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中,申报认定和申报评审的区别是什么?
职称申报认定:是指对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见习期满,按照有关规定,从德、 能、勤、绩四个方面对其政治表现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水平、工作成绩进行全面考核,经考核合格后,由相应的人事(职改)部门认定其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不再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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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申报评审:是由各级人事职改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组建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进行评定。
扩展资料
职称(Professional Title)最初源于职务名称,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标志。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逐步产生了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评价与聘任岗位相分离的需要,即“评聘分离”,职称的概念也相应发生了变化。聘任的岗位称之为“专业技术职务”,简称职务;而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则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来标识,简称职称。
申报职称基本原则:符合认定条件的通过认定方式办理,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再考虑评审和考试。
职称考试:“以考代评”指对某些实行全国统考的专业,不再设置评审委员会,经考核合格后,由相应的人事(职改)部门认定其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不再进行评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职称评审 百度百科—职称认定 百度百科—职称
从花都去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夏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怎么走?
公交线路:22路H线 → 702路 → 280路,全程约32.8公里
1、从花都区步行约270米,到达花都广场站
2、乘坐22路H线,经过6站, 到达花都新世纪广场站
3、乘坐702路,经过6站, 到达机场生活区站
4、乘坐280路,经过5站, 到达小北站(也可乘坐810路)
5、步行约250米,到达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百度地图
2015广东二级建造师报名入口网址是什么?该注意什么?
各位考生: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3〕91号),现就我省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考 试 时 间
科 目
试题题型
5月24日
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客观题
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客观题
5月25日
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主、客观题
二、考试地点
全省主考场设在广州,部分地市设分考场。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执行。
本次考试分为考全科(即报考级别为“考3科”)、免考部分科目(即报考级别为“考2科”或“考1科”)和相应专业考试(即报考级别为“增考专业”)3个类别。
(一)考3科条件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详见附件4)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免考部分科目条件(考2科或考1科)
1.考2科条件。对取得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考1科条件。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
(1)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三)增考专业考试条件
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 2014年12月31日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和年限的界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粤建复函〔2011〕5号)执行。
四、报考方式
(一)报名流程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深圳市属单位考生请登陆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报名网站为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 2014年2月24日 9:00- 3月11日 17:00。
网上报名系统有两个报名通道:1.报考“二级建造师”(即未获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者)通道;2.报考“二级建造师增考专业”(即已获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基础上,需要增获一个专业类别二级建造师资格的考试合格证明书者)通道。应试人员在报名时务必分清选项,谨慎操作。
报名操作流程如下:
1.填报信息。应试人员登陆报名网站,选择合适报名通道后填写报考信息。属于省直或省属单位(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省直报名点。各市市属单位人员请按属地原则,选择所属地市报名点。
2. 上传照片。请务必按要求上传本人近半年来的彩色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10KB-20KB,占满图片框)。
3. 报名表打印。应试人员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后即可下载打印《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一经打印后,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打印报名表前务必认真核对有关信息。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
4.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应试人员缴费后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缴费状态,状态显示“已交费”即为报考成功,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查询缴费状态时间: 2014年2月24日 9:00- 3月12日 17:00。
5. 报名结束后,应试人员应及时将《报名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留存。成绩公布后,全科通过人员将报名表交所属考试机构进行考后资格审核(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可于 2014年5月19日 9:00- 5月23日 17:00登陆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五、收费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06〕61号文规定,综合知识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专业知识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按每人每科120元收取。
六、成绩公布
成绩一般在考试三个月后公布,应试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
七、考后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核。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请留意我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站()公布的考后提交报名资料要求,符合条件的应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报名材料接受资格审核,逾期将不予受理。应试人员考试成绩合格但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发放资格证书。
省直报名点报考的应试人员资格审核由我局负责,各市报名点报考的应试人员资格审核由所在地考试机构负责。我省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3。
八、证书领取
省直报名点报考的应试人员,可在报名填表时选择“证书速递”服务(由快递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递费用),由考生本人签收;也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证书(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各市应试人员证书由所在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发放。
九、有关事项
1.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3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请认真阅读报考条件,正确选择“考3科”、“考2科”(即免试1个科目),“考1科”(即免试2个科目)级别。如报错考试级别,考试成绩将无法滚动管理。
2.《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应试人员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部分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部分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3.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应试人员所在单位。
4.应试人员可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查询考试用书及考试大纲内容的相关链接。
附件:1.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2. 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3. 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4. 工程类及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
5. 《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粤建复函〔2011〕5号)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4年2月21 日
附件1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考生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蓝底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所在单位已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5.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符合“增考专业”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附件2-1
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报名点: 报名序号:
姓 名
性 别
国籍地区
照 片
(大一寸)
身份证号码
所学专业
学 历
学 位
毕业时间
毕业学校
专业名称
专业职务
项目经理资质
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
工作单位
联系 ***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报考专业
报考级别
是否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
上一年档案号
通 过 科 目
2014年报考科目
工 作 简 历
起 止 年 月
单 位 名 称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省直报名点考生考后证书领取方式选择(请在□内打“√”):□自取;□特快专递。
一、填表注意事项:
1.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直接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交单位审核盖章。
2.此表“单位审核”栏由单位填写。单位对报考者所填内容,提交的材料(含照片)等是否真实进行审核确认,加盖公章。
3. 考生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负责,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二、报名必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1.此表一式一份。
2.考生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
致。
4.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所在单位已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5.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三、声明:
我提交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本表所填的内容与网上报名内容一致。如不真实、准确、一致,我负由此引起的后果。
报考者(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单 位 审 核
经审核,该同志所提供的学历、资历真实、准确,具备(请在以下□内打“√”):
□ 报考级别为“考3科”条件;
□ 报考级别为“考2科”条件;
□ 报考级别为“考1科”条件。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联系 *** : 年 月 日
考试管理机构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考试
时间
2014年5月24、25日
资格证书编号
审批与发证机构审核盖章
( 盖 章 )
注: 1. 单位审核栏内,经办人不签名(盖章),不予受理。
2.审批与发证机构审核盖章栏由省人事考试局审核盖章。
3.发证后,考生应将此表交回单位存入个人档案中。
附件2-2
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增考专业)
报名点: 报名序号:
姓 名
性 别
国籍地区
照 片
(大一寸)
身份证号码
所学专业
学 历
学 位
毕业时间
毕业学校
专业名称
专业职务
已获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专业类别
资格证书批准日期
取得资格证书编号
资格证书管理号
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
工作单位
联系 ***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报考专业
工 作 简 历
起 止 年 月
单 位 名 称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省直报名点考生考后证书领取方式选择(请在□内打“√”):□自取;□特快专递。
一、填表注意事项:
1.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直接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交单位审核盖章。
2.此表“单位审核”栏由单位填写。单位对报考者所填内容,提交的材料(含照片)等是否真实进行审核确认,加盖公章。
3. 考生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负责,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二、报名必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1.此表一式一份。
2.考生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
致。
4.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所在单位已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5.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三、声明:
我提交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本表所填的内容与网上报名内容一致。如不真实、准确、一致,我负由此引起的后果。
报考者(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单 位 审 核
经审核,该同志所提供的学历、资历真实、准确,具备报考级别为“增考专业”的条件。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联系 *** : 年 月 日
考试管理机构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考试
时间
2014年5月25日
资格证书编号
审批与发证机构审核盖章
( 盖 章 )
注: 1. 单位审核栏内,经办人不签名(盖章),不予受理。
2.审批与发证机构审核盖章栏由省人事考试局审核盖章。
3.发证后,考生应将此表交回单位存入个人档案中。
附件3
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考区
考试机构
联系地址
联系 ***
省直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
020-37605711
广州市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
020--83543605
深圳市
深圳市考试院
深圳市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东2楼
0755-83776655,
83777159
珠海市
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
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6号一楼
0756-2288109,2527551,2527552
汕头市
汕头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汕头市金湖路146号金湖大厦3楼
0754-88329783
韶关市
韶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韶关市武江区沙洲一路2号人力资源市场
0751-8526609,
8526601
河源市
河源市人事与技能考试管理办公室
河源市源城区河源大道北177号
0762-3687298
梅州市
梅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梅州市江南新中路9号人力资源市场四楼
0753-2128459
惠州市
惠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惠州市人社局二楼
0752-2872708
汕尾市
汕尾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汕尾市城区政和路中段人社局后楼西梯101室
0660-3393252
东莞市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东莞市南城石竹路2号东莞市商业学校南城校区东门
0769-22203889
中山市
中山市人力资源考试院
中山市石岐区民生路38号民生办公区二楼15号窗口
0760-88883421,
88230675
江门市
江门市人事考试中心
江门市蓬江区幸福路20-22号
0750-3873700
佛山市
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
佛山市禅城区惠景城绿景一路 26号二、三楼
0757-83874124
阳江市
阳江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阳江市二环路208号六楼
0662-2237722
3165253
湛江市
湛江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30号办公大楼3楼
0759-3119313
茂名市
茂名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茂名市光华南路119号大院3号楼三层
0668-2911930
肇庆市
肇庆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肇庆市端州五路18号人才大厦
0758-2271231
清远市
清远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清远市人民二路18号市 *** 1号办公大楼B18室
0763-3366674
潮州市
潮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潮州市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三楼
0768-2130159
揭阳市
揭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揭阳市区建阳路中段原社会保障大楼三楼304
0663-8233640
云浮市
云浮市人事考试院
云浮市星岩三路30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9室
0766-8838793
报名地址:
注意不要填错。先检查再提交。
2002年之前大专毕业,学信网查询不到,能评定职称吗?
能。需要做学历认证。每个省都有学历认证办公室。
基本流程:
申请人到现场 → 递交申请材料 → 认证完成时短信通知并发送电子版认证结果到申请人预留邮箱。
国内学历认证申请的材料:
1、申请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认证
需提交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成人及 *** 教育学历认证
需提交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成人、 *** 及开放式教育等的“专升本”学历,需同时认证“专科”学历。
上海市 上海市闸北区梅园路77号(上海人才大厦)4楼
天津市 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0号(教委院内三号楼)
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3楼D区(天津市河东区九经路25号)
重庆市 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369号
河北省 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49号,河北省教育厅东配楼102室
河南省 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32号人事考试中心大楼903室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化街副24号
吉林省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2650号吉林省人才大厦1214室
辽宁省 沈阳市皇姑区嫩江街44号1门
大连市 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
辽宁省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99号(房间620号)
山东 济南市经十路22399号人才市场一楼大厅
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189号201室(海尔路人才市场后楼)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128-108号
江苏省 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213号
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教育大厦108-E
南京市北京东路63号南京人才大厦一楼海外人才服务区
无锡市解放东路888号404室
江苏省苏州市干将西路288号
江苏省常州市博爱路129号3号楼1楼
浙江省 杭州市古翠路50号省人力社保大楼一楼办事大厅认证窗口
宁波市江东区兴宁东路228号宁波人力资源大厦2楼服务大厅61-63号窗口
福建省 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六层
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C座三楼
安徽省 安徽省包河区马鞍山路509号政务服务中心C2区 教育厅窗口
江西省 江西省南昌市赣江南大道2888号一楼办事大厅
湖北省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路8号教育厅1412室
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4号发展大厦3楼湖北省人才市场国际合作部
湖南省 长沙黄兴中路88平和堂商务楼12A楼12A02室
湖南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中路320号长沙市教育局
湖南省长沙市晚报大道267号长沙晚报大厦2306室
广东省 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
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七楼
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二楼
深圳市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新城人才大厦东座二楼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
四川省 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省政务服务中心5楼
成都市青羊区金盾路57号
山西省 山西省太原市东后小河12号北楼二层(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院内)
陕西省 西安市药王洞153号 陕西省教育厅东办公楼二层
甘肃省 兰州市皋兰路305号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办公大厅
新疆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229号
云南 云南省昆明市学府路2号 云南教育国际交流中心
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 17 Battery Place, Suite 929, New York, NY10004,USA
香港 德辅道中272-284,兴业商业中心1601-02。
扩展资料
国内学历认证申请的材料:
1、申请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认证
需提交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成人及 *** 教育学历认证
需提交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成人、 *** 及开放式教育等的“专升本”学历,需同时认证“专科”学历。
3、申请军校学历认证
需提交毕业证书、身份证及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现役或退役、退伍证明复印件、个人档案中的学籍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4、申请自考学历认证
需提交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证书系“函授、卫星电视教育、自学考试相沟通培训高等师范的”自考学历需同时提供证书持有人的教师资格证明。
5、申请民办教育学历认证
需提交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院校证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学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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