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职称评审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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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称评审条件按照职称改革广东我省2016年以来出台职称改革广东的各系列职称改革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条件执行职称改革广东,具体以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知为准。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职称评审条件按照经备案职称改革广东的标准条件执行。
(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计算机能力水平的,由职称评审委员会或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和县(区)所属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要求。
(三)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执行,原则上要求提供2022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可根据实际自主确定年度要求。
(四)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在职称改革广东我省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 *** ( *** )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广东省教师职称过渡时间是哪一年开始的?
广东省教师职称过渡时间是2016年6月开始的。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2016年完成人员过渡和首次评审。为确保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顺利进行,实现新旧政策平稳过渡。
广东省教师职称过渡是哪一年开始的?
广东省教师职称过渡是2016年开始的。根据相关 *** 息显示,《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2016年完成人员过渡和首次评审。按照国家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体系。教师的职称是指教师的技术等级。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职称改革广东:总则、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考核推荐、评审、纪律、附则等7个章节29条。
《评审办法》主要依据《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修订职称改革广东,分为总则、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考核推荐、评审、纪律、附则等7个章节29条,明确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程序、材料、责任和纪律等各项要求。
《评价标准条件》主要依据国家《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和我省现行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规范进行修订,分为总则、基本条件、正高级教师评价标准条件、高级教师评价标准条件、一级教师评价标准条件、二级教师评价标准条件、三级教师评价标准条件、附则等8章128条。
其中正高级、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教师评价标准条件等章节均按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其他教育机构等不同学段、类型学校再作细分。
关于《评审办法》的主要修订内容:
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进一步下放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权限,规定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具备条件的地市经批准可由所在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进一步明确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平等的专业发展权益,规定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可参照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结构比例设置,不低于或高于公办中小学的岗位结构比例。
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明确规定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可实行单列评审。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最新标准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结束职称改革广东了《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职称改革广东的征求意见职称改革广东,《方案》透露,广东小学幼儿园老师可评正高级职称。
1月至6月将下发具体方案,同时对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指导各地区制定实施办法,6月至年底将根据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确定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职称改革广东的推荐人数,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方案》规定,改革后,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
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记者在职称评选标准中看到,符合担任班主任年限,且具有深厚的教育理论基础,精深的专业知识,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的小学老师,
可以申报正高级职称。满足在一定区域内具有指导和引领学前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 *** 等方面取得高水平成果的幼儿园老师,也可以申报正高级职称。
按照国家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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