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教师职称评审新标准
之一条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广东省职称评审变化,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科学评价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9号)及有关规定,结合广东省职称评审变化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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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职称评审变化我省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和其广东省职称评审变化他校外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为“学校(单位)”)中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的在编在岗教师的职称评审。
民办中小学教师和其广东省职称评审变化他在岗中小学教师可参照本办法参加职称评审。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必须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评审。评审结果是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坚持以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为导向,本着客观、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同行专家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
第五条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行分级管理。正高级教师评审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高级及以下等级教师评审由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一级、二级、三级教师评审由县(县级市、区,下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广东职称评审新标准
广东职称评审新标准
(一)职称评审条件按照我省2016年以来出台的各系列职称改革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条件执行,具体以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知为准。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职称评审条件按照经备案的标准条件执行。
(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计算机能力水平的,由职称评审委员会或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和县(区)所属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要求。
(三)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执行,原则上要求提供2022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可根据实际自主确定年度要求。
(四)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在我省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 *** ( *** )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2023广东省教师职称评定
内容如下:
1.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进一步下放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权限,规定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具备条件的地市经批准可由所在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进一步明确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平等的专业发展权益,规定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可参照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结构比例设置,不低于或高于公办中小学的岗位结构比例。
2.加强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明确规定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可实行单列评审。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按照教学计划开展时事教育和组织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可计入课时量,理顺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成长发展通道。
3.进一步规范组织程序。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单列章节进一步明确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管理规范。详细规定各等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的人数、条件等,明确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分级管理要求由教育部门负责组建,对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备案。
2023年广东省职称评审时间
2022年广东高级经济师申报材料受理和评审时间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2023年6月底前完成评审。
广东高级经济师申报途径和材料:
1、申报人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报送高评委。
2、对于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人员申报经济专业人员高级职称的,其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推荐、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高评委。
3、自由职业者申报经济专业人员高级职称的,可由人事 *** 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职称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照规定程序报送高评委。
4、省直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人员申报经济专业人员高级职称的,经用人单位推荐后直接报送高评委。
5、中直驻粤单位或外省驻粤企业的分支机构委托广东省经济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应出具该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单位同意委托的函件。
广东高级经济师受理申报范围:
按照高评委的评审权限,受理广东省各地级市和省属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从事经济相关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正高级职称申报。受理申报专业为工商管理、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人力资源管理。
职称认定提供材料:
1、全日制统招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一份。
2、申报人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申请教师职称还需提供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业务工作总结一份。
4、两寸近期红色背景免冠证件照三张(认定表上各贴一张,另交一张)。
5、存档证明或委托函一份(档案在人才中心 *** 的人员提供存档证明,档案不在人才中心 *** 的人员提供档案所在地出具的委托函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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