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查询司法鉴定结果

1、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是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部门,负责全省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情况可以在省级司法行政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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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鉴定结果应由鉴定机构以书面鉴定文书形式出具并交鉴定委托方,查询鉴定结果请与鉴定委托方联系。

3、司法行政部门只负责鉴定机构、鉴定人的登记管理工作,不具体从事鉴定业务。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没有规定“公布鉴定结果”为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责,故有时候鉴定结果不能在省级司法行政网上查询。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五条司法鉴定机构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鉴定委托,应当即时作出受理的决定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通过信函提出鉴定委托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疑难、复杂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可以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受理的时间。

第二十六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一)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二)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三)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

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业务范围(二)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仪器、设备(三)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四)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鉴定人。

广东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之一章 总 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司法鉴定管理,规范司法鉴定活动,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开展鉴定执业活动以及对其监督管理。

本条例所称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是指经省人民 *** 司法行政部门依法登记,从事鉴定业务的机构和人员。第三条 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原则。

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依法独立开展鉴定执业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第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开展鉴定执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从技术操作规范,接受社会监督。

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第五条 省人民 ***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全省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的登记管理以及对其执业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地级以上市人民 ***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及其执业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

省和地级以上市人民 *** 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相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司法鉴定管理相关工作。第六条 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会同侦查机关、审查起诉机关、审判机关(以下统称办案机关)以及相关主管部门、司法鉴定协会,建立健全司法鉴定工作协同机制,加强司法鉴定管理与鉴定意见使用情况衔接,规范和保障司法鉴定活动。第七条 司法鉴定管理实行行政管理和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第八条 省和地级以上市人民 *** 应当保障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经费。第二章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第九条 省人民 *** 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对从事下列司法鉴定事项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登记管理:

(一)法医类鉴定;

(二)物证类鉴定;

(三)声像资料鉴定;

(四)环境损害鉴定;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鉴定事项。第十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设立司法鉴定机构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有关材料: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符合规定数额的资金;

(二)有明确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

(三)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仪器、设备;

(四)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五)每项司法鉴定项目有三名以上司法鉴定人。

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涉及相关行业特殊资质要求的,还应当具备相应的行业资质。

省人民 *** 司法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国家规定的司法鉴定执业类别,依法制定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并向社会公布。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机构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具备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条件,并依法办理登记。

司法鉴定机构在本省行政区域外设立分支机构的,经分支机构住所地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后三十日内,向省人民 *** 司法行政部门备案。第十二条 设立司法鉴定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称设立组织)的住所、业务范围、营业状态、出资人、实际控制人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其住所地的地级以上市人民 *** 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其登记住所的对外服务区域公示设立组织的基本信息。第十三条 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应当由本机构司法鉴定人担任。司法鉴定人受到省人民 *** 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自行政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机构负责人。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法接受鉴定委托,按照登记的业务范围指派本机构相应的司法鉴定人实施鉴定并按时完成;

(二)加强对司法鉴定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实施鉴定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

(三)加强司法鉴定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完善教育培训和业务考评制度;

(四)建立并落实鉴定委托受理、鉴定材料管理、组织实施鉴定、复核监督、档案管理、设备管理、财务管理、投诉处理、责任追究等管理制度;

(五)接受司法行政部门和司法鉴定协会的监督管理,配合调查、处理涉及本机构的举报、投诉、 *** 、舆情,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并对本机构人员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六)发现有违法违规事项或者线索的,及时向司法行政部门、公安机关等单位报告;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广东省]广东省司法鉴定人职称公示,广东省司法鉴定协会

物证鉴定人职称是副高级职称吗?

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职称专业类别分为公证员和司法鉴定人。公证员是指符合法定条件,在公证机构从事公证业务的执业人员;司法鉴定人是指在司法鉴定机构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明确对应关系

明确各级别职称名称及原司法鉴定人职称与统一后的司法鉴定人职称对应关系。

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其中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

公证员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的名称分别为四级公证员、三级公证员、二级公证员、一级公证员。

司法鉴定人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的名称分别为初级司法鉴定人、中级司法鉴定人、副高级司法鉴定人、正高级司法鉴定人。

司法鉴定人职称按司法鉴定执业类别分为四个专业方向,分别为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环境损害。其中,法医类的职称名称为法医师、主检法医师、副主任法医师、主任法医师。其他专业方向在职称名称后标注,如初级司法鉴定人(物证类)等。

原司法鉴定人职称与统一后的司法鉴定人职称对应关系为:原助理工程师对应初级司法鉴定人,原工程师对应中级司法鉴定人,原高级工程师对应副高级司法鉴定人,原正高级工程师对应正高级司法鉴定人。法医类司法鉴定人职称名称不变。

动态调整专业设置

根据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实际,动态调整职称专业设置。对从业人员数量较大、评价需求稳定、发展良好的专业,持续稳定开展评价工作;对发展势头良好,评价需求旺盛的新兴公共法律服务行业,符合条件的增设为新的职称专业;对未来评价需求缩减、从业人员减少的专业,及时调整或取消。

注重德才兼备

要以德为先,把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放在评价标准的首位,要求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坚决拥护中国 *** 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爱岗敬业,科学公正,勤勉尽责。

通过个人述职、年度考核等方式加强对职业道德、从业操守等方面的评价,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的社会责任,对学术和执业不端行为实行“零容忍”。

突出对能力水平和实际贡献的评价

坚持“破四唯”与“立新标”并举,根据公共法律服务职业特点,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的倾向,突出评价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的专业能力、业绩和贡献。

不把论文相关指标作为申报职称直接判断依据,解决在成果评价中过分依赖论文、论著的问题。

推行代表作制度,结合实际建立成果代表作清单,淡化数量要求,注重公共法律服务人才所做工作的代表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力。

引导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不断更新知识,创新思路,提高专业能力,积极投身法治建设。

实行分类评价

分类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人才评价标准,科学客观公正评价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

对于公证员,探索引入公证书、理论文章、指导案例、创新业务等成果形式,重点考察独立承办业务、理论和实务研究、指导业务开展、加强公证机构管理等方面的能力以及办理公证的质量、数量,开拓新型公证业务,办理重大、复杂、疑难公证法律事务,开发编制业务软件,开展指导培训,发表指导性业务案例等工作成果质量。

对于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意见书、指导案例、参与完成技术管理、参与完成技术项目、制定标准规范、参与法律援助、出庭质证、专家辅助人出庭、参与公益鉴定活动等可作为业绩成果条件;重点评价司法鉴定实务数量、解决疑难复杂司法鉴定案件、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入选国家和京津冀专家库成员、新技术新 *** 运用、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工作经验和能力水平。

制定省级标准

在不低于国家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行业属性、岗位特点及我省实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司法厅深入调查研究、反复论证,科学制定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评审条件由省司法厅研究制定,于2022年2月底前印发执行。

丰富评价方式

建立以同行专家评议为基础、个人评价和团体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机制,通过考试考核、个人述职、面试答辩、业绩展示、案卷抽样评估等多种方式开展评价,为涉密部门和特殊技术人才开辟特殊通道,采取特殊评价办法。

拓宽职称评价渠道

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等限制,畅通各类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才的职称申报渠道。

民办机构与公立机构的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公立机构中各种方式使用的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在职称评审等方面享有平等待遇。

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在促进法治建设中作出重大贡献,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公共法律服务人才,适当放宽学历、科研能力要求,重点考察工作业绩。

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放宽资历和任职年限要求,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得参加公共法律服务人才职称评审。

对在公证机构改革中由行政编制转为事业编制的公证员,可不受职称层级限制,依据学历资历条件和业绩成果直接申报评审相应级别职称

国内十家权威司法鉴定机构有哪几家 地址在什么地方

1、更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

位于北京。中心目前开展的鉴定项目有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毒物等,现有鉴定人员43名,其中45%有高级职称,硕士以上学历16人,拥有一批国内同行业中更先进的仪器设备。

中心主要承担更高人民检察院及下级检察院送检的重特大和疑难案件的检验鉴定、文证审查等。坚持“办案、科研、培训”的功能定位,立足服务于检察机关办案,着眼于提高解决重大疑难案件的能力,基础建设、专业人才、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显著增强。

2、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位于北京。中心在职人员300多人,有一批高科技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研究员38人,副研究员86人,享受国务院 *** 特殊津贴的28人。

中心主要负责中央和公安部交办的物证检验鉴定和现场勘验工作,及省级公安机关提交或其广东省司法鉴定人职称公示他相关机关委托的各类案件的物证鉴定及复核工作。

2006年10月中心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实验室认可,成为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领域之一个整体通过实验室认可的物证鉴定机构。

3、上海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位于上海。隶属于上海市公安局。

中心具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完善的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和专业化的技术队伍。设有法医室、毒化室、声像室、痕检室、指纹室等九个科室。目前共有技术人员176人,其中中高级职称68人,中级职称50人。

自2007年6月起,中心已有165项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是全国省厅级公安机关之一个全专业获得认可的单位。

4、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位于北京。隶属于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是集办案、科研、培训与教学于一体的刑事科学技术部门。中心设有16个专业技术科室广东省司法鉴定人职称公示,共有专业技术人员178名,其中51%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中心自成立以来,立足实战和专案攻坚,近10年每年检验鉴定各种案件两万多起,在许多重特大疑难案件、重大突发事件以及群死群伤类案件的侦破工作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为侦查破案和法庭诉讼提供准确线索和科学证据。

5、广东省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位于广州。隶属于广东省公安厅,前身为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处技术科,成立于1979年6月。1996年升格为正处级单位,2008年正式挂牌。

中心设有技术管理、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人类学、法医物证、DNA检验、手印、足迹、工具痕迹、枪弹及其他痕迹检验等专业。

中心现有工作人员124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19人,大学本科43人广东省司法鉴定人职称公示;具有高级职称的35人,中级职称的27人;具有鉴定资格的有79人;享受国务院 *** 特殊津贴3人,全国刑事科学技术青年人才23人。

6、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

位于上海。依托于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设立。建于1932年,是我国近代法医和司法鉴定的发源地。

中心是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面向全国公、检、法、司以及社会、公民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核定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等。中心现有专职鉴定人员70名。

中心与研究所一体,围绕司法鉴定实践的重大需求,重点开展司法鉴定新技术、新 *** 、新标准的研究工作,形成多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和国际影响的标志性成果,为司法鉴定提供科技支撑。

7、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司法鉴定中心

位于北京。是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侦查工作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并已在当地司法行政机关进行了备案登记。

中心主要从事法医类、物证类和声像资料的鉴定工作,具有工作所需的高素质专家型鉴定人队伍,以及先进、可靠的检测、检查设备和设施,工作场所、工作环境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8、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

位于北京。依托于中国政法大学设立,前身系1986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医技术室,1995年成立“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为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经调整转制后,2006年并入中国政法大学并更名。

该所是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核定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等。现有执业司法鉴定人38名,具有正高级职称16名、副高级职称16名,取得硕士以上学位21人,其中24人在专业领域工作10年以上。

9、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

位于广州。依托于中山大学设立。1953年成立法医鉴定组,1998年成立法医鉴定中心,2000年被广东省 *** 指定为唯一法医学专业类复核鉴定机构。

中心是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核定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等。现有鉴定工作人员46名,其中司法鉴定人23名,鉴定辅助人员23名,拥有高素质的专家型司法鉴定团队。

2008年7月,中心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实验室/检查机构认可。

10、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位于重庆。依托于西南政法大学设立。西南政法大学自上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从事刑事侦查和司法鉴定教学、科研活动,具有较好的教学和实践的基础。1986年,由司法部批准成立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中心是由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核定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等。中心拥有一支人数达73人的队伍,具有几十年的司法鉴定实践经验和丰富的人才资源。

中心开展以物证类鉴定为主、鉴定种类齐全的司法鉴定活动。其中,笔迹和文书检验有多位知名专家教授,文件形成时间鉴定是其特色。

参考资料:中国法院网-十家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通过资质审核

广东省人民 *** 关于将第三批省级管理权限调整由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的决定

广东省人民 *** 令

(第283号)

《广东省人民 *** 关于将第三批省级管理权限调整由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广东省司法鉴定人职称公示的决定》已经2020年7月23日十三届广东省人民 *** 第107次常务会议通过广东省司法鉴定人职称公示,现予公布广东省司法鉴定人职称公示,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省长 马兴瑞

2021年2月18日

广东省人民 *** 关于将第三批省级管理权限调整由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的决定

为推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 *** ,省人民 *** 决定再将68项省级管理权限调整由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在自贸试验区范围内,广州、深圳、珠海市不再实施相同管理权限。

省有关部门和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应当依法做好管理权限调整的交接和实施工作,切实提高效率、优化服务、防控风险,确保相关省级管理权限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省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指导和监督,适时向省人民 *** 提出完善实施工作的建议。

附件广东省司法鉴定人职称公示

调整由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的第三批省级管理权限目录(共68项)

序号权限类别实施主体省级管理权限名称调整方式调整实施的片区1行政许可省发展改革委企业投资分布式燃气发电项目核准下放南沙2其他省发展改革委省管权限中型水库、水闸、供水工程项目审批下放南沙、前海蛇口3其他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定价目录》中只涉及本辖区范围的定价项目管理权限下放前海蛇口4行政检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实施对辖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核查下放南沙5其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出具产生无线电波辐射的工程设施选址定点的评估意见委托南沙6其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出具需要电磁环境特殊保护项目的工程选址的评估意见委托南沙7其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出具可能影响大型无线电台(站)功能发挥的建设项目选址的评估意见委托南沙8其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备案委托南沙9其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需要电磁环境特殊保护项目的保护措施委托南沙10行政许可省司法厅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委托南沙、前海蛇口、横琴11行政许可省司法厅律师执业、变更、注销许可委托南沙、前海蛇口、横琴12行政许可省司法厅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许可委托南沙、前海蛇口、横琴13行政许可省司法厅台湾居民申请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许可委托南沙、前海蛇口、横琴14行政许可省司法厅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委托南沙、前海蛇口、横琴15行政许可省司法厅司法鉴定人执业、变更、注销登记委托南沙、前海蛇口、横琴16行政许可省司法厅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核准委托南沙、前海蛇口、横琴17行政许可省司法厅港澳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许可委托南沙、前海蛇口、横琴18行政处罚省司法厅司法鉴定机构有《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下放南沙、横琴

19行政处罚省司法厅司法鉴定人有《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下放南沙、横琴20其他省司法厅公司律师执业审核委托南沙、前海蛇口、横琴21其他省司法厅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书补证、换证委托南沙、前海蛇口、横琴22其他省司法厅律师执业证书补证、换证委托南沙、前海蛇口、横琴23其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建筑工程、交通工程专业的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南沙24其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属和中央驻粤单位集体合同备案下放南沙25行政许可省自然资源厅国家和省批准、核准的建设项目(跨地级以上市项目除外)规划选址意见书核发下放南沙、前海蛇口、横琴26行政许可省自然资源厅省管填海项目竣工验收委托前海蛇口、横琴27行政许可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下放南沙、横琴28行政许可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准下放南沙、前海蛇口、横琴29行政许可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核(省人民 *** 批准)古树名木迁移审核审批下放南沙、前海蛇口、横琴30行政许可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海洋等方面除外)核准,建设工程勘察乙级资质核准委托南沙、横琴31其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下放南沙、前海蛇口、横琴32其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委托南沙、前海蛇口、横琴33其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房地产估价机构分支机构备案委托南沙、前海蛇口、横琴34行政许可省交通运输厅占用、挖掘省管高速公路审批下放前海蛇口35行政许可省交通运输厅在省管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下放前海蛇口36行政许可省交通运输厅省管权限地方投资(不含国高网项目和跨地级以上市项目)公路工程施工许可下放南沙

37行政许可省交通运输厅装卸管理人员资格认可委托前海蛇口38行政许可省水利厅市辖区内不涉及跨市级行政区划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不含中央立项项目)下放南沙、横琴39行政许可省农业农村厅饲料生产许可证核发(单一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委托前海蛇口40行政许可省农业农村厅饲料添加剂(不含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核发委托前海蛇口41行政许可省农业农村厅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的登记审批委托前海蛇口42行政许可省农业农村厅省管权限渔船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批委托南沙、前海蛇口、横琴43行政许可省农业农村厅海洋大型拖网、围网作业的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不含涉外渔业)委托前海蛇口、横琴44行政许可省农业农村厅远洋渔业船舶登记委托前海蛇口、横琴45行政许可省农业农村厅省管渔业船舶船员证书签发委托南沙、前海蛇口、横琴46行政许可省农业农村厅专项捕捞许可证(拖虾、拖贝、鳗苗)审核委托南沙、前海蛇口、横琴47行政许可省农业农村厅港澳流动渔船(含大型船)渔业捕捞许可证审批发证委托前海蛇口、横琴48行政许可省农业农村厅省管权限的港澳流动渔船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批委托前海蛇口、横琴49其他省农业农村厅港澳流动渔船(含大型船)渔业捕捞许可证年审委托前海蛇口、横琴50其他省商务厅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下放南沙、前海蛇口51行政许可省文化和旅游厅导游证核准下放南沙、前海蛇口52行政许可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委托南沙、前海蛇口53行政许可省卫生健康委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委托前海蛇口54行政许可省卫生健康委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委托前海蛇口55行政许可省卫生健康委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等方面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核发委托南沙、前海蛇口、横琴

56行政许可省卫生健康委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委托南沙、前海蛇口、横琴57行政许可省卫生健康委省管权限的放射诊疗许可委托南沙、前海蛇口、横琴58行政确认省卫生健康委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公示下放前海蛇口59行政许可省卫生健康委《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含中医医疗广告)核发委托南沙、前海蛇口、横琴省中医药局60行政许可省卫生健康委省管权限医疗机构内医师执业证书核发(含中医类别医疗机构内的医师)委托南沙、前海蛇口、横琴省中医药局61行政许可省卫生健康委省管权限内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许可(含中医)委托南沙、前海蛇口、横琴省中医药局62行政许可省新闻出版局从事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复制业务及其变更事项审批委托南沙、前海蛇口63行政许可省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下放南沙64行政处罚省市场监管局专利 *** 师违反《专利 *** 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下放南沙、横琴65行政处罚省市场监管局专利 *** 机构违反《专利 *** 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下放南沙、横琴66行政检查省市场监管局对专利 *** 机构与专利 *** 师进行执业监督下放南沙、横琴67其他省市场监管局指导中介机构(辖区专利 *** 机构日常管理)委托南沙、前海蛇口、横琴68行政许可省林业局建设工程使用林地审核(属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核权限的,仍逐级报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核)下放南沙、前海蛇口、横琴

注:权限类别中的“其他”是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以外的行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