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级职称补贴会取消吗

广东省今年起暂停发放企退高级职称专项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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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2014年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穗人社发〔2014〕51号)要求,广州市对2014年以前(含2014年新退休的企业高级职称人员)企业退休高工的历年倾斜形成的累积额(高级职称专项津贴)已保留原标准继续发放,即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项津贴为1000元/月,副高级职称(包括高级 *** )的标准为800元/月。广州市人社部门工作人员回应称,《关于2015年度广州市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的通知》(穗人社发〔2015〕37号)并没有涉及关于高级职称人员的高级职称专项津贴。市人社局根据省厅要求,从2015年1月1日起对此类人员先暂停发放高级职称专项津贴。因此,2015年之后退休的高级职称人员会比2014年及之前退休的相应人员每月少发800元或1000元的高级职称专项津贴。至于今后会否给2015年之后退休的高级职称人员继续发放高级职称专项津贴,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要等省厅通知。

对此,省人社厅回应称,对于今年各地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工作,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一项指导性意见,不再要求各地必须向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进行单独的政策倾斜。“原来广东针对高层次人才是有一些补贴,但国家统一规定不再发放,养老金只保基本,不能作为社会福利。至于将来能否恢复补贴,还要看国家政策。”省人社厅相关人员表示。

目前北京、江苏、吉林等地已取消向高级职称人员的政策倾斜。

[广东省]广东专业技术职称补贴,广东省职称补贴

广东省人社厅对在职高级职称的待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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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网上流传《2015年退休人员涨工资新政策》,下面是小编从网上搜集整理得到的资料,供大家参考!

一、2014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含机关、财政全额供款和差额供款事业单位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办法和调整政策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三、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低于统筹范围内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员(不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在按缴费年限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下述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员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不超过2773元/月。

四、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退休人员再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

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养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于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养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于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养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五、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在退休前被单位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相应管理权限批准的高级政工师及劳动部门批准的高级 *** ,在按本通知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退休前享受教授级同等待遇的高级工程师,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上述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六、按照《 ***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02]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 *** 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29号)精神,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按本通知第二条、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

七、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战部、财政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解决原工商业者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9号)精神,原工商业者按本通知第二条、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职的原工商业者)。

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按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4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20元。

延伸阅读:

北京退休人员涨工资2015新方案

一、北京退休职工养老金人均增幅至少230元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养老保险处的负责人在活动现场给大家带来了好消息——“明年还会继续实施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调整制度,调整的总体思路也跟去年基本一致,以缴费年限为基础,适度向退休时间早、退休时年龄大、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偏低以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群倾斜,养老金的人均增幅不会低于今年230元/月的标准。”截至今年10月底,本市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到1191。4万人,同时200多万退休职工的平均养老金水平已达到2510元/月,位居全国前列。

二、居民养老险将建激励机制

除了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之外,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老人也有喜讯。过去,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无论缴费多还是少,基础养老金全都由 *** 补贴,水平一致,只是个人账户养老金有所区别,目前,北京市正在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方式、缴费标准的政策研究,计划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让基础养老金的数额也跟个人的缴费水平和缴费方式挂上钩,缴费多的将来领的也多,体现“多缴多得”的理念。

另外,据了解目前本市在50个重点村试点了农村劳动力可以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工作。相关负责人透露,明年,将朝阳区、海淀区和昌平区所属的灵活就业或自谋职业的农村户籍劳动力个人也纳入试点范围,三区县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力也将可以加入职工养老保险队列当中。

广东省对汕尾市新区的优惠政策

广东省对汕尾市新区的优惠政策

广东省对汕尾市新区的优惠政策是怎样的呢?具体内容是什么?以下是我整理的广东省对汕尾市新区的优惠政策,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加大省级财政支持力度。2013—2017 年省财政将通 过整合资金存量、新增财政预算、增加融资渠道等手段, 5年统筹安排资金 6720 亿元(其中基数性安排4659 亿元,增量 性安排 206l 亿元),大力支持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

2.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省财政安排资金 1870 亿元,支持粤东西北地区重大交通项目、民生水利、文化教育、 旅游环保、江河整治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粤东西北地区基础设施实现较大改善。

3.支持推进“双转移”。省财政安排资金 430 亿元,支 持园区基础设施和产业建设、吸引骨干投资主体和劳动力培 训转移。对绩效好的园区给予适当奖励。省财政资金对产业 转移园区及经营性项目的投入,原则上以公司股权投入方式安排,确保 *** 性资产滚动发展、实现良性循环。

4.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省财政安排资金 148 亿元,支 持发展地方主导产业、绿色产业、海洋产业、旅游产业,改 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引入重大项目、培育骨干龙头企业、 打造知名品牌,加强技术创新、公共检测、信息化平台建设等。

5.支持中心城区扩容提质。省财政安排资金 113 亿元, 推进粤东西北各市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对新批准 “县改区” 的县,从成立第二年起,省 5 年内保留对县的转移支付待遇 不变;对省 *** 批准设立的新区,从设立第二年起,省 5 年 内将其产生的省级税收收入增量部分,专项用于新区基础设 施建设;对粤东西北地区中心城区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给予 一次性贷款贴息;对新区上缴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海域使用金省级部分的 50%,安排省级专项补助,由各市按 照国家和省关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海域使用金的管理规定,专项用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以及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发展规划和试点方案等相 关支出;按有关规定实行土地出让优惠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

6.支持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省财政安排资金2177 亿元,支持粤东西北地区的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保 就业、文化体育、公共交通、住房保障、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管网建设等,加快建设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7.支持强农惠农富农和扶贫开发。省财政安排资金 354 亿元,支持发展现代农业、农村综合改革、安排涉农补贴、推进扶贫开发以及扶持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和原中央苏 区发展等,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8.支持完善财政保障机制。省财政 5 年计划安排资金1588 亿元,主要以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方式,支持完善省对粤 东西北地区激励型财政机制、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长效机 制等,强化激励引导作用,提高粤东西北地区人均公共财政支出水平。

9.推动建立振兴发展基金。探索建立财政手段与金融 手段相配合的投入机制,省财政分期出资 40 亿元,推动建立 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股权式基金,重点支持产业园区、中 心城区及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10.落实税收扶持政策。在省税收权限内制定促进粤东 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税收扶持政策,按规定落实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对在粤东西北地区投资的项目,原则上所设项目公司要作为独立法人,产生的税收归地方部分留在当地。

11.提供金融政策支持。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引导金融 资源向粤东西北地区延伸,鼓励县域内各金融机构和分支机 构将新增存款主要留在当地使用。推进粤东西北地区金融创 新,发展金融产业,支持梅州、云浮、茂名、河源、清远建 设农村金融推广示范市和改革创新综合实验区,湛江开展统 筹城乡金融改革试验,揭阳探索创新发展民生金融,汕头建 设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开展华侨产业投融资,各市开展 普惠型金融创新服务。探索社会资本多样化融资模式,通过 吸引社会资金、开展与央企合作等,搭建融资平台。拓宽直 接融资渠道,推动各市优势企业上市融资,发起设立创投基金、特色产业基金。

12.加强建设用地保障。探索实行城乡用地增减挂钩、 城乡人地挂钩、地区人地挂钩的“三挂钩”政策,重点推进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探索开展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 用土地开发利用试点,建立耕地、林地保护激励机制和常态 化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制度,促进节约集约用地。逐步 提高粤东西北地区在全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中的分配比例,优先保障和安排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重大产业平台、中心城区、民生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用地,增加生态建设用地。开展陆海统筹试点,加强用海用地的统一规划和管理衔接,科学合理实施围填海 造地。积极利用广东省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相关土地管理政策,推进“三旧”改造和节约集约用地。

13.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省财政在促进粤东西北地 区振兴发展资金中统筹安排 54 亿元,实行奖补资金与生态功 能区所承担的生态保护责任和改善环境的成效挂钩,推动粤 东西北地区发展适合本地区的生态经济和环保产业。对生态 发展区绿色产业和农产品主产区适当加大 *** 奖励和贴息的力度。

14.培养引进各类人才。坚持引进人才与培养当地人才 两手抓,实施帮扶粤东西北地区人才发展的.“扬帆计划”,大 力推进竞争性扶持市县重点人才工程、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 紧缺拔尖人才、培养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等重大项目。建立健全多元引才机制,鼓励省直单位、企事业单位、退(离) 休专业技术人员和青年志愿者到粤东西北地区服务。对珠三 角地区交流到粤东西北地区工作的各类人才,原有工资福利待遇可保持不变。

广东省人才引进政策

一、实施“珠江人才计划”,大力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高层次人才

1.大力实施“珠江人才计划”,加大企业引才力度,继续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给予单个团队更高1亿元资助。

2.大力引进领军人才、企业家、金融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更加优惠的补贴政策,根据当年申报公告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工资薪金收入及相应个税标准直接认定引进人才资助对象,对符合条件的人才按实际年工资薪金收入的1倍提供生活补贴,每年更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从事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的,连续资助5年;对从事基础研究的,连续资助10年。

3.对引进居世界领先水平的创新创业团队和战略科学家,可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二、实施“扬帆计划”,引导人才向粤东西北地区流动

1. 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引进创新创业团队,按档次分别给予8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资助;入选“珠江人才计划”的创新创业团队,免于评审、自动入选并享受该项目资助。

2.根据当年申报公告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工资薪金收入及相应个税标准,认定为“引进紧缺拔尖人才”资助对象的,按实际年工资薪金收入标准的2倍提供生活补贴,每年更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从事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的,连续资助5年;对从事基础研究的,连续资助10年。

3.对新引进到粤东西北地区乡镇、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具有正高或副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省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每人10万元、8万元岗位补贴。

三、引进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

1. *** 引进的高端人才,给予每人补助工作经费100万元和住房补贴100万元;给予每个高端团队工作补助经费100万-200万元,给予团队带头人住房补贴100万元。

2. *** 引进的紧缺人才,给予每人工作补助经费50万元和住房补贴50万元;给予每个紧缺团队工作补助经费50万-100万元,给予团队带头人住房补贴50万元。

3.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可申请引才补助经费,高端人才(团队)每人(团队)每年不高于80万元、累计不高于200万元,紧缺人才(团队)每人(团队)每年不高于50万元、累计不高于150万元。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

2017年起,为经济欠发达地区14个地级市及江门开平市、恩平市、台山市的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2个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每个特设岗位每年省财政安排补助6万-20万元,吸引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全科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五、吸引国(境)外优秀博士来粤从事博士后研究

优化“珠江人才计划”海外青年人才引进博士后资助项目,采取“核实认定、不限名额”的方式,面向业内公认全球排名前200的高校引进国(境)外博士毕业生来粤从事博士后工作。省财政给予进站博士后每人每年30万元生活补贴,资助期限为2 年;出站后留在我省工作的,省财政给予每人40万元住房补贴。

六、吸引优秀博士和博士后来粤工作

1.对引进或毕业(出站)后留在珠三角地区工作的35岁以下博士、40岁以下博士后,由各市财政分别给予每人不少于10万元、20万元的生活补贴(中央驻粤单位和部署、省属单位由用人单位负担)。

2.对引进或毕业(出站)后留在粤东西北地区及惠州、江门、肇庆市享受省财政转移支付县(市)工作的40岁以下博士、45岁以下博士后,由省财政分别给予每人20万元、30万元生活补贴。

3.对国(境)外引进博士和博士后另给10万元生活补贴。

4.对引进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团队更高给予2000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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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证书,考下之后国家会给补贴?额度是多少?

其实很多证书,只要考下广东专业技术职称补贴了国家都会给补贴广东专业技术职称补贴

建筑类:建造师、造价工程师(一级与二级广东专业技术职称补贴的额度不同)、消防工程师、安全工程师

医卫类:执业医师、执业药师

财经类: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教资类:教师资格证

且在各地,官方都有相应规定,比如近期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就公布了2020年度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公示名单(技术类第116批),其中以上种类的职业资格证书,都可以领取1500到2000元的补贴。

此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中规定: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也就是说,每年可以不止一次领取,所以持有这些证书可别错过了这笔钱。另外想要去考这些证书的,也建议尽早着手准备,早日拿下证书,就能早些享受这些补贴。

此外,随着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对应机制不断完善的情况下,建筑领域的很多证书,是可以直接对应职称的,这在全国多数地区已经明确了。比如一级建造师、一级消防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中级安全工程师对应的是中级,工程师职称广东专业技术职称补贴;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初级安全工程师可对应初级,助理工程师职称。

大家也应该知道,职称直接关系到待遇,不过考下这几类类证书、聘任上职称后,至于能多拿多少钱,有时候不是 *** 决定的,”放管服“的指示精神下,职称评审是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的。因此同一职称,在不同单位、地区,所能享受的待遇可能不大一致,具体还是要看情况。

同时要提醒大家,考下这些证书所能享受到的待遇越来越好,不光证明了证书含金量的提升,其考试难度也越来越高,相信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都已经体会到了,因此早做打算更为明智。

广东国有企业 *** 干部退休职务补贴是如何规定的?

广东应该也有相应仲裁,下面供参考:

一、补助依据

鄂办文[2012]29号《省委办公厅省 *** 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企业退休 *** 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

二、补助对象

2000年12月31日以前转业,现已在企业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

三、补助标准

从 2012年1月1日起,部分企业退休 *** 干部在基本养老金调整后,达不到下列标准的(不计算今年的高龄、高级技术职称或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人员增发部分),采取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 *** 予以补齐。

原师职(包括专业技术6、7级,文职干部局级)企业退休 *** 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3189元;

原团职(包括专业技术8、9级,文职干部处级)企业退休 *** 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2755元;

原营职(包括专业技术10、11级,文职干部科级)企业退休 *** 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2449元;

原连职(包括专业技术12级,文职干部1级科员)及其以下企业退休 *** 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2342元。

企业退休 *** 干部月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不足上述标准的,采取生活困难补助的 *** ,据实补齐。

四、不计入补助基准金额包括53年底前参军复员转业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副处级以上退休人员生活补贴。

五、享受上述生活困难补助的高龄、高级技术职称或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人员的增发部分,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之外计发。其中,对同时符合后两项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增发一项。

广东品牌工程师有补贴吗

有的。广东品牌工程师是有补贴的取得职称可获得 *** 补贴,年补贴可高达30万元。补贴(allowances)是指津补贴或福利,也即津贴。