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省职称评审时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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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广东省]广东技工职称考核时间安排,广东技术职称

2023年广东省职称评审时间

2022年广东高级经济师申报材料受理和评审时间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2023年6月底前完成评审。

广东高级经济师申报途径和材料:

1、申报人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报送高评委。

2、对于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人员申报经济专业人员高级职称的,其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推荐、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高评委。

3、自由职业者申报经济专业人员高级职称的,可由人事 *** 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职称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照规定程序报送高评委。

4、省直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人员申报经济专业人员高级职称的,经用人单位推荐后直接报送高评委。

5、中直驻粤单位或外省驻粤企业的分支机构委托广东省经济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应出具该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单位同意委托的函件。

广东高级经济师受理申报范围:

按照高评委的评审权限,受理广东省各地级市和省属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从事经济相关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正高级职称申报。受理申报专业为工商管理、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人力资源管理。

职称认定提供材料:

1、全日制统招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一份。

2、申报人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申请教师职称还需提供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业务工作总结一份。

4、两寸近期红色背景免冠证件照三张(认定表上各贴一张,另交一张)。

5、存档证明或委托函一份(档案在人才中心 *** 的人员提供存档证明,档案不在人才中心 *** 的人员提供档案所在地出具的委托函一份)。

广东中级职称认定工作时间

时间为2023年2月13日至3月13日认定。

根据广东省人民 *** 的信息,我市受理申报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初、中级职称材料时间为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3月13日之间认定。

公民请按照受理时间提交申报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2022年广东韶关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卫人函〔2022〕1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22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依据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22〕6号)要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和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副高级职称实行先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 *** ,凡申报副高级职称的人员,须先参加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才能申报,并作为专业技术水平、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考试对象及面试人员范围

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副高级职称周期内,可自愿报名参加本年度高级资格考试。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可报考;离退休人员不可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可报考。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免于参加高级资格考试,人员名单由各单位按要求上报,上报方式另行通知。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60号)要求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对一线医务人员的界定条件,对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参加新型检测试剂、抗体药物、疫苗、诊疗方案、病毒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研究等疫情防控科研攻关一线人员,在一个职称晋升周期内,免于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相关人员(包括编制内外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参加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予以认定,并将名单和认定依据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和单位网站首页(如有)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人员可免考。

(二)援派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1、根据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援派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援派期1年或以上的我省 *** 援疆援青援川的专业技术人才。

2、各单位根据中组部有关精神选派到广西、四川、云南、贵州四省区参加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满1年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省委组织部统一选派到艰苦欠发达地区从事帮扶工作满1年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

3、根据《广东省关于改进和加强援外医疗队工作实施意见》(粤卫〔2019〕70号)要求,援外任务为1年期及以上的援外医疗队队员。

三、考试专业

根据我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专业设置情况,考试设普通内科等104个考试专业(见附件1)。考生应根据现从事的工作,根据评审专业与考试专业对应关系(见附件2),选择合适的专业进行考试,有执业注册要求的,必须具有相应类别的执业资格并已登记注册。凡申报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类副主任医师职称的,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申报副主任护师职称的,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及有效期内的注册页。多机构执业医师应通过主要执业机构报名考试。

四、考试内容及方式

(一)考试内容。高级资格考试主要考核专业技术人员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与水平。

(二)考试方式。高级资格考试委托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考卷组题、人机对话考试和阅卷评分等考试服务。采取人机对话的方式,在计算机上完成试题作答,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题型有单选题、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三种。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人机对话考试系统模拟练习。

五、报考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及单位审核(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至5月16日)。

高级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可于4月30日至5月16日登录广东卫生人才网(),对照《考生须知(2022年版)》(见报名系统首页)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照片、有效身份证件、相关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现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和《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报名书》等相关材料,并提交至报名点。考生对本人所填信息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清晰度负责。5月16日24:00后报名系统关闭,逾期不再接受补报、信息修改和材料补充。

报名提交成功后,考生须直接从网上打印一份《广东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样式见附件3),本人签名后连同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提交至所在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审核。用人单位对本单位考生报名表和报名材料原件,认真审核准确性和真实性,加具意见及公章,并按属地管理原则将同意报考的所有考生报名表以快递方式报送至所在报名点。市直属单位直接快递至考点。

(二)报名点审核(2022年4月30日至5月25日)。

各报名点需在2022年5月25日24:00前完成报名点所有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在报名表相应栏加具意见及公章,并按要求提交至考点。

(三)考点审核(2022年5月26日至6月6日)。

考点需在2022年6月6日24:00前完成考点所有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在报名表相应栏加具意见及公章,并按要求将考生报名数据提交至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各单位及报名点要按照“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核,对在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及报名点要及时反馈至考生并进行核实确认。自主评审单位的考生,报名、审核程序相同,考点可以单位审核意见为准。考区将视审核情况对考点、自主评审单位的审核工作进行通报。

(四)网上缴费(2022年6月7日至6月10日)。

根据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高级资格考试按100元/人收取考试费。考生应在考点审核通过后,6月10日24:00前登录报名系统,网上缴纳考试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缴费后,因本人原因弃考或缺考的,一律不予退费。

(五)准考证打印(2022年6月28日至7月1日)。

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2年6月28日至7月1日,自行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时间(2022年7月2日至3日)。

2022年7月2日、3日,考生按《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及地点,凭《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七)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一个半月左右公布,届时考生可以在广东卫生人才网查询、打印考试成绩。

六、成绩合格标准

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成绩5年有效。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享受相应倾斜政策: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成绩合格线调整为55分。

(二)截至2022年12月31日男满58岁、女满53岁的考生,不划定合格分数线,成绩供评审参考。

七、防疫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2022年度高级资格考试实行个人制和全程网上审核。各报名点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实际情况,严格按规定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做好防控工作。

八、各报名的联系方式

有关本次考试的政策及其他事项咨询,请考生咨询所在单位和各报名点。

武江区卫生健康局:0751-8739613;

浈江区卫生健康局:0751-8878520;

曲江区卫生健康局:0751-6668773;

南雄市卫生健康局:0751-3822253;

乐昌市卫生健康局:0751-5553250;

仁化县卫生健康局:0751-6355661;

始兴县卫生健康局:0751-3313041;

翁源县卫生健康局:0751-6972321;

乳源县卫生健康局:0751-5362480;

新丰县卫生健康局:0751-2251042;

粤北人民医院:0751-6913522;

韶关市之一人民医院:0751-8913025;

韶关市中医院:0751-8625903;韶钢院区:0751-8789596;

韶关市妇幼保健院:0751-8639005;

粤北第二人民医院:0751-8726620;

粤北第三人民医院:0751-5569226;

韶州人民医院:0751-8230851;

韶关市第二人民医院:0751-8827777;

韶关市中心血站:0751-8703040;

韶关市慢性病防治院:0751-8630516;

韶关市口腔医院:0751-8777658;

韶关学院医学院:0751-6915215;

韶关市医学会:0751-8538855。

民营医院及市辖区私人诊所考生报名表以快递形式邮寄,请备注“报名表”。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南路150号韶关市医学会。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附件1.广东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一览表.docx

附件2.广东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专业与考试专业、执业类别、执业范围对应关系一览表.docx

附件3.广东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docx

韶关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