、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新课程标准、本学科教材教法以及校本师资培训、学习型学校建设、通读各学科教材活动所规定的内容等几个方面进行,力争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对参评教师加以考查。每个教师的答辩题目不得少于两道,且教师之间的题目不得重复。
听课考核以中、小教科制定下发的《课堂教学评价标准》为依据。
荣誉业绩加权按《平谷区教育委员会关于教师职评、考核工作加权项目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申报高级教师职务人员,学校只对其进行上述四项评价中的两项评价,即师德评价和荣誉业绩加权,以师德分数和加权分之和排列个人名次。
(四)校级中、高级教师职务推荐程序:
1、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职评文件,领会文件精神。
2、全体教职工投票选举,产生领导评议组成员。
3、由领导评议组推荐产生听课、答辩评议组成员。
4、各评议组制定各项考核评价方案,并交由教代会讨论通过。
5、教师个人申报,提交反映本人任职资格条件、工作水平、能力成就的有关材料。如毕业证、合格证、获奖证书等。
6、领导评议组根据文件规定,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确定其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7、各评议组按照职责分工,对所有申报人员进行量化考核评分。
8、推荐上报。按总分的排列名次,取与推荐名额相等的人数,确定推荐人选,报教委人事科。
(五)几个具体问题的说明:
1、没有学生的单位由单位负责出面协调,统一委托到其它学校进行听课、答辩考核,分数单列。师德评价、个人加权部分仍由教师所在单位负责完成。考核完成后,被委托单位要将听课、答辩评价结果返回到委托单位。最后,由参评教师所在单位对四项考核成绩进行汇总,确定被推荐人选。
2、申报高级教师职务人员的听课、答辩考核由高评委负责完成,考核成绩的优、良、中比例为3:4:3。答辩题目不再事先下发,答辩内容参照校内中级答辩内容。
3、各单位党政正职和教委机关人员申报中、高级教师职务的,由中、高评委统一组织考核评价。
4、申报小中高人员由高评委统一组织考核评价,考核完成后,提交高评委评审。
(六)区级中评委、高评委的职责和任务:
中学高级评委会负责完成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推荐评审和中学一级教师职务的评审工作。小学中级评委会负责完成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评审工作。中小学中级教师职务均采用定性化的等额评审制,高级教师职务采用差额评审制,其中,城区教师淘汰比例为15%,农村地区为10%,边远地区为5%。
根据市人事局、市教委制定下发的[2003]37号、40号文件精神,2004年,我区将自行组建中学高级评委会,负责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体育、音乐、美术等主要学科的评审工作。教育管理专业仍由市教委负责评审。
八、其它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现享有非教师职务职称的人员,如政工师、会计师、主治医师等,原则上是在教师岗位或教育管理岗位上工作的方可按有关规定转换成教师职称系列。
(二)“九五”继续教育对象具有“九五”继续教育结业证书是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必要条件之一。申报中专高级讲师和申报 讲师的人员必须分别通过计算机B级和A级水平考试。1961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职高教师,在申报中、高级教师职务时必须分别持有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或北京市计算机应用水平三个模块、四个模块考试合格证。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评聘中、高级教师职务时可免于计算机考试:
1、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博士学位。
3、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程序员及以上级别资格证书的人员。
取得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硕士学位的人员,评聘中级职称时免于计算机考试,评聘高级职称时需取得1个计算机模块合格证书。
(三)申报各级教师职务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四)凡占用教委指标应征入伍的教师,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军龄计算为教龄,初级职称评定同在岗教师同步进行。复员后继 续在教育系统任教的如符合中级评审条件,其指标带帽下达。
(五)根据《北京市贯彻执行〈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京职改办字[1997]026文件精神,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1、从其它部门调入从事教育工作未满一年的。
2、病休一年以上,在开展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时,仍不能到校任教的。
3、全脱产进修一年以上,被外单位借调及停薪留职人员,在开展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时,仍未返校任教的。
4、当年未参加考核或参加考核获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5、职业道德水准低,有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或对本职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后果尚未处理的。
6、受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满一年的。
九、对申报材料的要求:
(一)认定初级教师职务均需填写《平谷区教育系统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一份,不再填写申报表。
(二)申报中级教师职务的人员除填写一份申报表之外,还需提交3000字以上论文一份(B5纸打印,封面写清单位、姓名、申报学科、论文名称)以及反映本人学历层次和业务水平的学历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报讲师职务的需填写申报表一式5份,提交3000字以上的论文一式5份。
(三)申报高级教师职务的需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提交5000字以上论文一份(B5纸打印,封面写清单位、姓名、申报学科、论文名称),考核课的规范教案及课后自评、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的自我分析、自我评价千字文各一份以及各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申报中专高级讲师职务的需填写申报表一式5份,提交5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教研论文各一式5份(B5纸打印,封面写清单位、姓名、论文名称)以及各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报高级教师职务人员每人一个材料袋,规格为34×24厘米竖式带拉线的档案袋。
(五)申报中、高级教师职务人员的各类复印件用B5纸复印后要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为:学历证书、低一级职称证书、“九五”继教合格证、教师资格证、计算机及外语合格证、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的时限为任现职以来)。
十、职评工作日程安排:
(一)学校工作日程:、
1、5月底以前将中学高级推荐评审候选人名单报教委人事科。
2、6月中旬完成校内申报中级人员听课工作。
3、6月下旬完成校内申报中级人员答辩工作。
4、7月上旬将申报初级、中级教师职务人员名单报教委人事科。
(二)中、高评委工作日程:
1、6月中、下旬完成申报中学高级人员听课工作。
2、7月下旬完成申报中学高级人员答辩工作。
3、8月中旬完成中学高级的推荐评审工作。
4、9月份完成中级教师职务的评审工作。
最后祝你好运!!!!
今年中学教师正高级职称评级有什么要求
之一章 评审标准
之一条 中学正高级教师必须达到本章第二、三、四、五条评审标准的综合要求。
第二条 思想品德标准
拥护中国 *** 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师德规范,敬业爱岗,教书育人,勤于进取。
第三条 知识水平标准
系统掌握教育教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准确把握现代教育教学的理念,具有深厚的任教学科课程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国内外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最新动态和最前沿的学术成果,善于吸收最新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并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
第四条 专业能力标准
具有很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对本学科课程的教育教学 *** 有创新性的改革;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学科研能力,在本学科领域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具有较强的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能力及其他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具有很强的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教学拓展能力和育人能力。
第五条 业绩成果标准
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胜任中学各年级循环教学,教学业绩显著,教育艺术精湛,形成富有个性的教育教学风格;积极发挥推动本地区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作用,在本地区教师队伍中有很高的威信;主持并承担完成本专业高层次的科研项目,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 *** 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德育工作有明显成效,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综合素质发展等方面起到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望和感召力;指导青年教师、培养骨干教师、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工作有较明显的成绩;公开发表或出版本专业的论文、论著,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
第二章 评审范围与申报条件
第六条 申报评审广东省中学正高级教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属于本章第七条规定的评审范围,并按规定的申报评审程序,提交真实可靠、经公示无异议的、可供评委会考核评价的、符合本章第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条申报条件要求的申报材料,方可申报评审本资格。
凡不属于本资格的评审范围、未达到本资格评审标准和申报条件规定的要求,或不符合申报评审程序,以及未如实申报的,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已评审通过的,其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第七条 评审范围
凡在我省普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中学部、电化教育机构和基础教育教研机构中,从事中学教育教学工作,且具有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和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在职在岗中学教师和教研员,均属本资格的评审范围。
第八条 思想品德条件
一、申报人应拥护中国 *** 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教育思想端正,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敬业爱岗,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勤于进取,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合作发展意识,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后,各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二、申报人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涉嫌违法违纪,在调查期间不得申报。
(二)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或受单位书面通报批评者,该考核年度不计算资历,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三)受行政警告处分者,受处分当年不得申报;受行政记过处分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年度起1年内不得申报;受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四)已定性为人为教育教学事故的直接责任人,该年度不计算资历且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五)发现并查证属实有伪造身份、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以及有意隐瞒事实未如实申报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
(六)因违法受刑事处罚的,在执行期间不计算资历且取消申报资格,执行结束后3年内不得申报。
第九条 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中学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资历计算至申报当年8月31日止,下同)。
二、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中学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
三、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中学教育教学工作8年以上。
四、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中学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此款仅适用初级中学、完全中学初中部及教研机构的教师)。
第十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一、申报人(符合免试条件除外)必须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符合规定要求(地级以上市单位的人员应取得5个模块,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的人员应取得4个模块)的合格证书。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
(一)获得博士学位或取得计算机专业(不含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二)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获得程序员以上证书,或在计算机室(中心)直接从事计算机工作3年以上者。
(三)在农村学校或省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学校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1956年(含)以前出生者。
三、转换系列评审的人员(符合免试条件除外),凡未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的,应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按规定提交合格证书。
第十一条 继续教育条件
一、申报人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后,应按国家和省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法规、政策的要求,结合本学科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主动参加以本学科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新 *** 等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学习,更新、拓宽专业知识,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有效证明材料。
二、继续教育内容分公共必修科目和专业必修科目。公共必修科目的完成情况以县以上 *** 人事部门确认为准,专业必修科目的完成情况以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确认为准。
第十二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申报人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8年以上(德育教师10年以上,教研员在基层学校工作或挂职8年以上),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每周课时:专任教师10节以上,班主任6节以上,学校专职团委书记4节以上,学校中层干部4节以上,校级领导至少担任一个教学班的学科教学;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每年接受学生咨询时间不少于180小时或180人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团体心理辅导)周课时量6节以上;教研员、电教教师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指导教学每年不少于:县级80天、市级60天、省级40天,每年听课、评课不少于:县级80节、市级60节、省级40节,组织区域性的教师培训、经验交流、教学研讨、课堂示范、学术年会等活动每年4次以上。
二、能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进行过循环教学2次以上或担任
初三(高三)把关教师4年以上。其中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还须具有省教育厅认可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A级岗位资格证书并从事心理健康教育6年以上。
三、主持市级以上或参与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1项,并通过结题验收或成果鉴定。教研员、电教教师主持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1项,并通过结题验收或成果鉴定。
四、按照课程改革要求,为学生开设相应的校本课程,能独立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能开设专题知识讲座,组织指导课外、艺术、科技活动。每年开设校本选修课1门,或知识讲座2次,或组织指导系列科技、艺术、体育以及其他课外活动1项。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每年组织全校性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2次,专职团委书记每年组织全校性共青团活动4次。
五、每年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1次,累计承担县级以上公开课或教学交流专题发言3次,并获得好评。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每年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1次,累计承担县级以上公开课或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专题发言3次,并获得好评。教研员、电教教师每年承担县级以上教学专题讲座或培训课、公开课2次,累计承担市级以上专题教学指导报告或培训课、公开课3次,并获得好评。
六、培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教师2名以上并有明显成效,其中至少有1人成长为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或优秀教师。教研员培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教师10名以上并有明显成效,其中至少有5人成长为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或优秀教师。
第十三条 业绩成果条件
申报人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中学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书育人,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教风教育影响学生,在本学科教学中面向全体学生,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促进学生本学科基本素质全面发展方面取得明显成绩。
(二)教育效果显著。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思想道德教育成绩显著,培养优秀生转化后进生成绩显著。所教班级被评为市级以上的先进班级,或者本人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或优秀共青团干部。
(三)教学效果显著。课堂教学得到学生广泛欢迎,同行普遍评价高,教学方式有利于学生终身发展,所教班级学生课业负担轻,成绩领先于同类学校或多次超过同类学校的平均水平,学生成绩合格率、进步率提高明显或保持在较高水平。
(四)承担市级以上教研活动任务,为同行作出示范、指导作用,获得好评。
二、特殊教育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善于针对身体残疾学生或严重不良行为学生的思想实际、年龄特征等情况开展优质教育教学工作,培养学生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注重塑造学生健康向上的人格,培养学生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和动手能力。 (二)任教班级学生的学习成绩不断提高,集体荣誉感强,合作精神好,具有一定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能力。转化行为偏常学生5人以上或教育转化严重不良行为学生的成功个案10个以上。
三、德育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丰富的班级管理或学校德育管理工作经验,并能将丰富经验提炼上升到理论高度。主持市级以上德育科研1项,并通过结题验收或成果鉴定。德育论文在市级以上会议交流或在公开刊物上发表。
(二)班级管理或学校德育管理严谨、规范、科学。以身示范,在学生中有较高威望和感召力,成为学生成长的导师。
(三)关心爱护学生,善于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成功转化后进生10人以上。学生无重大伤害事故和安全事故,学生违法犯罪率为零。
(四)培养的学生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行为习惯,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的学生获得市级以上优秀学生或三好学生称号。学校校级领导所管理学校被评为市级以上德育先进单位或德育示范学校;班主任任教班级被评为市级以上先进班级,或者本人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或德育先进工作者,或者本人获省级德育创新成果二等奖以上或省级班主任专业能力大赛综合二等奖以上奖项。
四、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面向全体学生,在培养青少年学生良好心理素质的实践中有比较显著的成效,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咨询和辅导,成功工作个案10个以上。积极干预学生心理危机有成效,无出现学生由于心理失衡而引发的责任事故。
(二)所在学校学生有较强的调控自我、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有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
(三)编写有较高质量的心理健康教育校本教材。主持或参与省级心理健康教育科研课题1项,并通过结题验收或成果鉴定。心理健康教育论文在市级以上会议交流或在公开刊物上发表。
(四)本人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教师或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工作者,所在学校被评为市级以上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
五、专职团委书记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所在团委基础建设扎实、规范,共青团活动丰富多彩,成效显著,共青团工作特色鲜明。
(二)所任职的团委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团委,或者本人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教师或优秀共青团干部。
六、教研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本地区的学科教学领域的教学指导中,大力推进素质教育,通过创新性的实践,在学科素质教育方面有独立的见解、系统的措施、成功的经验和比较明显的成果。承担并完成省级以上课题或教学、教研成果获省级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前3名完成人。
(二)在总结和推广教学改革经验,组织区域教研活动,指导学校开展校本教研等方面成绩显著,对提高本地区的学科教学质量做出重要贡献。
(三)在指导本地区本学科开展教学科研、推广本学科教学改革有独创性成果,获县级以上奖项的具有实效的教研成果1项的前3名完成人,并取得明显效果。
(四)教学指导、教育科研成绩突出,成为当地学科带头人,并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七、电教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挥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先进功能,大力推动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活动,取得显著效果。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省级三等奖以上奖励。
(二)创新和总结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与课程资源整合经验,推广市级以上现代信息技术教学改革成果1项,并取得较明显的效果。
(三)编制多媒体教学软件,成果获省级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前3名完成人。
(四)按照现代信息技术教育教学应用与研究的需要,自编培训教材,培训现代信息技术人员或教师效果显著。
八、校级领导在具备本条之一至第七款之一外,办学思想端正,在学校教学管理能力水平和办学业绩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初步形成理论;所在学校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获得市级以上奖励,在社会上有良好口碑;本人因办学成绩突出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并在管理能力水平、工作业绩(政绩)方面、经上级主管部门考核评估成绩优秀以上(附县级以上教育人事部门评估意见)。
第十四条 论文、著作条件
申报人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后,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具有CN刊号(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ISSN刊号(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的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与申报专业岗位工作相一致的,具有科学性、先进性、指导性、实用性的论文、或出版具有ISBN书号(国内、国际标准书号)的学术专著或教材,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合作完成本学科教育教学著作或教材(不含习题集、教辅资料)1部(之一作者或主编),并独立撰写本学科专业论文2篇以上。 二、独立撰写本学科专业论文4篇以上。
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的农村学校现任教师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独立撰写本学科专业论文2篇以上。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资格名称为:广东省中学正高级教师,级别为正高级。
第十六条 申报人提交的申报评审材料必须与申报本资格的专业相符,申报评审材料的时效为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后至申报当年的8月31日止。
同时或不同时申报2个学科(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必须按本资格条件的规定,提交与本学科相关的申报材料,并把申报另一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作为申报本资格的附件一并提交,不得以同样的业绩材料同时或不同时申报2个学科(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得同时或不同时申报同一系列的2个资格。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转换后申报评审本资格的,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3年以上,并提交反映本专业岗位的工作业绩,同时把原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表》作为申报本专业岗位的专业技术资格的附件一并提交,不得用原岗位的业绩申报本资格。
第十七条 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能力是否达到本资格评审标准和申报条件的要求,由 *** 人事部门设置的本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定。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擅自扩大、增加或减少评审范围,不得降低评审标准和申报条件,不得违反申报评审程序。凡违反的,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第十九条 本资格条件相关的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见附录。
第二十条 本资格条件由广东省人事厅负责解释。
附录:
中学正高级教师资格条件的相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一)本专业:指中学教师专业。
(二)本资格:指中学正高级教师资格。
(三)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如“3年以上”含3年。
(四)市级:指行政区划的地级市。
(五)县级:指行政区划的县、县级市、县级区。
(六)在职在岗:指在中学教育教学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七)学历(学位):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国内或国外学历(学位)。各种培训班颁发的结业证书或专业证书、未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招生的学校颁布的学历证书,不能作为评审的学历依据。
(八)资历:涉及专业技术资格年限要求的指从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之日起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在此期间全脱产学习者,应扣除其全脱产学习的时间;不涉及专业技术资格年限要求的指取得本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年限,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后续学历的,其资历可从取得本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后累计计算。资历计算截至申报当年8月31日。
(九)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担任班主任年限按从教以来累加计算;担任共青团专职书记、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年级组长、科组长、学校中层干部、校领导工作年限可按班主任工作年限计算;特殊教育教师担任主班教师工作年限等同班主任工作年限;副班主任年限2年折算为班主任年限1年;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科学、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教师,因学校工作安排的原因,凭学校证明,最多可减免班主任工作年限4年;教研员不作班主任年限要求。
(十)每周课时:(1)课时数以国家教育部制定的课程计划为准;(2)列入教学计划的活动课应计算为课时。(3)每周课时指每周平均课时。
(十一)循环教学:指初中1-3年级或高中1-3年级教学。教研员不作循环教学要求,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须进行过1次循环教学或担任初三(高三)把关教师2年以上。
(十二)校级公开课:指由全校教师或本学科组全体教师、教导处、教研室、校领导参加的公开课;德育教师举行全校性的主题班会公开课等同“校级公开课”。
(十三)学校中层干部:指学校内设管理机构的负责人。
(十四)校级领导:指学校的正、副校长,正、副书记。
(十五)特殊教育教师:指为身体残疾和具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儿童、青少年而设的专门学校的教师。
(十六)德育教师:指学校专职从事学生德育管理工作的教师,包括学校校长、主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学校内设德育管理机构负责人等。
(十七)电教教师:指在省、市、县电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十八)农村学校:指乡镇(不含县城所在镇)及乡镇以下的学校。
(十九)教育教学著作或教材:指在取得ISBN(国内、国际标准书号)并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教材。应具有特定的研究对象,概念准确,反映研究对象规律,并构成一定体系,属作者创造性思维的学术著作或教材。其学术水平(价值)由评委会专家公正、公平、全面地评定。所有著作的清样稿或出版证明等不能作为已公开出版发行的依据。
凡文章汇编、资料手册、一般编译著作、作品集、普通教材、普通工具书不能视为学术专著。
(二十)论文:指在具有CN刊号(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ISSN刊号(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的专业学术报纸或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专辑、论文集上收集的论文不在此列)。所谓学术论文,是指通过逻辑论述,阐明作者的学术观点,回答学科发展及实际工作问题的文章,应包括论题(研究对象)、论点(观点)、论据(根据)、结论、参考文献等内容。其学术水平(价值)由评委会专家公正、公平、全面地评定。
凡对事业或业务工作现象进行一般描述、介绍、报道的文章,不能视为论文。所有的清样稿、论文录用通知(证明)不能作为已发表论文的依据。
(二十一)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指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立项的科研课题。
(二十二)荣誉称号:指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各类表彰称号。
(二十三)各项指标要求均须提交相关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016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什么时候开始
广东教育系统职称要求
职称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截止10月12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截止10月18日。申报材料有关学历、资历计算及论文、业绩成果的有效期截止日期为今年8月31日。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截止9月28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截止10月10日。申报材料有关学历、资历计算及论文、业绩成果的有效期截止日期为今年8月31日。 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截止10月13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截止10月19日。申报材料有关学历、资历计算及论文、业绩成果的有效期截止日期为今年8月31日。
论文要求 中学破格申报高级教师资格条件:3.独立从事教育、教学某一方面的科学研究或教学改革,写出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或专著,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2篇以上,或公开出版专著
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二)论文2篇(独立完成),其中1篇专业论文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县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附主办单位的证明材料)。
中学破格申报一级教师资格条件:3.从事中学教育、教学某一方面的研究或改革,写出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或专著,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1篇以上,或在市级刊物发表2篇以
中学一级教师资格条件:具备其中条件之一: (一)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独立完成)。(二)论文2篇(独立完成)。
中学二级教师资格条件:任现职期间,独立撰写教育教学经验总结1篇。
小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任现职期间,独立撰写教育教学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公开出版著作1部(主笔或之一作者),或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县级以上教研会议宣读(提供主办单位证明材料)论文1篇以上。(二)论文2篇(独立完成)。
小学一级教师资格条件:任现职期间,独立撰写教育教学经验总结2篇或专业论文1篇。
小学二级教师资格条件:任现职期间,撰写教育教学经验总结1篇。
中等专业学校高级讲师资格条件:如果不具备学历条件,但取得讲师资格后,受聘讲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学历(学位)条件,取得讲师资格后,受聘讲师职务3年以上。任现职期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2.年度考核优秀一次以上,并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有较高水平的论文(之一作者)、公开出版有较高水平的著作(独立完成)、教材(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共6篇(部)。 具备学历条件:任现职期间,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或出版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公开出版学术著作或译著1部(之一、二作者),及在公开发行或省(部)级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之一作者)或2篇(第二作者)。(二)在公开发行或省(部)级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其中之一作者2篇)。(三)在公开发行或省(部)级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之一作者)及在市(厅)级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
中等专业学校讲师资格条件:任现职期间,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或出版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公开出版学术著作或译著1部(含合著,独立完成不少于2万字)。(二)在公开发行或省(部)级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之一作者)或2篇(第二作者)。(三)在市(厅)级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之一作者)或在中专校刊上发表论文3篇(其中之一作者2篇)。
中等专业学校高级实验师资格条件:如果不具备学历条件,但取得实验师资格后,受聘实验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学历条件,取得实验师资格后,受聘实验师职务3年以上。任现职期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2、年度考核优秀一次以上,并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有较高水平的论文(之一作者)、公开出版有较高水平的著作(独立完成)、教材(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共6篇(部)。具备学历条件:(一)公开出版学术著作或译著1部(之一、二作者),及在公开发行或省(部)级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之一作者)或2篇(第二作者)。(二)在公开发行或省(部)级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其中之一作者2篇)。(三)在公开发行或省(部)级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之一作者)及在市(厅)级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
中等专业学校实验师资格条件: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或出版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公开出版学术著作或译著1部(含合著,独立完成不少于2万字)。(二)在公开发行或省(部)级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之一作者)或2篇(第二作者)。(三)在市(厅)级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之一作者)或在中专校刊上发表论文3篇(其中之一作者2篇)。
高等学校教授、研究员资格条件:任现职期间,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年均授课240计划学时以上者,论文、著作:理工类5篇(部),文科类6篇(部)。(二)年均授课120一239计划学时者,论文、著作:理工类6篇(部),文科类7篇(部)。(三)年均授课60一119计划学时者,论文、著作:理工类7篇(部),文科类8篇(部)。(四)年均授课59计划学时以下者,论文、著作:理工类9篇(部),文科类10篇(部)。(五)艺术类的专业人员提交高水平的艺术作品5件(公开发表,或参加省级以上展览会、音乐会,或被工厂、企业等采用),有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且学术论文,著作3篇(部)以上。
高等学校副教授、副研究员资格条件:任现职期间,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年均授课320计划学时以上者,论文、著作:理科类4篇(部),文科类5篇(部)。(二)年均授课240一319计划学时者,论文、著作:理科类5篇(部),文科类6篇(部)。(三)年均授课120一239计划学时者,论文、著作:理科类6篇(部),文科类7篇(部)。(四)年均授课60一119计划学时者,论文、著作:理科类7篇(部),文科类8篇(部)。(五)年均授课59计划学时以下者,论文、著作:理科类9篇(部),文科类10篇(部)。(六)艺术类专业人员提交较高水平的艺术作品5件(公开发表,或参加省级以上展览会、音乐会,或被工厂、企业等采用),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且学术论文,著作之2篇(部)以上。
高等学校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条件: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有一定水平的学术(教学研究)论文或出版著作(教材庄篇(部)以上。(二)艺术类专业人员提交有一定水平的艺术作品3件(公开发表,、或参加省级以上展览会。音乐会)或被工厂、企业采用),并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且学术论文,著作1篇(部)以上。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授资格条件: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论文、出版高水平的著作(教材)6篇(部)以上。(二)艺术类教师提交高水平的艺术作品4件(公开发表,或参加省级以上展览会,或被工厂、企业等采用),有较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另加公开发表论文、出版高水平的著作(教材)3篇(部)以上。(三)通过处理重大技术问题或解决疑难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重大价值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篇以上(经省级以上部门鉴定或被采纳实施),另加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教材)3篇(部)以上。(论文需是之一作者)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副教授资格条件: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论文、出版高水平的著作(教材)4篇(部)以上。(二)艺术类教师提交高水平的艺术作品2件(公开发表或参加省级以上展览会,或被工厂、企业等采用),有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另加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教材)2篇(部)以上。(三)通过处理重要技术问题或解决疑难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大价值的专项技术分析或重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篇以上(经市级以上部门鉴定或被采纳实施),另加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教材)2篇(部)以上。(论文需是之一作者)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讲师资格条件: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在国内外公开发好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著作(教材)2篇(部)以上。(二)艺术类教师提交一定水平的艺术作品1件(公开发表,或参加省级以上展览会、音乐会,或被工厂、企业采用),并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且另加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著作1篇(部)以上。(论文需是之一作者)
高等学校高级实验师资格条件:任现职期间,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有较高水平的论文或出版著作(含实验教材和实验指导书)4篇(部)以上。
高等学校实验师资格条件:任现职期间,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著作(含实验教材和实验指导书)2篇(部)以上。
职称计算机 2.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在地级以上市单位工作的须参加4个及以上模块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且取得合格证书;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人员须参加3个及以上模块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且取得合格证书。
3.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在地级以上市单位工作的须参加5个及以上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且取得合格证书;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须参加4个及以上模块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且取得合格证书。
高中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申报条件:
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 *** 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 *** 思想和 *** 理论。
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申报评审高级教师: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 *** 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扩展资料
旧有的职称设置:
中学系列主要分为:中学高级、中学中级(一级)、中学初级(二级、三级)
与中专系列对应的:高级讲师、讲师、助教(中学高级教师、中专高级讲师相当于大学副教授级;助教,相当于中学的二级教师。)
小学系列主要分为:小学特级教师(小高高)、小学高级、小学一级、小学二级、小学三级。
新规定下的职称设置如下:
这次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教师职称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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