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辞职?

如果您已经全部提交广东职称公示期辞职流程了评审材料广东职称公示期辞职流程,那么如果裸辞可能会影响您广东职称公示期辞职流程的评审结果。评审通常需要一定的时间来进行广东职称公示期辞职流程,而且在评审过程中可能会有一些审查和验证的程序。如果您在评审期间裸辞广东职称公示期辞职流程,可能会导致评审委员会无法联系到您,从而影响您的评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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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评审委员会通常会考虑申请人的工作经验和稳定性等因素,如果您在评审期间裸辞,可能会对这些因素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如果您想要顺利通过评审并获得职称证书,建议您在评审期间不要轻易辞职。如果您必须要辞职,建议您提前告知评审委员会,并确保能够保持联系以便评审过程顺利进行。

[广东省]广东职称公示期辞职流程,职称公示期间可以换工作吗

公办教师辞职手续怎么办理

公办教师辞职手续如下:

一、辞职人员首先应向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陈述辞职的理由和去向;

二、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收到辞职申请后,应在3个月内予以办理辞职手续;

三、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经审核批准后,向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转交《辞职申请表》和人事档案;

四、国家统一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一般不得辞职;

五、辞职人员提出辞职申请超过3个月,所在单位仍不给办理辞职手续的,辞职人员可直接向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出辞职申请。

扩展资料

教师有无编制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编制可以调动,有相应的职称工资并可以晋升,退休后享受相应的社保和职业年金。

2、无编制的学校教师往往属于临聘人员,无法晋升,无法调动,即你只属于某一学校临聘人员(俗称代课老师),往往也无职称,更无职称工资(非在编有职称也常无法聘任)。

3、退休后按照与当初所在单位签订的合同处理。

4、在私立学校中,因学校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必须帮其工作人员缴交社保,所以退休后一般享受社保待遇。

5、在公办学校中的临聘人员,因为财政困难等原因,一般不帮其缴交社保或者只缴交部分如工伤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师编制

广东省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的若干规定

之一条 为了改革企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的若干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已经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和虽未取得专业技术职称,但具有中专毕业以上学历,正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管理人员是指具有中专毕业以上学历或虽无学历,但已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从事人事、行政、党群、工会等工作的人员。第三条 广东省以及中央驻省全民所有制企事业的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辞职:

(一)用非所学、用非所长和由于人才积压或其它原因,不能充分发挥作用,所在单位不予调整又不同意调出;

(二)承包、租赁、申请办理中小企业或乡镇企业;

(三)承包科技开发项目或应聘到中小企业工作;

(四)创办民办科技机构和企业;

(五)从经济发达地区流向经济落后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从大城市流向中小城市或从城市流向乡村,从科研设计单位、大专院校流向生产之一线;

(六)有其它正当理由。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不得辞职:

(一)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未满;

(二)参加国家、省和市重点工程、科研项目,所承担任务未完成且无人接替;

(三)从事机密、绝密工作或曾从事机密、绝密工作,在规定的保密期限内;

(四)经一定机关批准,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第五条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应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申请辞去现职的,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在三十日内审批;申请辞去公职的,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后,在三十日内报送同级 *** 人事部门审批。 *** 人事部门必须在收到辞职申请书三十日内作出批复。

审批部门逾期未予批复的,申请辞去现职的,可向同级 *** 人事部门办理辞职手续。申请辞去公职的,可上一级 *** 人事部门办理辞职手续。第六条 申请人经批准辞职的,批准部门应发给省人事局统一制定的证明文书。第七条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应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离职。

任何单位不得聘用擅自离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第八条 申请人在辞职待批期间,应遵守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辞职申请被批准后,离开原单位之前,必须办理工作移交手续。第九条 辞职人员不得私自带走属原单位的科研成果、内部资料和设备器材等。违者应给予行政处分或责令赔偿经济损失。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 有关单位应支持人才合理流动,对有意刁难、打击申请辞职人员者,应给予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一条 申请人与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因辞职而发生争议的,可向当地 *** 人事仲裁机关申请仲裁。第十二条 中等专业学校和中小学教师的辞职不适用本规定。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1989年1月1日起施行。

在原学校评上职称后可以辞职吗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可以。教师评上职称后如果想辞职,要主动向单位递交辞职申请,如果单位研究同意后,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主要是处理好聘用合同、除编、停发工资等。更好查询当地官方网站获得之一手权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