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报名时怎么区分那些岗位是行政编制哪些事业编制
若该岗位执行国家职能及政治体系管理职能的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党派机关、政协机关、人民团体所使用的人员编制,列为行政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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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制就是指事业单位的人事编制。有些行政机关也有事业编制,主要是指司机、电工、炊事员、锅炉工等后勤人员。该编制是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事业编制是事业单位编制的总称,像学校就是典型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分为自收自支、差额拔款、全额拔款三种类型。
扩展资料:
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更大的区别:行政编制也就是国家公务员是有级别的,如你之一年是科员,可能是更低一级的,你几年以后当了科长,就是股级。再几年以后当了局长,就是局级。也就是说,你如果是行政编制,那你就是“走”级别的。
事业编制,“走“的是职称,比如在医院,你几年以后是住院医师,几年以后是主治医师,几年以后是副主任医师。学校老师是最典型的事业编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事业编制
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是什么(2)
工程师评定标准:
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须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法规,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中取得良好效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专门技术人才和指导工程师工作的能力;熟练运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之一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环境科研、监测、评价、规划、工程设计、自然保护、技术信息等工作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第三条 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
(二)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三)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四)虽不具备上述学历(学位),但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学历(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工程师职务3年以上。任现职期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二项:
1.获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2.获国家或省批准的“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者。
3.获有较大价值或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本专业发明专利一项(发明人)。
4.直接负责(技术负责)完成国家、省(部)级重大项目的研究、设计,或生产的产品、监测及治理技术、工艺等达到当时国内先进水平,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得到有关方面的鉴定认可或通过验收。
第四条 外语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1.获博士学位。
2.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第五条 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 *** 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所规定的要求,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土建类职称评定条件
首先你先要有个公司,并从事相关岗位。针对不同等级的职称评定,需要不同的条件和流程,大体如下:
1、申报对象:在我公司实行人事 *** ,并符合国家或本省市相关专业的申报条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2、申报条件:
1)转正定级: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工作满一年时可以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相当于以前的干部身份的确认。
2)初定职称:大专或中专毕业一年可初定为员级;大学本科毕业一年或大专毕业三年,可初定为助理级;获硕士学位,并工作三年以上。获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可直接认定为中级职称。
3)工程师职称:获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左右;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并通过国家或省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
经济师、会计师需经考试才能取得。
4)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工程类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并通过国家或省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经济类同上。
3、初定职称申报材料:
1) 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并签署单位意见;
2) 交两寸彩照两张。
4、申报程序:
1) 申报人可至我公司领取申报材料。
2) 申报人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准备完毕,报送我司人事服务人员审核。
3) 由经办人员依据申报人证书原件核实申报内容,盖章同意后,统一报送评审机构评审。
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工程师报考条件,工程师职称考试,工程师职称申报条件, 工程师证书查询,工程师工作总结, 职称评定条件:每个专业的职称评定条件,要根据人事局提供的文件为准,而且每个省份所有不同,但是职称评定的最基本流程,一般包括:通过职称计算机考试,职称英语考试(当然有免试的条件,具体查看文件),职称评定发表职称论文1-3篇,中级职称一般1-2篇,高级职称2-3篇。发表论文注意事项。职称评定每个省、单位不同。职称评定也有所有不同。其次,职称评审过程,要注意资料的齐全,规范。最后面公示评审结果。职称评定根据学历的不同,需要的年限也有所不同,职称评定一般本科毕业4-5年,可以凭中级职称论文,8年左右,可以凭高级职称。如果在本专业能做出贡献,可以申请破格评定。职称评定大专学历,毕业6年,可以评中级,10-12年可以评审高级职称。
建筑高级工程师高级职称评定评审条件及论文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建筑设计或科研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过大中型设计项目,是两项一级工程、或一项一级工程及两项二级工程的工程主持人或专业负责人。
2、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过国家、省(部)级科技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
3、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过高层建筑、大型工业厂房或成片开发项目中五项民用建筑的设计。
4、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三项以上。
(二)从事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的科研、设计、施工、安装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过省(部)级科研课题两项,或省(部)级科研课题一项及市(厅)级科研项目两项以上。
2、作为技术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担任过相当一、二级工程项目以上的工程项目,并参加过与本专业分支有关的项目建设的全过程。
3、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担任过推广应用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三项以上。
(三)从事岩土工程测试、勘察、设计、施工、咨询、监理和科研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工程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过两项一级或四项二级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项目。
2、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过一项以上国家攻关项目、重点科研项目,或两项以上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
(四)从事城市制水、市政给排水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及回用等科研、设计、施工、咨询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两个大型工程项目中负责子项的设计和施工全过程。
2、独立主持过两个中型给水工程可行性研究及设计、施工工作,并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3、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两项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或国家三级课题),并在其中主持两个二级课题(或国家四级课题)的方案设计、实施和编写报告的全过程。
4、经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确认开发的新技术、新工艺在实际应用中取得显著成效。
5、任大型供排水或污水、垃圾处理企业技术科(室)负责人三年以上或中小型企业相同岗位五年以上,无重大责任事故(包括质量、安全、设备)。
(五)从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与消防工程设计、施工及科研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大型两项或中型三项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项目中,担任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
2、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在两项国家重点工程设计中发挥过重要作用。
3、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课题两项或省(部)级科研课题一项及市(厅)级科研项目两项以上,并通过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
(六)从事供热工程、空气调节与人工环境工程、采暖、制冷技术等科研、技术、施工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过两项省(部)级重点科研、设计项目,并在其中主持过两个二级项目的全过程。
2、作为主要完成人负责完成过两项以上大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供热、通风和中央空调系统的设计或施工全过程。
(七)从事区域、城市、乡镇规划和城市设计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或承担编制过综合性市域(地级)以上的区域规划设计、5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总体规划设计、2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分区规划设计。
2、独立主持或编制妄称过县域规划、县城总体规划或规模与之相当的开发区、科学园区总体规划设计,并能跟踪实施5年以上。
3、组织和主持过20万人口以上城市的交通规划或国家和省级风景区、旅游区、文物古迹区专项规划两项以上,或编制过居住区级用地规模以上的各类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修建性详细规划)三项以上。
4、担任过省(部)级城市规划科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其研究成果经评审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八)担任风景园林的规划、设计、施工、养护管理、生产、应用和科研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过大、中型风景园林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或在两项大、中型项目中担任专业负责人。
2、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过国家、省(部)级科技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
3、担任中、小城市的市域风景旅游规划、绿地系统规划或小型风景区规划,或中小型公园、绿地设计、施工五项以上的项目负责人。
4、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三项以上,经同行专家认定效果显著。
(九)从事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科研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过高等级公路累计40km以上,或低等级公路100km以上建筑项目的设计或施工的全过程,或作为技术负责人或主要专业负责人参加中型以上桥梁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的全过程。
2、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地市级以上城市道路主次干道20km以上,或非主次干道60km以上建设项目的`设计或施工全过程。
3、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过20万人口以上城市道路交通规则或交通工程设计两项以上。
4、担任过省(部)级以上科技攻关研究课题的负责人或主要完成人,参加了科研立项、调研、实验、撰写主要技术报告的全过程。
(十)从事城市燃气厂的原料处理、制气工程、燃气净化与回收、燃气储存与输配管网、燃气工业与民用设备的科研、设计、施工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专业负责人参加一项大型或两项中型城市燃气设计或施工的全过程,为主编制了主要设计、施工文件。
2、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过国家级或两项省(部)级城市燃气科研项目的研究,并在其中一项二级课题(专题,专项)中承担实施方案和技术报告的撰写。
3、主持重要的新技术、新工艺开发三项以上,并在工程设计、施工中应用推广。
4、担任城市大型燃气厂技术科(室)负责人的岗位三年以上或中小型企业相同岗位五年以上,无重大责任事故(包括质量、安全、设备)。
(十一)担任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和评价、建设工程投资估算、工程概预算编制和审查、投资指标和工程概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制订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技术负责人或专业技术负责人承担过相当一、二级工程三项以上,或相当于三级工程五项以上的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的管理,任务完成较好。
2、主持或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过全国统一或地区统一、行业统一定额登记价依据的编制和管理。
第六条 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科技成果奖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省(部)级优秀设计(优秀勘察、优秀工程)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优秀设计(优秀勘察、优秀工程)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三)担任研究开发的新工艺、新产品两项以上,成果达到省内线进水平并经省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四)成功地推广应用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三项以上,取得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在全省有较大影响,并经省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认可。
(五)解决设计、施工、安装中长期未解决的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三项以上,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经省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六)在建筑设计中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经验,有重大创新和突破(包括建筑造形和建筑步局),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审定并被采用。
(七)完成重大工程项目两项或中型项目三项以上,质量达到省优水平的主要技术贡献者。
(八)作为主要起草人参加制订国家、省、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经省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批准通过,实施效果较好。
第七条 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之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著作1部以及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三)在国际或全国性专业学术会议宣读论文2篇以上,或在省级专业学术会议宣读的获奖论文2篇以上。
(四)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以及解决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2篇以上。
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的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需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的职务五年以上。
凡是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而且还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才具有资格。
扩展资料
高级工程师分为两级三类:高级工程师(副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
高级工程师对应于教育类副教授职称,研究类副研究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对应于研究类研究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对应于教育类教授。
高级工程师在工程界为技术专家或技术能手,在企业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和很强的工作能力,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级工程师
广东省高校讲师职称评定
广东省高等学校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条件
评定标准:讲师、助理研究员须对本学科有扎实的理论基础,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动态,掌握本专业的教学规律和教学 *** ,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参加编写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善于表达,课堂讲授效果良好;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公开发表有一定水科的学术论文或艺术作品;能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之一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科技开发)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 凡受党纪、政纪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
(二) 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第三条 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博士学位,完成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可认定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资格。
(二)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3年以上,完成岗前培训,经考核符合本资格条件,可认定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资格。
(三)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3年以上,可申报评审讲师或助理员资格。
(四)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助教或实习研究员资格后,受聘讲师或实习研究员职务3年以上。
(四)大学本科毕业,取得高校助教进修班结业证书,或学完本专业硕士研究生主
要课程4门以上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助教或实习研究员资格后,受聘助教或实习研究员职务5年以上(仅适用于专科院校的教师和本科院校的公共课教师及1993年以前毕业的其他教师)。
第四条 外语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掌握1门外国语,参加全国或全省外语统一考试(外语专业人员须考第二外语),成绩合格。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免考:
1.获得博士、硕士学位。
2.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第五条 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本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 *** 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六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以下条件:
(一)公共课和基础课教师,独立系统地讲授1门以上课程的教学,专业课和实践课教师,担任过专业课部分或全部内容的讲授工作。
(二)全过程地承担1门课程的专职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实习、组织课堂讨论等各教学环节工作。
(三)累计有半年以上参加社会实践或生产实习等方面的经历,并担任过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
(四)参加过科研工作或 *** 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或艺术作品,或开过音乐会或有作品入选音乐会。
第七条 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教学效果良好,至少有1次以上年度教育教学质量评估被评为优秀,或有1篇教学研究方面的论文发表(含内部刊物)。
(二)获校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或教坛新秀奖。
(三)参加的科研项目、成果获市(厅)级以上奖励。
(四)被评为市(厅)级以上劳动模范或优秀教师。
第八条 论文、著作条件
在任现职期间,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有一定水科的学术(教学研究)论文或出版著作(教材)2篇(部)以上。
(二)艺术类的专业人员提交有一定水平的艺术作品3件(公开发表、或参加省级以上展览会、音乐会、或被工厂、企业等采用),并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且学术论文、著作1篇(部)以上。
第九条 附则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提交第二、三、四、五、六、七、八条规定的材料者,可申报讲师资格,并按规定的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本资格条件的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1、本资格条件中所规定的思想政治条件和学历(学位)、资历、外语、继续教育、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著作)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2、“著作”是指公开出版的专著或教材(之一作者或主编;或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论文”是指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独立完成或之一作者),论文集上收集的论文(除非被4大索引收录)不计入规定的数量,只供参考。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在哪里
一、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在哪里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地址在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51号,该校是广东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是广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广东省众创空间试点单位。
二、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介绍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前身为1955年创办的广东教育行政学院,1960年更名为广东教育学院,同年,广东工农师范学院并入。1970年停办,主体下放至肇庆地区新兴县,先后创办了肇庆地区师范学校和肇庆师范专科学校。1978年复办,1982年被确定为省属成人师范本科院校,并于同年开始举办成人师范本科教育,1985年开始举办普通专科教育,1990至2008年举办普通本科教育。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制为普通本科院校,更名为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是广东省属普通本科院校。2014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8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学校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设有海珠、花都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535亩。设有教育学院等19个教学院系和基础教育研究中心等15个研究机构,开设37个本科专业,分布在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法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和经济学等9个学科门类。全日制本科学生12000多人,成人在校生14000多人。
学校树立“办学以教师为本”理念,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快教师队伍建设。学校现有教职工1013人,其中专任教师642人。专任教师中有高级职称210人,占教师总数32.71%;有博士学位教师占27.72%。全校先后有30多人次荣获“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师”“南粤先进教育工作者”“南粤教坛新秀”“广东省青年文化英才”等荣誉称号。有省督学3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国家专家组成员1人;教育部校(园)长培训专家1人;“国培”计划国家专家库专家4人;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专家工作室主持人3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1人;受聘其他大学硕士生导师11人。
学校以引领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为已任,凸显教师教育特色。以学前教育和小学师资培养为核心,培养造就教育情怀深、专业基础实、实践技能强、信息素养高、发展潜力足的教师教育人才。在聚焦师范教育主业的同时,适度发展非师范教育,促进师范与非师范专业协调发展,为广东经济社会创新发展培养“人格健全、文化知识广、专业基础实、职业技能强”的应用型人才。
学校树立“教学以学生为本”理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探索学分制改革,带动课程体系、教学管理及教学保障机制改革与创新。强化创新创业教育,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充分扩大学生学习自 *** ,全方位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我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被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定为“广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为树众创空间”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广东省众创空间试点单位”。近三年,学生在国家级、省级各类竞赛中获奖1800余项;2016年、2017年和2018年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分别为97.26%、96.24%和94、29%,均超过全省本科院校平均水平。
学校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取得长足进展。教育学、数学、生态学三个学科获批省级特色重点学科;有广东省高校应用生态工程技术开发中心、广东省普通高校先进材料与节能减排工程技术开发中心和“基础教育大数据研究基地”三科省级科研平台。近五年来(2013年-2017年),学校主持各级各类纵向和横向项目389项,其中国家级36项,省部级231项;自然科学类项目178项,人文社科类项目211项。学校教师发表学术论文2000余篇,其中北大核心论文数量为598篇,CSSCI收录256篇,SCI收录218篇、EI收录72篇、CPCI(ISTP)收录12篇;出版专著54部;获得专利、著作权共18项;获得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论文二等奖1项,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1项,广东省科学技术一等奖1项。《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学报》(人文社科)连续四届获评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入选“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扩展期刊)”;2017年,《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学报》(自然科学)获得“广东省特色科技期刊 ”称号。
学校主动服务广东省基础教育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学校先后创建1个国家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2个校地协同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3个校级教育实验区,并与广州、汕头、佛山等地 *** 合作共建了6 所附属学校。在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尤其是薄弱学校快速优质化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积累了丰富经验。学校一直承担着基础教育教师、校(园)长的培训任务,是教育部校长领航工程基地、教育部教师国培计划基地,广东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等6个省级机构设在我校。中小学教师培训在全国具有重要地位和重大影响,广东省80%以上的中小学校长在我校参加过校长培训,50%以上的骨干教师在我校进行过教师培训。
学校积极拓展国际文化教育交流与合作。近年来,与澳大利亚西悉尼大学、美国内布拉斯加大学奥马哈分校、英国桑德兰大学、英国纽曼大学、柬埔寨东南亚大学、台湾屏东大学等10多所国(境)外高校签订了合作备忘录或合作办学协议,同时开展了“3+1”和“3+1+1”学分互认模式的联合办学项目,拓展了具有国际视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
学校“十三五”时期的发展目标是:立足广东,面向基层,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在省内有较大影响,教师教育在全国有一定知名度,专业硕士学位教育获得重大突破,国际合作办学有新进展,现代大学治理体系构建和智慧校园建设基本完成,成为教师教育优势突出、学科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师范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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