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教师职称评审新标准

之一条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科学评价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9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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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和其他校外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为“学校(单位)”)中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的在编在岗教师的职称评审。

民办中小学教师和其他在岗中小学教师可参照本办法参加职称评审。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必须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评审。评审结果是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坚持以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为导向,本着客观、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同行专家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

                                 

第五条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行分级管理。正高级教师评审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高级及以下等级教师评审由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一级、二级、三级教师评审由县(县级市、区,下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广东职称评审社保证明要哪个时间段

在广东省职称评审社保证明中广东职称自主评审,需要提供近5年社保缴纳证明。具体的时间段应当是从当前时间往前推算5年的时间段内广东职称自主评审,例如如果当前是2021年9月广东职称自主评审,那么需要提供2016年9月至2021年9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同时,为广东职称自主评审了确保证明的真实性,建议申请人在提交时提供连续完整的社保缴纳记录,避免出现漏交或不连续的情况。

[广东省]广东职称自主评审,广东职称自主评审官网

广东职称评审新标准

广东职称评审新标准

(一)职称评审条件按照我省2016年以来出台的各系列职称改革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条件执行,具体以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知为准。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职称评审条件按照经备案的标准条件执行。

(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计算机能力水平的,由职称评审委员会或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和县(区)所属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要求。

(三)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执行,原则上要求提供2022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可根据实际自主确定年度要求。

(四)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在我省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 *** ( *** )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广东省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文件

广东省教师职称评审条件详情如下:

(1)在高等职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中等师范学校、职业高中)、职业教育教研机构专职从事职业教育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

(2)与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在粤企业高技能人才。

(3)除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的院士、进入国家或省级人才计划或项目的人选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2023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再作为推荐人选。

其他具体详情可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