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职称专业分类有哪些

工程师职称专业分类有:

微信号:jy002002007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1、电气工程师:电气工程师是国家考核认证的 ,单位出具的没有资质效力。国家电气工程师是强电方面的,要从事弱电方面的,可以考电子工程师和电气智能工程师。

2、成本工程师:专门从事成本管理系统工程的研究、设计、实施和改进并具有一定成本管理技术的专业人员。成本工程师从工程的视角来认识和解释成本(而不是财务会计视角),其基本任务就是将组织资源的合理使用和利用、减少资源代价、实现组织的战略和利润更大化以及提升组织的竞争力作为一个整体系统,去进行研究、规划、设计、实现、分析、改进和保证组织的成本水平。

3、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由国家授予资格并准予注册后执业,专门接受某个部门或某个单位的指定、委托或聘请,负责并协助其进行工程造价的计价、定价及管理业务,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工程经济专业人员。

4、质量工程师:从事技术质量和服务质量等的研究、管理、监督、检查、检验、分析、鉴定等。

5、品质工程师:品质工程师定义是“为了提供足够的信任表明实体能够满足品质要求,而在品质管理体系中实施并根据需要进行证实的全部有计划和有系统的活动”。有些推行质量管理体系的组织会设置这样的部门或岗位,负责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所要求的有关品质保证的职能,担任这类工作的人员就叫做品质工程师。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工程师

工程师职称怎样评审,条件是什么评定条件有哪些

申报职称是不需要考试的,也不需要培训。评审的的条件有以下几类:

学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

2、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3、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4、虽不具备上述学历(学位),但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学历(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工程师职务3年以上。

外语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3、获博士学位。

3、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教育条件具备:

任现职期间,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 *** 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所规定的要求,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扩展资料:

1、负责项目工程建设的总体控制、质量、进度、工程造价控制和技术管理等建设管理工作。

2、负责根据项目的总体管理目标编制项目建设的总体实施计划、年度和分月度的实施计划;下达项目的建设实施计划,并对实施中的项目计划进行统计分析和计划调整等综合管理。

3、组织项目办、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全面分析工程的特点与实际情况,分析确定工程的技术难点和控制要点,制定相应的针对性措施和重点控制流程

4、督查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制定相应的监理和施工的监控计划,落实人员和条件,实施于工程的监理和施工,使建设管理目标明确,层级之间形成有效监控的体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工程师

[广东省]广东环境工程师职称,广东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

广东深圳应用化学专业评定了应用化学助理工程师,但一直从事环境监测行业,还可以评定环境监测中级职称?

根据现在新广东省新发布的生态环境专业的职称评审文件,化学类专业也是可以评定相应职称的,只是要从初级职称开始,有相应的工作年限符合评定的标准和条件就能评审

环境监测 怎么评职称 需要什么步骤

一、申报对象

从事环境科研、监测、评价、规划、工程设计、自然保护、技术信息等工作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

二、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三、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博士学位可按规定程序直接申报评审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二)取得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四、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要求,主动接受本专业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新 *** 等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学习,达到所规定的学时,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材料。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之一:

(一)从事环境科研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课题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主持或主要参与二项以上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市(地)级科研课题研究,课题成果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或填补国内、省内空白。

3.主持或主要参与三项以上不同类型的新技术成果推广项目,并取得显著效益。

4.负责开发环保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三项以上,并取得显著效益。

(二)从事环境工程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主要参与一项以上大型或二项以上中型环境工程的全过程,并通过验收。

2.主持或主要参与五项以上小型环境工程的全过程,并通过验收。

3.作为技术负责人,负责大中型工程运行,并主持二项以上大中型环境工程设备重大检修、抢修方案制定和实施。

4.主持或主要参与开发、应用环境工程新技术三项以上,并取得显著效益。

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有哪些?有没有要考试的科目或者发表什么论文?这是必须的条件吗?

工程师,中级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第三条 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

(二)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三)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四)虽不具备上述学历(学位),但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

述学历(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工程师职务3年以上。任现职期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项:

1.获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获

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2.获国家或省批准的“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者。

3.获有较大价值或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本专业发明专利一项(发明

人)。

4.直接负责(技术负责)完成国家、省(部)级重大项目的研究、设计,或生产的产品、监测

及治理技术、工艺等达到当时国内先进水平,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得到

有关方面的鉴定认可或通过验收。

第四条 外语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1.获博士学位。

2.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

工作1年以上。

第五条 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

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 *** 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所规定的要求,并提交完成继续

教育的有效证明。

第六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之一:

(一)从事环境科研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课题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主持或主要参与二项以上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市(地)级科研课题研究,课题成果具有国内

先进水平或填补国内、省内空白。

3.主持或主要参与三项以上不同类型的新技术成果推广项目,并取得显著效益。

4.负责开发环保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三项以上,并取得显著效益。

(二)从事环境工程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主要参与一项以上大型或二项以上中型环境工程的全过程,并通过验收。

2.主持或主要参与五项以上小型环境工程的全过程,并通过验收。

3.作为技术负责人,负责大中型工程运行,并主持二项以上大中型环境工程设备重大检修、抢

修方案制定和实施。

4.主持或主要参与开发、应用环境工程新技术三项以上,并取得显著效益。

(三)从事环境监测、评价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完成省(部)级科技项目一项以上或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市(地)级科技项目二项以上或市

(地)级业务主管部门、县级科技项目四项以上的技术负责人,并参加了相应的方案设计、组织实

施和报告编写。

2.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国家级科技项目一项以上或省(部)级科技项目二项以上或省级业务

主管部门、市(地)级科技项目三项以上。

3.作为某专项技术负责人,负责数据综合分析和各类报告编写与审核工作三年以上,达到省级

以上先进水平一项以上或经市(地)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可采用三项以上。

4.作为技术负责人,从事采样选点、分析、数据处理到报告编写等全过程四年以上;或作为某

一环境要素负责人,从事该要素监测数据处理、分析、报告编写等技术工作四年以上。达到省级以

上先进水平一项以上或经市(地)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可采用三项以上。

5.主编环境标准、监测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三项以上,或主持编写环保部门中长期

规划及有关重点项目的论证三项以上,并被有关部门采用。

6.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开发应用不同类型的监测新技术或新仪器三项以上。

7.在环境监测信息利用中有独到见解,起草或主持起草关于环境状况(含污染事故)等专题报

告五项以上,并被省(部)级环保主管部门采用。

(四)从事环境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要参与制订、修订市(地)级以上颁布的环境法规、规划、标准、技术政策等三项以上。

2.主持制订年度科技或监测计划三年以上,实践证明其计划既先进又行之有效,对出成果出人

才具有重要作用。

3.对三个以上企业的三废治理进行技术指导,提出工艺技术改进方案并付诸实施,取得显著的

技术、经济效果,经鉴定验收,得到有关方面的认可。

4.主持推广环保新技术三项以上,并为实践所应用,效果显著。

第七条 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业绩成果条件之一:

(一)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科技成果奖一、二

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二)市(厅)级科技成果奖三等奖二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三)获有较大价值或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本专业发明专利(发明

人)。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省(部)级以正式文件列为重点成果推广项目的课题或研究成果的技术负责人。

2.被省(部)级确定为定型产品并转化为商品生产,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

益的研究成果二项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的研究成果在实际应用中,有三项以上解决了所在地存在的环境问题,

或找到解决环境问题对策,使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控制或明显改善。

4.承担完成的环境工程项目大型一项以上或中型二项以上或小型五项以上的技术负责人,实施

后经有关部门验收确认为有效解决所在地环境问题,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5.开发应用环境新技术获得国家专利,并转化为商品,在实际中获得推广应用三项以上的技术

负责人。

6.负责重大监测技术工作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环境科研、环境调查、环境规划、影响评价、工

程验收、毒性鉴定,以及准则条例、手册、技术规程、规范、质量报告的编写,监测信息系统开发

和维护、监测质量保证、监测 *** 研究开发、监测新技术推广应用和监测仪器研制、改进等,其成

果有三项以上受到市(厅)级以上表彰或被采用。

7.获得国家或省级优质实验室的技术主要负责人。

8.制订、修订市(地)级以上环境法规、规划、标准、技术政策等的技术负责人,其技术管理

成果有三项以上被正式推广应用。

9.对企业三废治理进行技术指导的技术负责人,有三项以上被企业采纳,取得明显的经济效

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第八条 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之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

撰写有较大价值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著作1部,以及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

(三)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及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而撰写的专项技术分析

(论证)报告2篇。

(四)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及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宣读论文2篇。

第九条 附则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提交第二、三、四、五、六、七、八条规定的材料者,可申报高级工

程师资格,并按规定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