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外地)户口可以报考广东省高级/三级 *** 二级 高级 *** 技能证书吗?申报条件有哪些 去哪里怎么报名
对申报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 *** (二级)、高级 *** (一级)分别有哪些要求报名 *** :13710941784 *** :193540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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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技术规程》的规定,各等级的具体标准为: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技能):能够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技能):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并在特定情况下,能够运用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能够与他人进行合作。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技能):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包括完成部分非常规性工作;能够独立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能指导他人进行工作或协助培训一般操作人员。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 ):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非常规性的工作;掌握本职业的关键操作技能技术;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技术或工艺问题;在操作技能技术方面有创新;能组织指导他人进行工作;能培训一般操作人员;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 *** ):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特殊技能在本职业的各个领域完成复杂的、非常规性的工作;熟练掌握本职业的关键操作技能技术;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高难度的技术或工艺问题;在技术攻关、工艺革新和技术改革方面有创新;能组织开展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和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具有管理能力。
急急急!!外省评的初级职称(助理工程师),本省(广东省)能评中级职称吗?
可以的!
额人事局不认可外审的是指,在使用的时候可能有地域限制,这个也是只公司,不是人事局!
你申报职称,只要是人事局颁发的初级,都是可以的!
如果是在外省取得的助理工程师,在本省能不能用,能不能评中级职称?
不一定。
由于您为说明您所在的地区,微思咨询这边的话给您上海地区与广东地区的答案以作为参考。
上海地区:
根据沪人〔2000〕43号文的规定:本市自2000年起,对在外省市和中央部委所属企事业单位已按照国家规定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即学历、资历、评委会的组建等均符合规定),调入本市企事业单位后,如仍从事与原专技职务相同或相近工作的,单位可对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根据岗位需要择优聘任相应的专技职务。本市不再对其职称进行复核,也不再换发职称证书。该证书可以在申报高一级职称时使用,届时请提供中级职称评定申报表、评审部门关于评审结果的红头文件、职称证书供评委会核查。
广东地区:
根据《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申报职称重新评审或确认。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原职称的重新评审工作,按现行职称管理权限由广东省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高一层级职称时,可一并提出对原职称的确认申请,由开展高一层级职称评审工作的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确认意见。
外地中级职称加注安工程师可以在深圳评审副高吗
答:省外来深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省职称评审政策,申报评审晋升高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其在省外(含军队、央企)通过人事部门授权的评委会评审获得的职称,提供资格证书以及评审表(或申报表、登记表)或发证机关印发的任职资格审批文件,即直接认可申报职称评审。但以下情形的省外职称,不予认可:
1、根据国家规定必须通过全国统考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部门违反国家全国统考规定通过当地自行评审、自行组织考试等方式核发的职称证书。
2、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统考,但有关部门为申请人自行发放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非国家统一样式证书)。
3、取得职称证书核发地、核发时间与申请人实际工作所在地、实际工作经历不一致,又未能提供有效说明的。
4、在广东工作期间,未经市、省两级职称管理部门委托,取得的省外职称证书。
5、申报人在取得职称时为公务员身份的(从事刑事侦察、技术侦察、审计、会计工作的在编国家公务员除外)。
6、不具备职称评审权限的评审机构核发的职称证书。
7、实行以聘代评的单位核发的职称证书或聘任证书,其专业技术职务层级和名称不符合国家职称规范的。
8、违反国家、省职称政策的其他情形的
广东评高级怎么用省外的中级职称
外省评定省外人员在广东评职称的职称如果要在广东省内使用必须重新确认。
确认材料要求省外人员在广东评职称:需要和广东省内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提交在省外符合国家评审规定、由正规机构评审通过的证书原件扫描件、评审表材料、外地来粤人员登记表、现单位审核公示材料等信息到广东省内的职称系统审核“确认”,通过后会盖确定通过电子章才可以在广东省内使用。
其它省的中级证书在广东能申报高级吗?
根据广东省的规定,需要先申报转评。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06号)文件规定,通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和个人来粤自主创业择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来粤前取得的省外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确认条件的,按规定的确认程序,申报确认广东省相应系列、专业、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
所需材料(每年4-5月受理1次)
1.《省外来粤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一式二份省外人员在广东评职称;
2.《省外来粤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信息录入表》一份省外人员在广东评职称;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人事档案保存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审核人签名盖公章及骑缝章);
4.《省外来粤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公示情况表》一份;
5.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1张,并填写贴资格证相片页;
6.依法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一份,或由我省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的社保凭证原件一份。通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的人员还须提交 *** 人社部门的调令和行政介绍信(当地 *** 办开具的部队安置证明)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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